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江火脑袋里瞬间闪过各种珍藏版野史,隔壁寡妇的日子,隔壁老王的生活……
难道那个惊才绝艳女人也是这样的?天机老人你特么逗我?
果然漓江不张口则已,一张口惊人,“她有四个相公!”
噗——
茶水以弧度抛出,被漓江掏出的扇子挡住了。
“东炎的风俗,不用大惊小怪的,只不过如今男风强壮,女子娶夫比较少见,在当时很常见。”
江火点头表示理解,东炎彪悍不是她能理解的。
“嗯,那四个男子都是不同国家顶尖的存在,太子,王爷,首富,皇帝,都聚集了。”
那就差不多了,江火点头,不过这还真不是一般能耐,像她别说征服其他人了,估计漓江现在就能杀了她。
漓江淡淡看了她一眼,“可是后来,因为某些原因,他们互相残杀起来,直接导致国家战争,最后女子沦为千古罪人,因为她一个红颜祸水使万民于水深火热中。”
“所以史记中没有她的影子,是为了抹去国家的不好历史?”
漓江点头,“每个国家基本如此。”
江火听完唏嘘不已,因为男人的一己私利,把过错推到女人身上,纵然女子有错,男子也不可能算然没有过错。
这种掩盖历史的做法,真是笨到家了。
江火突然凑近脸,笑嘻嘻问道,“你看我会不会坏了你国家?”
漓江细细端详她的脸,半会才说到,“首先你要是个红颜,但你只是祸水。”
“去死!”
漓江遭受江火第一百零八次狮吼。
十方首领走了,没有带走任何东西,也没有如一开始说的要杀了所有人。
但金铃儿知道战争才刚刚开始。
十方首领不适合省油的灯,能做到这个位子都有各自优点。
他们这次来主要想试探爹是否年老不能管事了,若是年轻强壮说不定还能压制住他们,可是爹这次走了。
先前确实被人刺杀,那人伪装成江火样子,所以通缉令才会是江火。
所以爹这次真的受伤,但她明白,这座城是可汗送给她的第一份也是最后一份礼物。
这是他们皇族传统,她哥哥们也是如此,到一定年龄作为礼物送一座城池给你,有能力你便能守住,或者扩大领土,那就是你的能力。
若是不能守住,回来阿爹也养你,皇位却与你无缘,除非你揭竿而起也行。
总之,只要你有能力!
金铃儿身为女子并没有收到特殊待遇,要是较真起来,也可以说有,那便是江火。
可汗临走之前拜托江火帮助金铃儿,说明他不放心这个女儿的。
但是身为皇帝他更知道其中重要性,所以他走了,留下一座城和金铃儿。
金铃儿在众人面前大放厥词,并非没有道理的,十方首领虽然不服管教很久了,但彼此之间互相提防,自成一派,不能不去可汗当初分封就有这层意思。
有句话是,没有狼群追逐的羊,迟早胖死。
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十方首领动弹胫骨的时候,也会考虑很多,不仅仅嘴上说说而已。
她有七个哥哥,每个人拒守一方,也是一方首领,只不过大小不同而已。
多年以来养精蓄锐已经成熟了,看来是时候动动了,从他们撕毁圣旨无视公主就能看出来,他们想反了。
即使不反也没关系,官逼民反呗。
金铃儿撕掉了追捕令贴上征兵启示,凡事来参军的,补贴从优,待遇丰厚,连带的家里一系列补助。
东炎本就是好战斗民族,一听补贴这么好,还可以打架,都纷纷报名,一时间挤满了人。
“排队排队!”小桃掐腰,手里拿着鞭子甩的啪啪响。
金铃儿正在兴奋头上,亲自坐在门口一个一个筛选记录,一天下来眼睛都花了,手腕都抬不起来了,顺便去太医带着活血化瘀的药,和阿新的药。
“阿新,怎么不点灯?”金铃儿一脸兴奋,推开门,可是里面黑漆漆一片。难道不在?
金铃儿放下药,在屋子里转了一圈,最后发现屏风后面有异样的声音,她走过去一看。
呃——
金铃儿眼睛蓦然一亮,随后又想到什么,说道,“你继续,我什么都没看见!”
屏风后的阿新尴尬的穿上衣服,他洗完澡换衣服,突然金铃儿就进来了。
他不好意思出声,希望她放下东西就离开,谁知道她居然过来了!
他尴尬穿好衣服,走了出去。“这么晚了,又事么?”
“顺便给你带药过来!”金铃儿在他身上一扫而过,她刚刚若是没看错,阿新看着瘦弱,没想到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那种哎!
金铃儿毫不掩饰的眼神刺激了阿新,他脸一红,“那谢谢了,太晚了还是请回吧。”
金铃儿一想,阿新喜欢贤良淑德的女孩子哦,她不能待久,大家闺秀般回去才对。
想着她站起来微微一笑,笑容得体落落大方的走了。
阿新看着突然画风一变的金铃儿,也摸不着头脑。
金铃儿一走,阿新才发现桌子上还有药,仔细一看原来是活血化瘀的药,想到她红肿的手腕,阿新垂下眼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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