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乔晚不等他说完,飞快地踮起脚尖在他侧脸上亲吻了一下,“够了吗?”
沈宴耳朵悄悄红了红,眼眸低垂,咳了两声道:“不够。”
乔晚正要说话,便见眼前的人突然弯下腰勾住了她的下巴。
下一刻她的唇上就传来了温凉的触感,慢慢地又变得火热了起来。
这人就连亲吻也显得十分克制,并不深入,只是这么唇瓣相贴,久久不愿离去。
等到两人的脸颊都有些发红了,沈宴才站直了身体,走向了另一边:“下一趟船要出发了。快回去吧,等天色晚了你一个人不安全!”
乔晚也是知道的,所以并不耽搁,站在原地微笑着看着他走开,轻轻地,轻轻地弯了弯眼角。
过来时她孤身一人,穿着单衣与寒风同行,站在码头听着汽笛声的时候只觉得浑身都泛着凉意。
回去的路上,却有身上温暖的大衣相伴,熟悉的气息仿佛那个人还在身边。
加油吧,乔晚!为了更好的相遇。
她握了一下拳,无声地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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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信和照片
“亲爱的晚晚:
多日不见,万分想念。
沈公馆外的花已开,很美,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的你。但杨副官说并不像,事实上他第一次见到你,根本就看不清楚你是什么样子的。
他找人为我拍了一张照片与信一同寄给你,不知你可否在美利坚也几张照片予我?
沈宴。”
乔晚正坐在美利坚的公寓房间里,开着一盏小台灯看着沈宴寄过来的信件。
此时雍城局势应该还不太稳定,发往国外的信件大概程序还比较复杂。乔晚没有想到她竟然这么快就收到了沈宴的信。
开头的几个字笔触略显生涩歪曲,显然是写信的人对那几个字有些说不出口。到了后面却已经十分流畅了,一手钢笔字漂亮得和他本人一样,看起来就赏心悦目。
短短的几行字,乔晚却翻来复去看了好几遍,见了最后几句话,又才在信封里掏出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沈宴穿着一身大衣,站在沈公馆的院子里。
他的背景是几颗开了花的树,乔晚对这些研究不多,只凭一张照片也分不清楚到底是什么花,只觉得粉粉白白的十分好看。
沈宴大概是很不习惯照相,浑身的肢体语言都充斥着一种抗拒又期待的矛盾感。
乔晚也猜得出来,他不喜欢面对镜头,但又的确想寄给她这张照片,所以才有了这份成品吧?
树上的花有些落下了,有几片花瓣轻轻地落在了他的肩头。衬得那别扭地从镜头前移开视线的年轻男人眉目如画,站在这树下就像是代表着一个美好的时代。
就这么看着,乔晚就忍不住微笑起来。
她提了笔,很快从抽屉中找到了信纸,想也不想就低头写了起来。
“亲爱的沈爷:
我很喜欢你对我的称呼,但宴宴这种昵称我觉得你应该不会接受。所以,我还是称呼你沈爷吧!
都说外国的月亮会比较圆,但我觉得还是雍城的月光更温柔美满。在这里的每一天,我都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雍城的海风,雍城的甜糕,雍城的街头小巷。
当然,还有雍城的沈公馆和你。
照片非常好看,我准备去买一个相框裱起来,不过不知道是放在卧室还是办公室好?对了,忘了告诉你,我现在已经有了独立的办公室了,史密斯很看好我。
给你回信的时候已经深夜了,桌边的灯光让我想到了那天你让人为我准备的夜宵。当时没有当面说出口,现在还是要谢谢你。
明天我会去照一张照片,然后寄回来给你。
愿君安康。
乔晚。”
她重新看了一遍,发现没什么地方需要修改了,这才小心地吹干了墨迹,然后折叠起来放进了信封,终于安下心关灯睡去了。
第二天,乔晚下班后第一件事,果真就是去找了一家照相馆拍了一张照片。
现在还不流行什么拍外景,她的照片规规矩矩,就是普通的相馆背景色。好在颜值撑得住,虽没有沈宴那张写意,却也干净漂亮。
信贴上邮票寄出去后,乔晚又忙碌起来。
就和信中所写,她如今的成绩很不错。带过来的那部分资金已经在短短的时日里翻了几番。
之前有人总觉得她一个落后的东方人,就该去工厂做廉价劳动力;更何况她还是个女人,哪怕是在美利坚,这个时候也妇女们也大多是被困在家庭之中的。
她却穿着女式西装,走进了精英们所在的办公室!
但不等这些人看完笑话上门奚落,乔晚就已经拿出了自己的高分答卷,甚至一次比一次做得漂亮!
乔晚不同于这个时代的普通女性,胆子大,眼光准,下手狠,又有熟人在旁边引导,还有超前的投资意识。
在这一行,她这个黑眼黑发黄皮肤的东方女性很快就冒尖出头,让一开始就觉得她有天赋的史密斯都大感意外,更别说那些本来看不起她这个东方女性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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