墨九卿相信这一天不会太遥远。自从她出来历练,墨九卿发现自己的灵力虽是低阶灵层次,但却具有高阶,甚至天阶的强大破坏力和改变自然的能力。
就如那日在黑森林,她可以遮蔽阳光,延长黎明到来。
第六十七章砸场(二)
耳边的喧嚣不绝于耳,墨九卿望着窗外出神。
黑色的长发高高绾起,一身水色的公子服,清新脱俗,此时的少年恬静安然,很难想象,他剑拔弩张时的霸气,和藐视一切的凌厉。
“想什么呢?想的这么出神?”慕云有些醉熏地过来,挨着墨九卿坐下。
墨九卿猛地回头,与慕云碰了个正着。她的脸离他是如此的近,美丽的眼睛,带着些许的冷,没入慕云的眼睛。他的脸上泛起红晕,也不知是因为醉酒而发热,还是因为如此暧昧的距离,让他情难自己。
“呵呵……我说你怎么没去跟大伙儿喝酒?”慕云支支吾吾地赶紧别过头去,心里似是有一只活泼可爱的小鹿,在蹦蹦跳跳。
墨九卿神情自然,似乎并不把刚才发生得当成一回事儿。她淡然地说:“哦……我不胜酒力……”
墨九卿说的是实话,虽然表面是男子,但实实在在是女子,对于喝酒实在不在行,更何况是古代这种烈酒,并且一喝还得喝那么一大碗。
其实,在她前世,她也算的上是酒量惊人。但,那些毕竟是小量的抿酒,不会喝上像现在这样几大碗,甚至好几坛子……
面对这样轮番敬酒的宴席,墨九卿不敢恭维。只好默默地坐到一边,吃点菜,喝喝茶。只是没相当,在喝茶时,她竟然会莫名走了神。
她在想些什么?其实,她自己都不清楚,仅是有一种似乎是迷茫和无奈地感觉,或者说是孤独……
墨九卿发现,这种孤独之感,随着她灵师阶级越高,灵力越强,孤独感也会增强……似乎印证了一句话:“那些站在高处的人,都在享受着无尽的孤独!”
她想,若是当她站在墨秦天那个位置,会不会成为孤家寡人?每当相当这里,她都渴望可以有个家,好安定下来,无忧地生活……也想有个人与之为伴。
而这个相伴之人,墨九卿居然很自然地想到了那个红瞳少年,那个来自皇城的皇族人。
“你怎么了?”
耳边再次响起慕云的声音,焦急而关切。
墨九卿再次发现自己又走神了。为什么自从黑森林一战后,她就变得魂不守舍。
“啊?哦……没什么……”
“我看你神色不对啊!”
“我真的没事,慕云,你跟张朝去喝酒吧!”
慕云没有接过墨九卿的这句话,而是直接问:“生病了?”说着,他探过手来,自然地附在墨九卿的额头上。
慕云的手掌很温厚,手掌上有许多因为长期捕猎而结成的老茧,摩挲在墨九卿柔嫩的皮肤上,有些许的痒,但,无比让人安心。这让墨九卿想,要是慕云是自己的哥哥,该有多好。
第七十一章 砸场(二)
并不是她多愁善感,她墨九卿可是女王,岂会那样情意绵绵?只是,这样的呵护,不得不让她与前世再次对比起来。
在她执行任务时,曾经也有一个大她十岁的男子,待她像亲妹妹一样好。
三岁时候的她,还是伦敦街头众多华人孤儿中的一个。每天她靠着翻垃圾箱,找到可以裹腹的食物,勉强度日。一天,她回到栖身的废弃教堂,发现那里站了很多穿着黑衣服带着墨镜的人,他们把那些孤儿一一带上教堂外的一辆很大的卡车。
她也被带上去了。她问那些黑衣人,去哪儿,那些黑衣人只说了一句,天堂。当时的她,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因为,在基督徒的信仰里,天堂只有死人才会去。
但,后来,她发现真的去了天堂。离开废弃教堂的那晚,她睡在了一张巨大的公主床上,并且,小小的肚子,因为吃了太多的西班牙牛排而鼓鼓的。
这样“幸福”的日子,持续了一年。直到,一个黑衣人将一把刀放到她手里,叫她杀死面前可爱的小白兔。她是拒绝的,可,她最终做了……她杀了那只兔子,鲜血染满地面。
为此,她哭了一宿。她觉得自己成了坏人。后来,慢慢的,她也就习惯了。习惯了鲜血,习惯了那些无助的惨叫和呻吟,习惯了睥睨一个垂死的人在她脚下苦苦哀求,然而,她却依旧毫不留情割开那人的脖子……
她从杀一只兔子开始,到杀人不过几天的时间。她曾反抗这样血腥的改变,但遭来的是禁食七天。七天是一个人的极限,她熬到了第十五天。
但,她最终还是妥协了。没办法,为了生存,为了活下去,她别无选择。
她没杀一个人,就会记下来。明明知道不可能偿还被她所杀之人的性命,但,倔强如她,她相信有来世,那来世时,她当牛做马也会还清,一个来世不够,还有下一个来世……直到她一身的罪孽洗净。
如愿以偿,她重生了。这一世,她选择救下更多的人,尽他所能,去救下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
但,她也再也见不到那个像她哥哥一样的男人了。那男人是她的搭档,一直如同兄长般照顾关心她。每年她生日,他总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买好蛋糕,做了一桌子好菜,等她回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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