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成为仆人一般的人物,帮金刀公子买菜叫饭,朱强没有什么逆反心理,反而很安然自得,他本来就是跟金刀公子一起长大的仆佣般的人物,只不过他比较幸运,让小时候就遇到金刀公子。并且让金刀功只发现他的天赋,于是帮他找了一个武术老师,开始习武,在金刀公子成为王爷之后,更进一步跟他帮他请了附近的高手教他武艺。所以他有这一身的本事,都是金刀公子的功劳。
在大汉事情,想要拜师学习没有那么容易,所以每个能学到的人,对恩师都特别尊崇,对于帮助他得到进一步机会的人特别感恩。金刀公子可不止是朱强的老板,还是一个恩人,不然他到现在只是一个小小的佃户,只能在地里刨食,每天过着半死不活的日子。
要知道,大汉的佃户没有几个过的好的,皇税虽然少,但地租高,每每收掉收成的六七成,剩下的也只能半饱。幸好,野地里不时有些动物可以补充蛋白质,要不然,过一年冬天,这些佃户能死去一堆。
“难道你没有吃多着地方的菜?你都去哪里吃了?叫你不要省,练武的人要吃好吃饱多吃肉,才有力气,才能修补损伤。”金刀公子翻翻白眼,朱强就是智商赶不上金刀公子,这是金刀公子最遗憾的事情。
听说这里的金麦公子身边有一个叫高洋的女子,充满智慧,如果能够,他还真想见见她。至于金麦公主本身,虽然会十天会出席大学堂教学,但城外的人,对她还是比较陌生的。
第三一七章 朱强
而且对金刀公子而言,钱汝君虽然是皇帝的养女,不是亲生的,但是也算是刘氏家族的一员,也就是金刀公子的亲戚了。
虽然大汉没有什么同姓不婚,也没有什么近亲交配会生出畸形儿的说法,在历史上,娶亲姐姐,亲妹妹的人也不少。但是金刀公子的想法还是比较一般,对于刘家的亲戚,比较没有兴趣。
在金刀公子看来,他的这些亲戚,都被富贵生活腐化了,没有几个看起来有点用的。他也见过当今皇上,颇为认同刘恒当皇帝的。要是换一个人,估计大汉要安定下来,还要一段时间。
“呃…‥我都在这里用餐的。我不想离开公子太远,公子知道我的职责所在……”朱强颇为委屈的说道。现在他根本坐不住,早就在金刀公子边上站了起来。吸引了一堆人的目光。
许多人的食客心理都在想,看他穿得人模人样的,原来只是边上公子的一个仆从啊!说起来,护卫的地位,比起仆从要高出很多倍。
“坐坐坐。你忘了我们要低调。还吸引别人看过来看什么。”金刀公子用筷子做出坐下的姿势,然后对旁边的人说道:“去去去,又不是大娘子上花轿有什么好看的。看外头一个娘子经过,模样挺俊俏的,不知道许人了没有……”
果然,女人的吸引力就是不一样,何况金刀公子说对方是美女。一堆人的眼睛瞬间转移看了出去。
人的注意力转移之后,金刀公子的注意力才重新回到朱强身上。
“这里的菜很好吃!比我们那里最好吃的菜都好吃多了。我问过,这里的菜都是城外一般农民种的。金麦公主拥有的大部分是牧地。一般能种粮米菜的地,都分给一般人了。按理来说,这不是什么好菜。不过,这里灌溉用水,用的是远处拥出的泉水。据说这种水,能让他们的菜变得更好吃。不过,听大家的说法,金麦公主的地,种出来的菜,才是最好吃的。据说水流到金麦公主的地时,加了金麦公主特别调配的水。味道更为清新可人。牛马羊……对还有猪,长得也比较健壮。听说这个金麦公主是神女……”金刀公子也没有人可以说话,也就继续唠唠叨叨的说着,一边说,一边整理思绪。往常,他就常这样做。
朱强听到神女,忍不住插嘴问道:“王……公子,你怎么知道?金麦公主真的是神女?那我跟金麦公主膜拜一下,会不会让我变得更聪明?”
朱强知道一直以来金刀公子的遗憾是什么,对于这点,他也很想改善,但基础太差,加上他又不知道动脑法。比起钱汝君对手下的脑力培养,也就差多了。
不过,在武艺上面,钱汝君就算用了灵水给属下加分,也没办法做到朱强这个地步。估计三个打一个,才能打过。
金妙的天份好一些,但她一个六岁小姑娘,要打得过朱强,别的不说,身高力量是一大差距。
“咳咳……这个不知道,我可没准备去找金麦公主攀关系。我对那位高洋小娘子还比较有兴趣。”说着,金刀公子又要继续品尝了,来到金麦城以后,他对这理的各种食品都很有兴趣。
关于面食,金刀公子也有一点了解,他到长安城的时候,也吃过。听说就是金麦公主在成为公主之前就开的店。不过现在长安已经流行开来了。
回来之后,他就让他国内的人把小麦收集起来,试做了一下,推广开来。可惜,就做不到最正宗的味道。不过,倒是跟一般面食差不多。
味道比不上,这位金刀公子也不傻,他就往种类上发展。光是他研发出的面食种类,就超过二十种。有些面食在后世都不见得看过类似的。
如果钱汝君看过金刀公子发明的面食,一定会派人去把东西全学回来。这个时代,重视发明而不是传承的人真是太少了。她培养属下人才,十个好不容易才能出一个。要是她知道,一定会想办法跟金刀公子达成合作关系……前提是,金刀公子不是刘家子孙。她认为,刘家子孙太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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