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良婿_求之不得【完结+番外】(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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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逸辰敛了思绪,转头看向郭钊:“让人去查查肖缝卿。”

  “是。”郭钊应声,正欲转身,却又被他唤住。

  ”她喜欢那只狗吗?“沈逸辰一脸笑意看着郭钊。

  看得郭钊脸都绿了,不知该怎么应才好。

  几日前,他随侯爷到了京中,景王亲自来郊外二十余里相迎,又在景王府设宴为侯爷接风,来了不少京中的王孙子弟。酒宴过后,侯爷没有留在景王府借宿,而是暂居驿馆。翌日面圣,次日就在明珠巷租了这处恒拂别苑。

  京中的权贵人家都住在玉冕街上,明珠巷里只有大理寺卿方世年的府邸。

  恒拂别苑恰好和方府毗邻,也就是同方寺卿做起了邻居。

  日日都去方府喝茶,走动。

  他过往也随侯爷来过经汇总,呆的时间从即日到月余不等,却没有超过两月的,他猜不到侯爷为何笃定此行会在京中常驻。

  但搬倒恒拂别苑后,沈括便回了怀洲办事。他是听闻涉及到怀洲军情和官吏任免,还有早前侯爷身边的几个亲信都被查出了些蛛丝马迹,沈括回怀洲便是处理这些的。

  侯爷的手段干净利落。

  至于那只狗,还是侯爷特意去长公主府上要来的。

  但他分明记得在怀洲潜邸时,侯爷最厌恶的便是狗。

  沾了狗毛都会浑身不舒爽。

  结果来了京中一趟,忽然就能拎狗了。

  还能蹲下同狗腻乎乎说话。

  看得他和沈括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自在得很。

  结果次日,侯爷就让他去趟元洲城的仁和医馆,把狗交给方小姐。

  还不是送人家的,是寄养在人家家中的!

  他也算出身江湖名门,虽然报恩来了怀安侯府,颜面却还是要的!

  这狗,他实在无法亲自送到方槿桐跟前,还说一翻“非送,只是寄养”的话。郭钊就使了些银子,让小厮送去给方槿桐的,自己则在房顶上掀了一块砖瓦偷看。

  诸如大名辰辰,小名狗蛋,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只是想着侯爷蹲着同那狗说话,方小姐又唤那狗辰辰,他就觉得画风太美……

  “方小姐很喜欢。”郭钊只挑重点的回答。

  喜欢就好,沈逸辰但笑不语。

  前一世在怀洲府邸,她失了亲人,在怀洲举目无亲。

  他虽然能护她周全,她却始终不见笑意。

  后来番邦进贡了一只犬。

  长得与平时常见的不同,背部的毛是棕色的,肚子是白白的,腿短短的,毛也短短的,眼睛却极大,尾巴细溜溜的。景帝赐给了长公主,长公主说家中正好有只一样的,景帝便转赠给了他。

  他那时与景帝的关系很微妙。

  景帝赐下来的,他不得不要。

  只是他从前就不喜欢狗,甚至说厌恶也不为过。

  而这只更是丑死了!

  这狗就晾在侯府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

  他也不知槿桐如何寻到那只丑狗的,只是后来槿桐一直在后苑里喂它,逗它,还不时将它从角落里牵出来遛遛,招摇过市。

  还起了名字唤作:辰辰。

  对,和他同一个“辰”字。

  他看着那只狗就恼火!

  但偏偏,他听她唤它‘辰辰’,觉得舒心悦耳。

  这个‘辰辰’唤得好听,简直‘酥’到了心里。

  也就是那段时间,府中,他跟前,多见了她的身影,好似多了一道随处可见的风景。

  自然,风景后还跟着那条丑狗。

  他也渐渐习以为常。

  有那条丑狗为伴,槿桐在怀洲的日子终于见了笑颜。

  他大方送她,她却惶恐摇头,说她自小在家中养什么死什么,譬如金鱼,乌龟,就连鹦鹉都能吃瓜子时噎死。

  他笑不可抑。

  方槿桐却饶是认真,狗是他的,她替他养着就好。

  所谓日久生情,就是他打着狗的幌子,同她越走越近。

  ……

  都是多年前的事了,如今想来仍旧记忆犹新。

  他到了京中,就立刻去长公主府讨要了这只狗,然后让郭钊送去的元洲。

  都是套路!

  他如此‘洞察’她的心思,处处投其所好,她也应该对他刮目相看了。

  想到她三月就会回京,届时就看到他住在她隔壁!!

  定然欣喜!

  然后,他日日去隔壁看狗。

  然后,日久生情,狗又生狗(原谅我实在喜欢这句话啊~)。

  狗再生狗,无穷尽也~

  然后,他就顺利成章去找三叔提亲!

  迎娶槿桐,做三叔的东床快婿。

  光是想想,都有掩不住的笑意浮上面容。

  宝贝儿子,爹爹觉得很快就要见到你了。

  爹爹就一手抱你,一手牵你娘亲,陪你去吃冰糖葫芦。你糊爹爹一脸口水,你娘亲先替你擦脸,再替爹爹擦脸。然后爹爹就趁机香你娘亲一口,再香香你,再趁机吃你一颗糖葫芦,然后你又糊你爹一脸口水……

  郭钊倒吸一口寒气。

  实在想不出自己敷衍的一句“方小姐很喜欢”,侯爷怎么会这幅飘飘然的模样。

  “侯爷……”他简直看不下去了,便拱手请辞,“若是无事,属下先告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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