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婢中最机灵的一个接东西去了,过了半个时辰脸色煞白的回来,果然财可通神,在黄金与明珠的诱惑下,府里的仆役大致道了些内情。
原来威宁侯自痊愈后就变得十分诡异,每隔几日就要女人陪寝,但不知什么缘故,一夜后女子必定身亡,尸身钻满紫黑的蠕虫,死状极为不堪,方才的女人就是偶然瞧见一具抬走的裸尸,活活吓成了半疯,虽然不用再侍奉威宁侯,也躲不了几天,很快就要被拖去做营妓了。
瑟薇尔听胡婢磕磕巴巴的说完,激起了一身寒栗。
这样恶鬼般的男人,媚惑全然无用,她从来不重贞操,容貌和性命却是要紧,绝不愿变成虫子的巢穴,无奈左思右想,欲逃无路,外面又传来唤声,瑟薇尔几乎急慌了,正要一咬牙将胡婢推出去,忽的后窗一动,溜进了一阵风。
留园最深处的华苑一片沉黑,主屋内也未燃灯烛,惟有檐下挑着两盏风灯,静如一座孤坟。
仆役提着灯笼,将裹着披肩的美人送入屋内,立即退去,仿佛里面藏着吃人的鬼怪。
纸窗透入昏暗的光,勉强能辨出屋内的轮廓,榻边有个暗影,阴沉命令,“脱衣服,过来!”
胡姬紧裹着披肩,没有动,也没有回话,仿佛已经吓呆了。
男人起身,踏前向她抓去,几乎同一瞬间,一线银光猝然裂空,飞袭他的颈项。
银丝极利,灵动如魅,贯注了真力足可分金裂石,眼看要劈断男人的颈项,忽然被一只右手握住。
这不可能是威宁侯,薄侯懂一些拳脚,但绝不是武林高手,更不可能赤手对抗锋利的银丝。
胡姬眼瞳骤缩,男人绞住银丝一扯,竟然拽得她飞跌而近,若不是及时避让,险些被他的左手掐住咽喉。胡姬一击不中立刻变招,将银丝从对方掌中卸出,滚身后跃穿破窗扉,逃出了屋子。
几乎同一瞬,男人随之到了屋外,檐下的风灯照亮一张阴戾的脸,正是薄景焕。
他看了一眼,多了一抹狰狞,“苏璇的徒弟?来得好!”
乔装袭杀的正是苏云落,她骇然望着薄侯,只见对方眉额笼着一层黑气,手被银线切得见骨,却滴血未淌,更不见丝毫疼痛,力量与速度与一流高手无异。
苏云落一瞥之下当机立断,银丝一甩抽熄风灯,趁暗飞遁而走。
风灯骤灭,再厉害的高手也会有一瞬间失明,苏云落向记忆的方向疾退,已经快到极至,耳际猛然传入一声炸响,前一刻掠过的廊柱被薄侯捶得粉裂,他竟完全不受黑暗阻滞,追袭极近。
薄景焕变化如此之大,当然是因为异神蛊。
异神蛊是来自井佤部落的秘蛊,炼制起来格外繁难,需要耗费大量鲜血与无尽的毅力,十分不易。一旦炼成效力惊人,就如它的名字,可以将一个孱弱濒死的人脱胎换骨,化为神一般的强悍。不过代价也极大,受蛊之人寿元不过三载,而且附身的蛊虫每隔数日就会产卵,必须以女子的鲜血将蛊卵引出,否则就会被蛊虫爆长全身,噬尽血肉而亡。
薄景焕今夜正要引蛊,乍然遇见宿敌的徒弟来狙杀,复仇的快感让他异常兴奋,誓要将之擒住极尽凌辱。
苏云落做了十来年飞贼,给人揖捕惯了,然而极少有此刻的惊悚,仿佛给阴魂蹑住了。她后颈绒发激起,使尽身法纵掠避转,终于冲出去潜进坊弄,借地形兜了十来个圈,甩脱薄侯遁藏起来。
薄景焕追丢了,异常暴怒,他知城门已闭,仇人绝出不去,喝令金陵十万大军通夜翻查,务必将仇人搜出,随着一拔拔兵卒喧吵搜检,不知多少百姓畏悚难安,再一次遭了洗劫。
薄侯遇刺的消息传到陈王耳中,他不免有些害怕,急急来寻六王。
六王不在意的调弄一只墨黑的八哥,“一个刺客算得了什么,又没得手,值得大惊小怪?”
陈王本来就胆子不大,当时给六王劝动,事后又有悔意,“胡姬哪有这样的胆子,背后一定有人,金陵弄成这样,万一有人起兵勤王——”
六王压根没瞧他,敷衍道,“五哥想多了,等进了皇宫新君一立,大势一定,再起兵的就是乱臣贼子,有什么好怕的,你依然是安享富贵的亲王。”
陈王到底有些惴惴不安,“当初说是将皇宫一举拿下,怎么偏给羽林卫守住了宫门?刺客来路不明,我还不是担心夜长梦多,久则生变。”
六王爱惜的审视鸟羽,不在意的听着。
陈王试探道,“听说搜人还搜到了安华府上,打伤了仆役,还抢了不少东西。”
六王事不关已般道,“谁让她要抖公主的威风,一些粗兵不通道理,哪肯待见她的脾气。”
陈王颇为讪讪,同是天家贵胄,兔死狐悲,安华公主作为先帝唯一的女儿,从来受尽娇宠,一直不大瞧得起六王,谁料情势一变,境况完全不同。他以往觉得兄弟中以六王最是和善,可一阵话说下来,连个正眼也没得着,相当不是滋味。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六王能说动手握重兵的薄景焕与时奕,陈王可不想如安华公主一般,知机的换了话题道,“这八哥乌滑水亮,墨玉似的,难怪讨你喜欢,怎么就没听它叫一声。”
六王一抬手,八哥扑棱棱飞回栖枝上,“整日乱啼的那是废物,好鸟三年不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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