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确实很想要个女儿,长得像你小时候那种,白皮肤大眼睛,很聪明,还有点小鸡贼。”
男人的声音很平静,说完还自己笑了笑,就像在谈一件和自己不相关的事。
但方辰却像被人塞了颗没熟透的枣在嘴里,酸得想掉泪。
“那你就把我当闺女养?我跟你讲,小时候院子的那些叔叔可都是很喜欢我的!我干爸很多哦!”
“我没那种癖好,你是我女人,不是别的乱七八糟的。我只是单纯地想照顾你,做这些事情……让我挺有成就感的。”童朗说着,握了握方辰的手,“当然,你要是觉得奇怪就告诉我,我尽量改。”
“不用改。”方辰回握住他,“我也喜欢照顾你。咱们礼尚往来,都不亏啊。”
当两人手牵着手站在蒋邦达面前时,这个在人前时刻都保持着得体与威仪的企业家,居然直接红了眼圈。
“邢小姐……不,以后我就叫你辰辰吧!叔叔今天很高兴,很高兴。叔叔谢谢你!”
蒋邦达说着就拿起纸巾拭泪。
一时间方辰心里也有点触动。虽然这人不算是个合格的父亲,但好歹也是童朗在这世上为数不多的亲人之一。以后有机会,她肯定也要多来看望他的。
“今天叫你们来,是想让你们替我去参加小茉的婚礼。”蒋邦达的情绪已经平静了下来,“我不反对她的选择,但也确实做不到亲自到场见证。但小茉毕竟是我女儿,她的婚礼不能没有亲人送去祝福。你们顺便帮我带个话,告诉她,爸爸……永远爱她,但她自己选的路,还是要自己走下去。”
从蒋邦达的住处出来,童朗和方辰都没有说话。
提前下车后,两人散步回了家。
方辰碰到童朗就露出了真身。麦芽糖做的女人,甜腻又黏糊,走路的时候几乎是将半个身子都挂在男人的胳膊上。
“你干脆挂我脖子上好了,树袋熊一样。”
男人嘴上嫌弃,心里欢喜:有她在,还真是一点苦都尝不出来了。
真好。
两人半是依偎,半是搀扶,一路走得很慢,很慢。
方辰一边走,一边想像:
小茉和景岚的婚礼会是什么样的呢?两人都穿白纱吗?有没有甜品台和香槟塔?场地里会不会缀满了鲜花?
但无论如何,她们肯定是幸福的。
方辰突然有点期待起自己的婚礼来。
她好想成为新娘,好想穿上白纱,好想戴上童朗递来的戒指,然后对他说:
“我愿意啊。”
作者有话要说:
日更4000,病娇系码字,用s发m。
第74章 尼斯
三月的第一天,放春假的方辰和童朗便来到了法国南部滨海小城——尼斯——一个被人用Nice命名的城市。
后天,蒋小茉和景岚将在这座位于法国蔚蓝海岸上的美丽小城举办她们的婚礼。
“这里是她们的初遇地。”童朗在飞机上耐心地跟方辰解释,“要说也是因为我。那年我邀景岚过来谈事情,正好小茉也在。谁知道就……哎,都是命。”
那可不,都是命。
婚前party上,一个人到处瞎晃悠的方辰果不其然就遇到了魏东亭。
“你这也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了吧?得偿所愿啊,恭喜恭喜。”魏东亭看了眼不远处的童朗,端起酒杯跟方辰碰了碰,“哎,只可怜我这孤家寡人一个,还要被表妹逼着来见证她的旷世绝恋,惨啊!”
方辰冷笑:“卖什么惨呢?咱们家赛赛还亏待你了不成?”
“那必须没有啊!”
“不知足!对了,郭子那事儿……”
“好歹人还在。多谢关心。”魏东亭显然不愿多谈。他抿了口酒,缓了缓情绪便贱兮兮地挤到方辰身侧,俯身耳语道:
“话说,你那初恋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然他这放着好端端的漂亮姑娘不要,跑去和景岚形婚干嘛啊……啧啧,肯定有问题。”
“滚啊你!我们家那谁好着呢!你少在这咸吃萝卜淡操心。”
方辰说着白了这人一眼——粉色衬衫白裤子,耳钉戒指样样有,浑身骚气蓬勃、花枝招展的,完全就是只复活节火鸡成了精。
瞎了瞎了,吴赛赛瞎了!
“我这是怕你吃亏啊。大家都是朋友嘛,关心下不行?你看,你这‘阅历’本来就不够,万一被别有用心的人忽悠了,这一辈子的幸福可就……”
“我女朋友的幸福,好像还轮不到魏二公子来操心吧?”
童朗刚从应酬中脱身后就火速奔到了这里,救人救场。
结果还真被他猜中了:这个魏东亭就没憋什么好屁。
“呀!小蒋总。”魏东亭脸皮厚如城墙,“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我就和方辰叙叙旧,没别的意思,你不会小气到都不让她和老朋友说几句话吧?”
“别来无恙?我还真有恙。魏二公子倒是目光如炬。我呢,身体抱恙确实有些年头了。你知道,这人身体一差,性格就好不到哪里去,心眼也会特别小。所以……见谅了。告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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