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的时间她也不无聊,一下午为了应酬盛夏初,她已经堆积了一些亟待需要处理的合约文件和报表。好在陈蓓心宽,知道她不是今日事推明日的性格,所以过了下班时间,还是亲自将这些文件送上了门。
时钟正式指向十二点,天一拍了拍手结束手头细活,最终自觉无趣地将东西收拾好进了卧室。冲凉洗漱完毕,头发吹得懒干,抹好最基本的补水面乳,关灯爬上床,闭眼,十分钟以后灯光又亮了。她巴拉了几下蓬松的中长发,意识到并没有想象中的累,遂难得无聊地按开了电视。
深夜时间段,正在放一档天文节目,有关科学家模拟仙女系和银河系碰撞,同样闪亮的两个质体并没有造出多么巨大的火树银花,而是互相腐蚀。天一一向不爱看这些需要动脑子的节目,平常算计来去都已经够累,实在没有更多的耐心来分给其他。只是线在,她左思右想,都觉得这个模拟实验要论述的并不像科学,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相遇。
同样性格的两个人在人海中相逢,经历过许多事情,没有生病也没有夭折,然后遇见另一个,以为是应该懂得自己,实际产生的化学反应却是两败俱伤。
想到这儿,她莫名有几丝惆怅。
这个世界上的女孩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最初就找到合适自己的伴侣,共度此生。一种是跌过痛过伤过以后,才知道自己身上的不足,所以立马减去锋芒去与另一个相遇。其实,还有在夹缝中苟延残喘的一类,那就是,明明知道自己身上的锋芒太刺太露,又不想将目光放在跟不上自己节奏的人身上,她们不愿意将就,所以只能不断地跌倒受伤。
理所当然,天一属于第三类,这也是她至今没有走入爱情的原因。既然不愿意将就,也摆明了会受伤,何必还要去闯?
第二天早上,天一破天荒的迟到了半小时。
她人还没有到,陈蓓就率先迎了上来,她一边跟着噔噔噔走得急的天一,一边用公式化的口吻说话,内容却不是公事。
“天总,有一家花店的员工,说是送花的,被吩咐必须亲自交到你手上,所以我让他在候客室等,您是现在过去,还是?”
噔。
前方有节奏的声音终于停下来,天一转过身,朝着候客室的方向,眉头微微蹙了蹙。不知为何,她直觉送花的人是盛夏初。
天一刚推开玻璃门,坐在沙发上东张西望的花店店员终于如释重负地站起了身,手上抱着一大捧被细细处理过枝叶的连翘,一大片淡黄由远及近,将伦敦阴雨的天空都印得明朗起来。在第一时间判定出花的种类后,天一更加确定,送花的人是盛夏初。因为一般热情的男人会送玫瑰,稍微思考一点儿不那么唐突的会选择百合,连翘……应该还没有什么人想到过。
或者,盛夏初的目的并不是送花,而是送药。
连翘,主治热病初起,风热感冒,发热,心烦,咽喉肿痛等。
他其实有注意到,她昨天光脚走了一段时间的路。但天知道,他是怎么在一夜之间差使人家花店员工,去找到这么一大捧野生连翘,并且比她还要早的送过来。
那刻,天一似乎听见了国破山亡前的哨音,她不是没有猜到,盛夏初在对待女人这方面是情场高手,但她没有想过他的方式除了挥毫掷金,还有让女人完全不能抵抗的别出心裁与细心,但她不明白的是,盛夏初意欲为何。
她当然不可能天真到,真以为自己魅力到了位,能在短短几天之内,通过一杯酒,一场电影,一次逃亡,就掳获了这个男人的心,如果她这样想了,只能证明她活的这二十七年,真白白浪费了。
待花店员工一走,陈蓓也识相的退了出去,天一盯着手上捧着那烫手的黄发呆,半会儿后从包里摸出了手机,找到了盛夏初的电话。
那头的人似乎还在睡,毫不留情地摁了挂断键,十分钟以后,电话主动打了过来,男声里带着尚未完全清醒的鼻音,开门见山。
“收到了?”
原本她主动打过去,是准备好了一通体面话的,这突然频率被打乱,天一有短暂的怔忪,主动权统统交到了对方手里,只能硬着头皮接招。
“嗯。”
片刻尴尬的沉默,盛夏初也没有结尾的意思,她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没有感冒,不过,谢谢。”
那头的盛夏初突然就笑了,他的笑声里没有防备,一派的放松与柔和,他没有客气地叫她天总,他叫她天一,虽然只是一个名字,却在不知不觉间,自作主张地将两人的关系进一步升级。
“我以为你会客气的拒绝说:盛总,我想我们的关系还没有到可以送花的程度。”
他一说,天一才反应过来,在于盛夏初接触的这几天,她的确说得最多的就是这句话。
“盛总,我想我们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关系。”
“盛总,我想我们不是……”
诸如此类。
被戳到天一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她很想告诉他,在前一刻她打电话过去的时候,她的确是想要这么做的,尽管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总下意识地要拒人于千里之外,好像除了宋嘉木与周可乐,她没有真正的把谁当作自己人过。即便是与她一脉相承的天立,在当年的‘意外’过后,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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