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古人一样留着长发的男子转过身来,露出一张儒雅清俊的脸,他微微皱着眉,有些不解地道:“仪式是成功了,但是为什么——”
——为什么那本该出现的凶魂却不见了呢?
于茗临低头思索,他抬手挥了挥,立刻就有四个脑门上贴着黄符、身形矮小如同侏儒一样的僵尸走上前来,提着装满血的木桶,重新绘制法阵。
“算了,再召唤一次吧。”
阵法的正中央摆放着一个被黄符包裹的襁褓,于修文只要想到里面裹着的东西就觉得有些恶心。于家的鬼道传男不传女,虽然是家学渊源,但是因为他从小就跟在母亲身边长大,而于修文的母亲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所以反而没有系统性地学习这些家族的养尸术。是他长大之后,家族意外发现他的资质很好,才将他接回了本族,准备悉心培养,为家族增添一个助力。
因为他天生阳气兴盛,有镇压恶鬼之能,所以他很受重视,家族更是将他托付给了族里百年一遇的奇才——他的舅舅,于茗临。
可是他早已习惯了正常人的生活,对这莫名其妙的阴阳术更是半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觉得养尸什么的行为简直恶心至极。他的舅舅也不勉强他,知道他没有兴趣,就只是教给他一些普普通通的小法术,确保他不会因为阳气过盛而被鬼魂当做美味佳肴啃掉而已。因为舅舅的体谅,于修文虽然心有不喜,但是跟这个舅舅的关系还算不错,在发现自己对林夕动心之后,他就没有多少犹豫地找上了舅舅,希望借助阴阳术来篡改林夕的姻缘线。
于修文的想法也很简单,他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到不了手的,人也好,喜欢的东西也好,只要能握在自己的手上,哪怕坏掉也没有关系了。
既然林夕的心已经属于别人了,那他至少要得到人,这也是情理所致吧?
被宋雯火眼金睛鉴别为“人渣”的于修文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什么不对,也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人的感受和想法,只知道自己的爱和占有。他比常人更重于自己的欲望,因为从小到大他都能轻易地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唯一得不到的事物就变得格外扎眼了。
当舅舅告诉他林夕拥有极度凶煞极度阴戾的命格时,于修文是觉得有些诧异的,但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理所当然了起来。
从以前开始,他就讨厌面目扭曲鲜血淋漓的东西,却无比偏爱那些在死亡之中得到永恒静谧之美的存在——爱上那个带有“死之美”的女孩,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那个被夜色眷恋始终眉眼沉郁的女子,身处无边无尽的黑暗,眼里却带着光,沾染着死亡的恬静,却不会因死亡而腐烂扭曲。
这样的美丽,即便成为人偶或者玩具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那也是足够赏心悦目的。
于修文这样想着,顿时觉得满鼻腔的血腥味都变得可以忍耐了,他甚至是带着几分愉悦和期待地看着法阵的暗光渐渐散去,在油灯燃烧尸油的刺鼻气味和萦绕不散的烟雾中,于修文终于看见了浓烟中若隐若现的身影。披散着漆黑长发的女子垂着头站在法阵的中央,像是提线的木偶,没有任何异样的举动。
于修文下意识地上前走了几步,却又忍不住停下,皱着眉头说道:“舅舅,不是说招魂吗?为什么招来的是躯体呢?”
于茗临也有些惊讶地挑了挑眉,说道:“可能是因为魂魄和灵体的牵系太深,无法分割的缘故?这种情况倒是第一次见。”
“她还有意识吗?”于修文看着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和脸庞的女子,忍不住问道。
“我算过一卦,招魂的时机是她身体和灵魂最不稳定的时候,一般离魂状态下的人应该是没有意识的。”于茗临没有冒然上前,身为修行鬼道的传人,他比谁都知道凶魂的恐怖和强大,事实上,他很意外侄子口中的“林夕”平日里居然只是一个有些孤僻自闭的普通女人,历来的凶魂不是疯子,也多是性情偏激的天生犯罪者,但是这个凶魂居然很罕见的能够保有自己的理智,“你阳气强盛,捏着刚刚那张作法的符隶,试着命令她。”
于修文翻手看着自己夹在手指尖的黄符,不疑有他,沉声喝道:“林夕,抬起头来!”
他话音刚落,女子的手指就微微动了动,她沉默了很久,像是在思考是否要回应这个命令一样,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抬起了头。虽然抬起了头,顺着于修文的视线却只能看见她皮肤苍白的脖颈以及下颚,她眼帘微垂地站在那里,像是一抹夜色的剪影,透着森然的诡谲和妖异。
于修文捏紧了黄符,只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兴奋感攥住了他的心脏,让他的呼吸一时间有些急促了起来:“林夕,过来!”
女子像一樽沉默的人偶,机械而僵硬地迈步,朝着于修文的方向走来。她走得很慢,每一步却都踏得很稳,像是婴孩学步一样变扭而生涩。
于修文忍不住上前了几步,当两人的距离拉进到不过一个手臂时,女子忽然抬起了眼帘。
于修文心里咯噔一下,他对上了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眸,女子眉宇之间总是萦绕不散的三分郁色消失无踪,留下的只有刻骨的冷静和近乎锋锐的杀机。
52书库推荐浏览: 不言归 女强文 快穿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