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儿,礼尚往来。”朝塍揽着闲诗坐起身,将自己的衣裳统统砸到了她的怀中,示意她一件一件帮忙。
两人两次恩爱都是发生在白日,比起黑夜最大的一个好处,便是可以清晰地看见对方,也令闲诗因朝塍的那些陌生而产生的羞涩在相对极短的时间内消失。
是以此时此刻,虽然闲诗脸红心跳是必然,但还不至于不敢直视。
她不断地安慰自己,这男人是属于她的了,还有什么不敢看?
避开朝塍灼灼戏谑的双眸,闲诗神情颇为认真地替他穿衣,心里则有些懊恼地想着,该不会以后他每次都要她这般伺候他吧?
虽然是他先伺候了她,但是,闲诗宁愿没有他的伺候,毕竟,在他伺候她的时候还会捏几把之类的占便宜,而她绝对不会。
穿至一半时,闲诗的眸光不经意地落在朝塍的右手腕上,那里有一道极浅的疤痕,给他看似毫无瑕疵的肌肤增添了一抹赫然的瑕疵。
闲诗的心紧了紧,右手不由自主地探过去,轻轻地抚了抚,好奇道,“怎么弄的?”
朝塍看了她一眼,淡淡道,“被人行刺。”
看这伤痕,应该产生的时间并没有长远,顶多是几个月前所伤。
“虽然你的身份被人行刺无可避免,但你这般强大,竟也能被他们伤着?”闲诗不解地询问,其间渗透着不自觉的关切。
“人的旦夕祸福就如世事难料,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指不定哪天爷便命丧了黄泉。”
闻言,闲诗面色一白,心尖儿一抽,情不自禁地捂住朝塍的嘴,满脸不悦道,“胡说八道什么?”
朝塍在闲诗的手心上舔了一口,惹得闲诗迅速将手抽回。
“不舍得爷死?”
“你这种人一看便是老也老不死的。”闲诗一边沉着脸,一边将他最后一件衣裳穿就,袖子很快便盖住了他的手腕。
朝塍握住闲诗的双手,拇指抵在她的掌心,沉声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这话兴许被许多许多人说过,但大多是用在兄弟、姐妹结拜之上,鲜少用在爱恋的男女之间。
此刻被朝塍诚恳地说出来,闲诗只觉心乱如麻,却是乱得热气腾腾,似乎比白头偕老更富感染力。
老生常谈的话被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氛围下说出来,皆会有不同的效果,若说闲诗不感动,那她必定是铁石心肠。
心里是感动的,但闲诗表面上却表现得铁石心肠道,“依照你的意思,若是你比我先死,我得为你陪葬?”
“不愿意么?”
“自然不愿意。”闲诗嘴上虽这般说,心里却道,先死的肯定轮不上你这个老不死的。
“那等你我白发苍苍,曦儿先死,爷来自杀殉情。”朝塍这话说得理所当然,仿佛自杀殉情是一件很轻松的事。
将来的事还很是遥远,闲诗没法料定到时候究竟会怎样,但心里则不希望任何人先死。
也许,这就是她果真对他动了心的缘故,否则,哪里顾他的死活?
真正相爱的两个人,待相互扶持一生,面临岁月的终结时,也许谁都不愿意先或晚地离开这个尘世,是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期冀着:同年同月同日死。
闲诗抬眸,与朝塍深情的眼眸四目相对,不由自主地,两人的身躯缓缓地靠近,紧紧拥抱在一起的时候,双唇软软地贴合。
当彼此的心给对方腾出了位置,对于彼此的痴恋只会越来越多,而不会越来越少,即便是一个吻,也能变得又深又长。
当两人牵着手开门时,景裕父子正站在院落之中谈笑风生。
听见开门声,父子俩立即停止说话,朝着两人看来,虽然这两人个个衣冠齐整,但那气色却与之前大不一样。
原本風尘仆仆、略显憔悴的朝塍,此刻变得神采奕奕,惯常冷漠的黑眸里盛放着满满的柔情与蜜意,而原本满眼忧愁甚至是面色惨白的闲诗,此刻面色红润、眼泛桃花,像是一株刚刚出水的芙蓉花,璀璨欲滴。
之前两人在房中做了什么事,哪怕景裕父子没有可能看见,更没有机会听见,但夫妻俩无法掩饰的愉悦面容已经昭示了一切。
父子俩不约而同地干咳一声,掩饰他们内心的尴尬,闲诗的脸也因为父子俩极其暧昧的眼神而涨得通红,如同火烧。
只有脸皮最厚的朝塍,面不改色的走到两人面前,随口与他们寒暄起来。
晚膳很快便准备完毕,四人一一落座,满桌的佳肴,却独独少了男人极为喜欢的一件东西——酒。
据闲诗了解,在座的三个男人都是会喝酒的,可大概是因为她的缘故,饭桌上从未出现过酒。
别说如今她好像已经不呕酒了,就算她仍旧呕酒,他们也没必要为了她滴酒不沾,只要将门窗开得通风一些,酒味散得快,也没多大问题,否则,这些年她在闲家岂不是要天天作呕?
望着三个男人的脸上皆有由衷的笑容,闲诗不忍他们有所缺憾,便站起来道,“我出去一下,给你们带件礼物。”
三个男人朝着她投来讶异的光芒,但闲诗神秘一笑,很快便闪身到了门外。
闲诗找到管家,让管家找来适宜那三个男人畅饮的好酒,便亲自抱着酒坛子回到了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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