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又扯到沈琮青身上了?
他发现,只要有关沈琮青的事情从她嘴里说出,他都不开心。
而且上次皇上寿宴之后,他回去让黄太医给他诊治了,黄太医说他没病,他又将他的症状都说了一遍,最后黄太医说他这是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当时他就震惊了,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不对,准确来说是喜欢上了一个有夫之妇!喜欢一个孩子的娘!
不可能,他是一个有洁癖的人,他的东西,别人碰一下他都觉得脏,特别是女人。
所以他不可能喜欢白小玲,白小玲尽管长得还能看,但是在汴城之内的大家闺秀,长得好看的多了去了,他为何要喜欢白小玲?
今日他将白小玲约出来吃饭,就是想要确认一下黄太医说的究竟是不是真的。
他今天原本心情郁闷,但是看见她的那一刻开始,变得开心。
后来他的心情一直不错,但是听到她说起沈琮青的时候,他的心情变得郁闷。
现在她就坐在他的对面,他看着她的脸,然后觉得心跳得越来越快,耳朵也越来越烫。
黄太医给他诊断以后,他询问了轩初,轩初对他说,要确认自己有没有喜欢一个人,其实很简单。
见到自己喜欢的人,心情会突然变得很好,而且会平白无故的笑。
听到自己喜欢的人提起其它男人,就会因为嫉妒和吃醋,心情变得糟糕。
和自己喜欢的人亲密接触或者待在同一个地方,脑子里面会想一些奇怪的东西。
他,几乎每一条都中了。
而且脑子里面那种奇怪的想法,快些停下来。
赫连启感觉鼻头一热,白小玲拿了白色的帕子给他,“赫连启,你最近上火了?”
他接过帕子,捂住鼻子,“有点吧!我去处理一下。”
赫连启说完这句话,步子有些急促地出去了。
等到他再次回来的时候,菜已经上好了,他入座以后,和她一起吃饭。
他和她一起在一个桌子上吃过饭。
第一次是在柳叶村的村长家里,那时候他几乎没吃。第二次是在他的府邸,而她吃着菜,他喝着碗里的粥。其实这两次都不能真正算真正和她一起吃饭。
白小玲夹了一块红烧鲫鱼,她吃了一口,然后道:“这道红烧鲤鱼还不错,外焦里嫩,勾芡也做的很好,将我的手艺学了一个九分像。”
赫连启看着鲤鱼上面被她夹了一块,露出里面白色的鱼肉。
他的洁癖他很清楚,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吃饭,就是觉得别人的筷子上面全是口水,而随着别人夹菜的动作,口水就会落到菜里,而他光是将这个动作想一想,都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从之前的种种现象看来,他喜欢白小玲。
但是他不信,他应该不会喜欢白小玲这样的有夫之妇的。
他的筷子朝着那块白皙的鱼肉伸过去。
他在想,如果他真的喜欢白小玲,那么就不会嫌弃她,当他的筷子快要碰到那块白色鱼肉,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夹了另外一边的一块鱼肉。
他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
他吃了一口鱼肉,道:“果然口感细腻,味道非凡。”
他在想,他还是嫌弃她,那他肯定是不喜欢她,都是黄太医和轩初在他面前胡说八道多了,所以刚才他看见她,脑子里面自动出现了一些画面。
白小玲一边吃,一边问道:“你上次说,很少有人与你一同吃饭,是不是因为皇上吃饭的时候,总是喜欢吟诗作对,所以你不喜欢?”
他洁癖严重这一点,倒是不必对她说,否则以白小玲的性子,以后指不定拿他这短处来嘲笑他。
他道:“我又不似赫连白那么有文采。”
他看向白小玲面前的一道菜,问道:“那是什么?”
“呃!糖醋排骨,要吗?”
她很自然地给他夹了一块,赫连启盯着碗里的糖醋排骨,他道:“其实我就是随便问问。”
“不喜欢?”
刚才她的筷子先是放入了自己嘴里,吃了一块红烧鱼,然后又夹了一块糖醋排骨给他,那么这块糖醋排骨上
赫连启想到这里,他摇了摇头,“不喜欢。”
“你还挺挑食。”她说着,将他碗里的糖醋排骨夹走,“对啦!还记得上次我和你说的事情吗?”
“什么事情?”
“前段日子我们在汴城买了一处房产,那处房产空置着没用,我便派人将那里整改了一些,种上了许多牡丹,这段日子,牡丹花开得正好,再过几天,我会邀请全汴城未出嫁的名门闺秀和未娶妻的贵家公子,举办一场大型相亲活动。”白小玲说到此处,将一份请帖推倒赫连启面前,“你到时候可以过来瞧瞧有没有适合的姑娘。”
赫连启光是想想,他都连连摇头。
他这个人,就是不合适和姑娘太过亲近。
和姑娘牵手吧!他嫌弃别人手上有汗水。
和姑娘亲吻吧!他光是想到别人嘴里的口水,都觉得脏。
其余的,更是想都不会想。
白小玲睁大了眼睛,“我只是让你过来看一眼而已,你怎么就这般了?”
“反正我不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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