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惊喜中还魂,丁月华蓦然想到什么,狼嚎一声。“为什么你从来没同我说过?”
丁兆惠愣了一下。“我也才知道啊!”
“我是说展昭这个名字,我明明让你们出门的时候,帮我打听这个人的。”
丁兆惠一拍脑袋。“你好象是说过。”
什么好象?丁月华跳起来,一把掐住丁兆惠的脖子。“我明明就说过,我明明就说过……”
丁兆惠挣扎着,总算逃出了丁月华的魔掌,跳到一边。“我怎么知道你说的展昭,就是南侠展昭啊!你平常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是一个劲的傻练功夫,我还以为你睡着了醒过来随便就想到一个名字让我出门找,所以我就……”
“所以你就根本没放在心上!”
丁兆惠眨眨眼,无语了。是啊!他是根本……没放在心上啦!
她的青春啊!她的幸福啊!她的人生啊!
丁月华根本等不到第二天,当即便拉了丁兆兰、丁兆惠两兄弟,踏上了前往汴州的大路。
丁月华家住松江府茉花庄,距离汴洲约有2000里的路程,在古代,这个距离实在算得上是长途中的长途了,可是丁月华竟然硬是换马不换人,用了五天五夜,跑到了汴洲城外。至于丁兆兰和丁兆惠,则被落下了十万八千里。
其实,这还是丁月华第一次出远门,好在她方向感极强,带着一份地图,凭着自己的毅力,硬是来到了汴洲城外不远的一个小村庄。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候,小村庄里只亮着几盏昏暗的灯,静谧极了。想想第二天就能进城了,丁月华决定先休息一宿养足精神,一定要给展昭留下一个好印象。
村子很小,只有一间野店。
丁月华用力敲响大门,很快,里面便传来吆喝声。不多时,大门打开,里面一个小伙计打扮的年轻人乐呵呵的跑了出来。
“姑娘,要住店?”
“一间上房。”
“请跟小的来。”年轻人带着丁月华上了楼。“用过晚饭吗?用不用我端点酒菜上来?”边说着,年轻人打开二楼的一间客房。丁月华往里一看,虽然不能说高档,但至少干净,于是便点点头。“就这间吧!拿点酒菜,再端一盆热水上来。”随手扔给小二一些散碎银子当小费。
“好咧!”年轻人高高兴兴叫了一声,下楼去了。
丁月华关上房门,解下身上的包袱、长剑放在一边,便飞速扑倒在了床上,小脸用力磨蹭着床上的被褥。
呜……太舒服、太感动了!
想想,上辈子过得算是锦衣玉食了,这辈子更是奢华,在这样的环境里呆久了,人难免觉得一切都是理所应当。这几天的奔波,称得上辛苦,再见到这普通的房间、普通的床铺,竟然会有一种别样的亲切感。
翻个身,丁月华大字朝天。
其实,她也是挺烦恼的。就因为崇拜,所以自愿来投胎;就是因为崇拜,所以用了二十几年的生命来等待;就是因为崇拜,她又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寻人。怎么想、怎么看,她都像是个傻帽。
而她上辈子看到的、听到的,无非是书上、电视上的演绎。谁知道真正的展昭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或者根本没有那么好,或者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可是,她就是没办法让自己停止这一举动。毕竟她死是为他,生亦是为了他!
唉!真成了她的心结!
正想着,门被敲响了,店小二的声音高声响起,是来送酒菜了。
丁月华恋恋不舍的下了床,打开门栓,店小二便端了托盘走了进来,然后手脚麻利的将饭菜和酒壶、酒杯摆放在桌子上。“姑娘,请用,小的马上下去为您打水,有什么需要,随时叫我。”
丁月华点点头,将店小二送了出去,再关上门,看着一桌子的酒菜,口水便流了下来。
这几天,她根本没好好的吃上一顿。
丁月华再也忍耐不住,忙坐下来大口朵颐起来。才吃了几口,丁月华就觉得不对,总感觉有人在看着她,可是环顾四周,却没什么可疑的。
想想衣不解带的跑了五天五夜,或者是累了所以多疑。丁月华宽解自己,继续努力的吃,直到肚子被撑的胀胀的,才满足的舒了一口气,揉了揉肚子。再看看桌子上还有酒,想着要解解乏,便斟上一小杯,自己敬自己,然后一饮而尽。
酒其实还是不错的,可不知道为什么,才一下肚,就觉得全身都没了力气。丁月华想是太乏了,睡一下或者会好,便勉强站起身来,可下一秒,却因全身无力,双腿不听使唤,人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丁月华瞬间明白过来,她这是着了别人的道,那个店小二……
丁月华很想用咬牙切齿一下,可是她甚至连这样的力气都没有。很快,外面传来纷乱的脚步声、嘈杂的叫喊声,然后房门被人用力踹开了。
“看,货还不少!”
丁月华知道自己的包袱被翻了,看来进来的人很满意里面的东西,哈哈大笑起来。
然后,丁月华看到店小二的脸又出现在自己面前。
一只粗糙的大手在丁月华的脸上捏了一下。“好货色,卖到倚红楼去,一定值不少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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