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惊梦_僵尸嬷嬷【完结】(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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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通报了案情进展,媒体随之开始蠢蠢欲动。

  这天江铎放学回家,发现一个青年男子举着录音笔正在同郑阿姨交谈,见他上楼,又转身迎向前,说:“你好,我是磅礴晚报的记者,请问可以采访你几个问题吗?”

  江铎心下厌恶,面无表情越过他,掏出钥匙,开门进屋,“砰”一声把人隔绝在外,不予理会。

  沈老太正在厨房做饭,听到动静出来:“那个记者跟了我一路,叽里呱啦,烦都烦死了!”

  江铎没吭声,扔下书包,回房给聂萱打电话。

  “我妈今天状态怎么样?”

  聂萱说:“放心吧,我爸一直陪着呢。”

  “麻烦你们了。”

  聂萱无所谓地说:“没什么,我爸挺乐意照顾她的,你安心上课吧,还有几个月就高考了。”

  江铎“嗯”一声,挂了电话,又听沈老太说:“聂东真是好人,为我们家忙前跑后,连自己的工作都搁下了,以后一定要好好感谢人家。”

  “是。”

  “虽然不好意思一直麻烦他,但你妈现在是不能回来住的了,等你高考完就把这房子卖了,换个环境,都会过去的。”

  江铎心不在焉听着,敷衍地应了一声。

  然而事情并没有过去。元宵节后,家里陆续接到亲朋好友的来电,说有记者上门找他们做采访,询问江岩和岳琴的夫妻关系如何,又问江岩和江铎的父子关系如何,还有大家对这个案件的看法。

  学校也接到了采访申请,但校方已经拒绝。

  班主任找江铎谈话,让他专心备考,如果担心走读路上碰见记者,可以回家自行复习。

  于是元宵节后他就没有再去学校了。

  2月27日,月末,案发后两个月,平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根据《刑法》第20条第1款、第3款之规定,许某某对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系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6项和173条第1款,决定对许某某不起诉。

  决定书送到许家,同时也送到江家。

  作为被害人家属,江铎被告知,如有不服,七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他什么也听不到,拿着决定书在家里走来走去,反复仔细地确定“正当防卫”、“不起诉”几个字,最后一颗心定下,长长吁一口气。

  另一边,许亦欢家也如同拨开乌云般,终于得以喘息。许芳龄心里一块巨石落地,她心力交瘁地揽住女儿说:“天无绝人之路啊,现在没事了,法律还是公正的……”

  感动完,又说:“虽然错过校考,但你还能用联考成绩上大学啊,只要文化线过了,就是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还有很多好大学等你选择的,欢儿,你是全省第三名啊。”

  许亦欢盯着手里的决定书没有回应,好像根本没有听她说话。许芳龄喊着“阿弥陀佛”,忙不迭打给许永龄通知这个好消息,还说要到寺里烧香还愿去。

  这一夜许亦欢安稳睡地了几个钟头,没有失眠,也没有半夜惊醒。

  第二天,也就是检方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次日,磅礴晚报记者李思发表了一篇标题为《高三少女刺死姑父,城南血案疑点重重》的文章,首版报导这起案件,以极戏剧性的描述、煽情的文笔和博人眼球的字眼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接着迅速掀动一阵飓风般的大众舆论。

  李思在文章中声称自己走访调查大半个月,发现背后许多错综复杂的故事,可供各位咀嚼。

  内容大致如下:

  第一,李思采访了被害人江某与妻子岳某身边的亲朋好友,几乎所有人都称赞江某性格爽朗,幽默风趣,夫妻二十年来恩爱如初,大家有目共睹。

  第二,江某与儿子小江关系恶劣,原因大概在于岳某长年酗酒,夫妻二人对孩子疏于管教,所以亲子关系十分淡薄。

  第三,嫌疑人许某某和小江曾在高一暑假去宾馆开房,被同学拍下视频传到网上,当时二人用表兄妹的身份平息了议论,但根据调查发现他们根本没有血缘关系。

  第四,许某某声称江某企图对她实施□□,但诡异的是警方到达现场时,江某衣衫完整,许某某也并未受到实质性侵犯,谈何“正在实施□□”?若江某行为不构成□□,那么许某某的防卫是否正当?

  第五,案发后岳某几度崩溃,紧抱江某尸体,甚至不许警方带走解剖,试问这是一个目睹丈夫企图□□侄女后会有的态度吗?

  第六,据民警透露,许某某在被送往看守所的途中曾问及自己是否还能参加艺考。一个柔弱的19岁少女,在经过如此重创之后没有崩溃,没有自杀,反倒忧心自身前程,如此理智,如此冷静,实在匪夷所思。

  综上所述,检方最终的处理结果令人难以信服。

  “媒体有新闻自由权,公民有监督权与知情权,司法公正任重道远,大众需要真相。本报记者李思。”

  第36章

  许亦欢在二中贴吧看见新闻截图, 事情已经发酵两天,整个首页都是她的名字。

  有一瞬间窒息, 好像被扒光了挂在墙上, 赤身裸体, 没地方躲,没地方藏,任由他们观赏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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