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绿茵场用步行还是有段路程,这次的情况与上次有所不同,天一开始自己制造话题,从各种植物的名称,聊到盛华风是不是喜欢自己的那盆兰花。
被问及主人私事,福伯迅速地收了声,天一却加快了小两步,站上前去搭着单肩包带,与福伯并肩而行。
“其实不用回答也行的,不管喜不喜欢,兰花养在身边始终对身体有隐性好处的。”
这是福伯第二次正眼看她,迎上天一眼底对什么东西笃定的目光,让他忽地软了软神色,伸出手来引路。
“右边请。”
末了,又若有似无地对天一道:“老爷子一生就那么点爱好,尤其是打高尔夫的时候,特别不喜欢被人打扰。如果天小姐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可以就此留步,改日再约时间,相约叙聊。”
福伯是在给她提示,劝告她不要轻易碰钉子。
这绝对是好现象,天一没道理察觉不了,她暗暗地在心底给自己打了打气,接着明快出口。
“嗯……我来这儿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发起挑战。”
福伯愣,停下脚步:“什么挑战?”
天一双手背面,信心满满,唇齿清楚。
“高尔夫。”
冒失前来当然不是天一会做的事情,没有七七八八的把握,她不会涉险。短时间内她查不到盛华风的喜好和性格,她去找了宋嘉木,想要搬出顾南方。后来具体也没怎么查,顾南方与盛华风曾经有过接触,盛华风是顾元的朋友,两人曾在一次聚会上切磋过,当时顾南方刚刚涉足商界,顾元有意引荐,所以顾南方摸出了三分骨。盛华风热爱休闲运动,尤其是高尔夫,但他精于此,所以没什么对手,平常和几个老朋友一起玩,他都是让着,但也因此,少了几分得失心,就少了几分味道。
天一一个人独闯江湖,没有一技傍身也不可能走到现在,她东西学得多,又是学一样必须出类拔萃的性格,所以在富人热爱的运动高尔夫上,也是一等一。
在福伯对着盛华风低声细语的空档,天一迎着盛华风打量的眼光,挺直了背脊,不躲不避,甚至在初初,乖巧又淡定地点头示意。
听见有人挑战盛华风,一众老家伙等立马就来了兴致,连连叫着:“老盛,你不是常常取笑我们都没人能让你上点心对付吗?现在年轻人来打头阵,胸有成竹的样子,这出戏啊,我们今天看定了。”
福伯为难地看了看盛华风:“这……老爷,我看还是不要了吧。”
福伯为难的愿原因有二,第一,盛华风是老辈,就算赢了天一,也并不光彩。第二就更不行了,天一一个小辈,若是赢了盛华风,那岂不是当众拂盛华风的面?福伯真的搞不明白了,这天一到底是知进退的,还是鲁莽的。
盛华风何尝不懂他的意思,但他也深知天一的故意。她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自己的日常行踪,故意选在自己有客人的时候前来,就是为了逼他上梁山。当着大伙的面,战也得战,不战,也得战。所以那场战役,还是在天一滴水不漏的推动下敲响了战鼓。
已近正午,虽然是冬日,但头顶的阳光却出奇大,照在身上一阵暖洋洋。天一放开了手脚将坎肩给脱了下来,高尔夫球杆并不为自己所熟悉,她捏在手里摸了摸纹路,企图尽快掌握它的每一个弧度。
战局伊始,盛华风没道理压人,理所当然地让天一先挥杆。
旁边的球童将白色的小型球体放在自己眼前,天一眯了眯眼,挥杆的姿势特别正确,力度也给力,可最终落在球上,打出去的效果,并没有一杆进洞,只是险险地停在洞的边缘。
见状,天一回过头来眨了眨眼道:“哎呀,差一点儿。”
盛华风并没有在意,他对待比赛通常认真,理所当然地发挥了自己的正常水平,一杆进洞。
周围的人都鼓了鼓掌,其中一个对另一位小声说着:“怎么样,我赌什么来着?姜还是老的辣。”
天一兀自沉眉。
比赛就这么持续下去,渐渐地,盛华风终于有所察觉。
这孩子,每次在自己赢一球后,她也会赢一球,再下一局,便都让球准确的停在同一个位置,却又不进去。如果第一次是偶然,那么第三次第四次,那绝对是刻意而为之。
盛华风意有所指地看向天一,恰巧对上天一透过来的眼光,她撇了撇嘴,好像目的就是要让盛华风看出异样来。如福伯的担心所想,她的挑战,不管赢了还是输了,盛华风都丢脸,那么她要做的,是得到盛华风的赞赏,又不让他输面,这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两人心知肚明的这般来来回回,旁人却看得比当事人还揪心。
“我说小姑娘啊,你细心一点儿,再找找力度。”
……
他们迫不及待想看盛华风一朝失手,可是直到最后,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也没有。
比赛以盛华风险胜一球宣告结束,饭桌上,为首的一个老辈不停替天一惋惜:“就差那么一点,一点啊。”
天一只应着:“哪有呢?确实是技术还不够硬。我原本是来这里等夏初,但路上听福伯说老爷子是个中高手,这才心痒痒想切磋切磋,断个心里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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