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天子一朝臣。
何况先帝去世得猝然,如他这般正当壮年的黑发公卿,身受先帝隆恩,满腔抱负都是以先帝在位为前提。新皇即位,若不重新熬驯一番,也怕用不趁手——只是,这就是对付鹰犬的手段了。
其实先帝服食金丹而性情大变后,柳世番便已萌生退意。但当此时,还是稍稍体会到了武侯写下“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时的心情。
君臣相得,真是可遇而不可求。
不过,他对先帝究竟有几分忠义,其实也很难说。
他成名早,入仕早,得志也早。认真算来已是四朝元老。先帝即位时,他已是榜上有名的窃取国柄的“小人”,官位虽不高,却和当年的宰相同罪遭贬。而后在朝中上下都为国帑和军费焦头烂额的奔走时,他受人保举,弃瑕录用。长达十年间,一直功高而位卑,多劳而少怨,才华横溢而任凭差遣——为了洗去污点,令先帝看清他的才能品性,也因不肯认罪、忏悔和谄媚,他主动将自己变成一条不可或缺的“功狗”。
而尽管先帝有种种去英明甚远的毛病,但至少在器量上不愧为雄主,最终尽弃前嫌也力排众议,提拔他为宰相。
是先帝一纸诏书,将他践踏入泥沼中,也同样是先帝金口玉言,令他位列庙堂之上。
而他为之鞠躬尽瘁的初衷,其实自始至终都没有变过。变的仅仅是“君恩”而已。
一言可杀之,一言可活之。予取予夺,无非如此。
要对此等庞然大物生出忠义来,得对危险钝感到何种地步?
如先帝那样的伟丈夫,正逢他功名心盛的少年时代也就罢了。年轻的新君对他这样的股肱之臣动用此般手段,未免没轻没重,驾驭失度。
良臣择主,这点傲骨他还是有的。
退位让贤吧——柳世番想。
他信手弹了弹紫薇花枝,雨滴如水精四溅。
同碰巧路过的新任紫薇郎略作寒暄。便拂了拂衣袖,往外朝去了。
出光范门,过下马桥,正要去寻自家牵马的老仆,眼前便横插进两个衣衫鲜亮的豪奴。
这个问,“这人都走没了,咱们是不是看漏了?”
那个不以为然,“宰相出行那阵仗,你又不是没见过。这还能看漏?”
“可我听三哥……听咱们王爷说,那个柳相爷是什么什么……瓢和石头……那词儿怎么说的来着?”
“……穷酸顽固?”
“朴……朴实刚健!对,朴实刚健——柳相爷朴实刚健,不花哨,没排场,不显眼,让我们仔细留意着点儿。”
“——他就是再不花哨,也是穿紫衣,佩金鱼袋吧。能有多不显眼?”
衣紫,佩金鱼袋的柳世番也不同他们计较,朴实刚健的迈着方步从他们身后走过。
俩人还在讨论,“你说要当上宰相是不是都得一把年纪啊?”
“也不一定。我听说先帝朝有一年提拔了个宰相,不到四十,早先还犯过事儿。但是会筹钱,先帝要平藩镇,旁人说没钱打,要‘消兵为上’,他就往朝里送钱。他主持扬州院那会儿,每年到交供的时候,运钱米的船船头接着船尾,从长安能一直排到潼关去。这之后他就平步青云。不管朝中有多少人反对,先帝就是要提拔他。”
“嚯!那他要活着……现在也还不到五十吧。”
“也就四十出头吧。”
“……真好。又发了财,还当了宰相。才四十来岁就享尽了富贵。”
俩人羡慕得直叹气。冷不防柳世番住了脚——他自认两袖清风,虽手中流财滚滚,却不曾染指分文。不但如此,连他家中那个蠢婆娘他也敢担保无锱铢贪渎——怎的到了连他名号都不知的人口中,就理所当然的“发了财”?
想了想,还是算了。他同两个粗鄙差役辩解什么。
恰老仆牵了老马迎上前来,柳世番接了缰绳,准备翻身上马。
两个豪奴却忽的想到,“……你适才说的那人,会不会就是王爷要找的那个柳相公。”
“呃……这我就……”
“四十来岁,头发还是黑的吧。还穿着紫袍……我们会不会真看漏了?”
两个锦衣豪奴凝着眉,总觉着他们好像见过一个似乎符合描述的人,却怎么也记不起再哪儿见过。
柳世番踩着马镫,朴实刚健的翻身上马。
也不回头去看那两枚纠结的后脑勺,只管撒开马蹄,慢悠悠的,摇头晃脑的走远了。
出建福门,绕道向东,走丹凤门前大街。
——那两个豪奴是谁家的,柳世番心里九成有谱。
这种事,他一向能避则避。
柳世番一路在老马背上摇晃着,一路天马行空的感慨着——
景王府上的仆役,居然不知道他。
若只是不认得他也就罢了,毕竟也不是随便谁都能见他,可他们竟都不知他的名号。
景王府上豪奴尚且如此,何况民间?
他倒也不是求名——毕竟政事堂里还有个名重天下的裴相公。因自己的主张和裴相公大致相近,也因自己资历浅、争议大,故而柳世番一向都不怎么据理力争。他更擅长借着天子和裴相公的“极力主张”,不动声色的就将自己的想办的事推动、办妥了。虽不得名,但他得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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