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初喜欢收集小东西,越小越贵越稀奇,他越是喜欢,尤其是器皿。恰好,还和纪沉住在一起的时候,天一记得自己收拾屋子时,看见过一个盒子,立马装着一青铜麒麟状小物。她虽然不精通此道,却还是好奇地问了问从客厅走过的纪沉。
“这什么玩意儿?”
纪沉好像已经忘了它的存在,恍然大悟状:“啊,温酒器。好像是谁送给我爸的,他顺手甩给了我,什么朝代的来着?忘了。”
思及此,天一毫不犹豫地给纪沉打了电话,要的话太不要脸了,虽然是朋友,但还是决定出一个好价钱。
果然,纪沉根本不同她客气,甚至耀武扬威讽刺她:“哟,这么快就会讨人欢心啦?太过分了,没事的时候直接将我忘得一干二净,有事的时候才舍得想起来。”
知道他也就嘴上爽快爽快,并没有真正恶意,天一一手拿杯子倒水,一手接电话,对纪沉的指责但笑不语。
三分钟后,她坐在沙发上问:“骂完了?爽了?那就赶紧开价。”
总之,最后那只麒麟温酒器,被天一五位数拿下了。纪沉了解她,知道凭空送她怎么也不会要,所以干脆地报价四位数。天一当然不傻,这东西少说也得六位数了,她报五位,已经是很不要脸了,没理由要纪沉吃更大的亏。
为了早点将盛夏初摆平,让他别整天阴阳怪气地好好说话,天一挂掉电话,快马加鞭地就去了纪沉的公寓。
在自己住进去以后,纪沉有放备用钥匙的习惯,因为天一事事周道,唯独对钥匙这样细小的东西特别不在意,为了躲避每次都在公司或者局上被临时召回,纪沉才留了个手。
纪沉要她自己去拿,天一便拿了钥匙开门,走进去,却发现格局和自己走之前一样,没有丝毫改变。以前和纪沉二人,为了方便喝酒赏夜景,将茶几和沙发都移了位置,此时也还没有规整过来。天一站在屋子里,突然有些伤感。
当天,盛夏初一回家,天一便从屋里走出来,将包装好的温酒器送到他面前。
盛夏初傲娇地睨一眼礼物,再看一眼天一,意在问她这是什么,天一觉得他特别幼稚,心宽之下挽了他的胳膊到沙发上,亲自拆开送到他面前。
果不其然,这东西的外观和实用度,以及天一明显示好的态度,终于让盛夏初缓了脸色。
还不待他开口说话,天一暗自默了默,假装告诫,实则送了一个台阶到他面前道:“哪天不喜欢了也别扔了啊,好贵的呢。”
语毕,盛夏初似乎特别见不得天一这样,他整个人都拔寨而起,刷地将钱包摸出来,连带着各式各样的卡片,一把扔到天一怀里,开口说了一周以来的第一句话。
“怂样。别用了,拿去扔!”
chapter 21。
连日来的紧张感被一句玩笑话缓和,天一如释重负,轻松得当晚决定要下厨。
这是她第一次做饭给盛夏初吃,之前要么是双方都没时间,要么就是她压根想不起来,也没有做的名头,今天这顿饭也权当是趁热打铁,让盛夏初以后也无话可说。
因为是临时决定的,所以只能就着冰箱里有什么,天一打开冰箱看了看,只发现了小捆青菜和面条,是何源偶尔过来的时候带的。本来以前还有方便面盒装卤肉米饭之类,但盛夏初嫌麻烦,他说方便面与盒装米饭还得开调料包,面的话,半夜饿了将面条与青菜往滚滚的白水里一扔,几分钟以后捞起来就完了。见除了酒精饮料以外几乎空空如也的冰箱,天一当下算了一下自己的时间表,明天应该能从公司早一点儿回来,到时顺便去趟超市,今晚没办法只能将就了,她不想再来回折腾。
盛夏初是肉食主义者,哪一顿桌上少了肉,跟突然起了烟瘾却被没收烟的感觉一个样,所以,当他亲耳听见天一说要下厨,却眼睁睁看她只端了两碗面上桌的时候,他打从心底的嫌弃了起来。
“需要那么寒碜?”
天一将面放到桌上,抬起头,摊了摊手,一副‘你自己不买食材管我何事’的表情。
通常来说,盛夏初不喜欢和人争辩,尤其是没有意义的争辩,他只擅长一如既往地走人,所以他这次连眼皮都懒得抬,起身要离桌。天一一把将他拉住,怕他这一走又是一星期的无言以对,赶忙先发制人。
“传闻中的盛三公子不是这么小肚鸡肠……”
话没说完,盛夏初却硬生生地接了下去:“的人,那你就太错了。”
天一举手投降:“OK,明天?就明天,一定让您吃好喝好。”
闻言,盛夏初斜睨了她两眼,似乎很享受这样被哄的感觉,所以又真的重新坐了回来:“好吧,也不是那种特别不通情达理的人。”
霎时,天一明白他的故意,除了苦笑还是苦笑,只当自己是在面对小孩子了。
没错,盛夏初是故意的。但这也不怪他,他和天一接触的这段时间,虽然不长,可也不短。但是他早就发现,自己在其他人面前冷冰冰的那一套,天一根本不吃。紧接着他又换了一套欲拒还迎,她也不接招,那怎么办呢?于是,接吻那天,盛夏初被拒绝的当头,只那么几秒的意识过脑,他忽然计上心头假装生气,并表明自己特别生气的态度,只为了见剑走偏锋地,试探天一会不会吃这一套,没想到竟成了功,对方果然不再是傲娇防御能力高的形象。
52书库推荐浏览: 林斐然 天作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