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高兴的时候,就喜欢叫陈峰老公。
陈峰呢,也挺喜欢她这样叫他。可是今天心真的有点累。算了,以后他再加点班吧。
*
第二天,陈峰是提早下班过来参加酒席。
可能是为了照顾上班的亲友,婚礼的酒席是订在晚上。
朱雨莎挽着陈峰的胳膊进场。新娘是她高中同学。
朱雨莎也是来了a市才知道这同学也在这里。于是一来二往的,两人就好得像是可以穿一条裙子,可以共用一个包了。
婚宴办了四五十桌,朱雨莎享受着众人的注目礼。她今天是精心打扮过的,完全不怕压不住场子。
两人找了位置坐下。
新娘很快过来跟朱雨莎交谈了一会,实在太忙,就走开了。
朱雨莎坐在那里,端看四周,突然觉得有点索然无味。
身边那些女生穿得都没她好看,打扮也没品味,她跟谁比?
朱雨莎的目光毫无目的地扫了扫,然后大门口的位置,她的视线停住了,眼里是不可置信。
路遥遥为什么也在这里?
她眼睛里的怒火都要瞪出来了。虽然放弃了贺思源,但不代表她朱雨莎就祝福路遥遥了,不可能。她祝他们早日离婚,才不要百年好合呢,最好是思源哥将路遥遥直接给甩了。
察觉到她的不对劲,陈峰看向门口,看到了路遥遥。
路遥遥今天穿得很低调,不想抢风头。就一件米白色的纯色v领连衣裙,一双半高跟鞋,一个手包,可是却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知性又美丽。她年纪又尚轻,沉稳中又透出一种青春靓丽的感觉。
“你认识的?”陈峰好奇的问。
朱雨莎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不认识。看什么看,难道长得比我美?”
当然事实确实是路遥遥要比她长得美。清晰的认知到这个,朱雨莎的心情瞬间更不美了。
路遥遥跟谁都不认识,她也没有看到朱雨莎。她今天来参加婚礼,是因为新郎是p大同院校的学长,也是外国语学院当年的学生会主席。
当年路遥遥在p大勤工俭学的时候,很多工作机会都是学长推荐的。当时还有人开过玩笑,学长是不是喜欢路遥遥。学长笑笑:“怎么可能。我可是好兔子,从来不吃窝边草。”再加上,路遥遥才上大一,就被贺思源追了去,也就没有人再开这个玩笑了。
学长是个很有能力的人。毕业就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做化工机械,三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员工由最开始的三人,已经有了一百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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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七夕,刚下班回来,啥也没干,加更一章,祝大家七夕快乐哦。留言的妞均奖励潇湘币,来么。么么哒,给大家一个贺氏香吻,遥遥的也可以,嘻嘻。
第141章 深深的爱呀(一更)
学长迎了上来,带着自己的妻子介绍:“你好,遥遥,这是我的妻子,这是我的学妹,遥遥。我们p大的高材生,每年最高奖学金都是被她拿了。”
雨莎同学听丈夫这样夸一个人,心里有点不快。
路遥遥笑着接了一句:“学长,你可别这样说。当年说白了不就是一个穷字,才想尽办法去拿奖学金嘛。”
一句话,说得雨莎同学也笑了。嗯,不错,倒挺有自知之明的,这样的美女不让人讨厌。
“听阿君说你是小城的?正好,我也是小城的哦。还有我今天也有个同学也来自小城,说不定你们认识,我带你去见一下。”
雨莎同学今天是个美丽的新娘子。
她果真带着路遥遥去找朱雨莎了。
打了个照面,路遥遥脸色也变得寡淡起来,冷冷的。
是朱雨莎?世界还真小。什么时候朱雨莎跑到a市来了?
“来,雨莎,我给你们介绍一下~”
同学的话还没说话,朱雨莎粗鲁的打断了她的话:“不必介绍了。”
她看着路遥遥的眼睛在发射冷箭,真想这样戳死她!
同学没明白怎么了,两人的脸色都有点臭,正好学长又过来了,将新娘子带走了。
路遥遥转身离开,不想看到朱雨莎。
她可没忘记当初朱荣光说的话,跟朱雨莎的话如出一辄,那就是要求她离开贺思源,说配不上贺思源。果然有什么样的父亲,就有什么样的女儿。
叫她离开?等下下辈子都不可能!
朱雨莎被她无视了,那口气都咽不下去:“你别跟上来,我出去一下。”
她对陈峰说完,拉着路遥遥的手就往外走。
“你放开,我自己可以走。”路遥遥压低了嗓音,不想引起骚动,今天她是来参加学长的婚礼,来送祝福的。
“拉我出来做什么?我可没觉得我们有什么好说的。”路遥遥冷冷的看着朱雨莎,黑漆漆的眼神,跟贺思源一样,黑幽幽的,不笑的时候,看在朱雨莎的眼里,有点渗人。果然是在一起久了,两人都相像了吗?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你来这里干什么?”md,朱雨莎忍不住在心里爆了一句粗话。参加同一个婚礼,说出去估计她自己都不相信。
“参加婚礼啊。话我也回了,没事我要进去了。”
“站住!路遥遥,你别以为你嫁给思源哥就万事大吉了。你知不知道,思源哥的爸爸和他妈妈离了婚的。你知道吗,网上有个概率说,父母离过婚的,大部分,孩子将来结婚也会离婚。你以为思源哥会爱你一辈子?你错了,思源哥从小到大都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东西都不长久,没过多久就失去了兴趣,我相信他以后也会对你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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