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界消失的地方,留下了一块红色的石头,拳头大小。
“今后有何打算?”
临走之际,何慈忍不住向百里齐问道。
百里齐只一笑,答:
“勤政爱民。”
“身上所带旧疾——”
“已有心爱之人,不忍其伤心。”
何慈想了想,还是将下一句话吞进了肚子里,道:
“珍重。”
“不送。”
狄扉早何慈与阿鬼三日,便已带着百里湛的遗物离开了京都,何慈骑了一匹驴子,同阿鬼二人晃晃悠悠,便一路走到了一处荒坡,除了景致不错,却是荒得连坟包都不曾有一个。
“吃这么多也不怕积食?”
“人生苦短,要及时吃尽天下美食,才不枉短短数十年,于这红尘走一遭。”
阿鬼瞧着何慈吞下最后一口酒,心疼超重负载的驴子,拉住缰绳说道:
“越走越偏了,方圆十里恐怕都无一家客栈,今晚住哪里?”
“不知道,看运气。”
“看运气?”
何慈悠悠地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块红色的石头,阿鬼不禁说道:
“你连石头都背在身上?”
“嗯,还特意挑了这一处空旷平坦的地方,如此,等会穿越的时候,便不至于再从万丈悬崖落下。”
第21章 光阴煮酒(一)
对于情爱一事,我不知是天赋异禀,还是因后天生活环境耳濡目染,我竟是比同龄人更早熟一点。在同龄人依旧只知道贪玩比酷的年纪,我便开始思慕上了一个人。那人长了一副甚为讨喜的模样,身份也甚得那些个长辈喜爱,许多的姑婆嬷嬷们,都争先恐后地盘算着,想要将自己的闺女孙女,介绍给这位长得好看、身份更为好看的公子。然而不知为何,我的家人却似乎并不大待见他,在我刚刚对他们表露出自己的那一份思慕之情之时,父亲便是义正言辞地对我警告,二皇子并非良人,此生我都不得再作妄想,需得尽快忘了才是,否则便是背叛家族的罪人,终生都只能被家族弃了。
彼时我还是一个娇纵得天不怕地不怕的大家小姐,丝毫并不将父亲的话记在心上,仗着有爷爷对我的宠惯,我还是偷偷溜进了宫里,以为同样不过是个寻常日子,等到夜黑之前赶回来便不会出多大的岔子,而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那个日子却并不寻常,史官们在后来的册子上是这样记载的:
天元十三年夏,良妃及其父兄逼宫造反,上宁将军领军镇压,大火烧了整整一夜,良妃自尽,所住的寝宫化为灰烬,而后,良妃亲子二皇子不知所踪,良妃一族合族上下,皆被凌迟处死。
世人不知道的是,同一天失踪的,还有上宁将军的幼女,彤丹郡主。
不过后来上宁将军府是这样解释彤丹郡主的下落:
彤丹郡主自出生开始,便一直身体不大好,天元十三年夏,受了一场风寒之后,竟是就此常病不起,等到刚刚入了秋,便是香消玉殒,时年十四,距离及笄成年的日子,仅有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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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衡无山拜师学艺的时候,刚刚过了十四岁的及笄生辰,与穆迷一道拜了衡无山的掌门作师傅。
穆迷不知使了什么法子,竟能够说服这个据说从来不收徒的白发老者破天荒地收徒弟,甚至还破天荒地收了我这个唯一的女弟子。面对我死缠烂打一般的拷问,穆迷却只是老神在在地翻阅着手里面的那些武学典著,并不与我一道胡闹。
我叫宁芷,是穆迷给我取的名字。
对于十四岁之前的事情,我却没有丝毫印象,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亦不知道家中可有父母兄弟,只知道那一日,我在一个屋子里面醒来,醒来之后,除了跟前站了一个自称是我主子的少年,前尘往事,我竟是半点都想不起来。
彼时我同那少年一起在屋子里面,我坐在床上,少年坐于离床不远的椅子上,我裹着被子听着这少年娓娓道来,却是瞧着这少年的模样出了神,思忖,世间怎有如此好看之人。
少年说他的名字叫做穆迷,一个无父无母但是颇有财产的孤儿,昨儿个才在大街上捡了我,自称便就是我的救命恩人了,我应该将他认作主子一辈子都忠心不渝地伺候着。
那时我尚且还处于迷迷糊糊灵台不清的状态,所谓奴才主子的称谓对于我而言,就只是一个称谓罢了,并不能够细细分辨其中的利害关系,只是觉得眼前这个少年长得好生好看,便想着,与他一道生活,也是不错的,总归日日能够看着美人,我也是不亏的,于是就这般稀里糊涂地将自己给卖了。
日后细细想来,每每觉得自己亏大发了,也每每觉得,穆迷这厮,趁火打劫,也是忒缺德。
不过所幸,在衡无山上的日子,我倒是过得很是惬意自在,竟是不觉间心宽体胖了许多。衡无山除了掌门之外,还有三位大长老,每位大长老都收了不少的弟子,且是个个地长相清秀,置身于众多美色之间,我倒也是渐渐将穆迷给忘得七七八八,也没怎么上心于他每日里都在干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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