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晚饭准备的怎么样了?”男人洗干净手出来,迈步走进厨房。
季笙歌后面跟过来,抬手按住闫豫的肩膀,将他整个人从厨房中推出来,“快好了,你出去等着吧。”
拗不过她,闫豫只好走到客厅的沙发里坐下。他无聊的打开对面的液晶电视,神情专注的看着新闻内容。
不久,季笙歌将菜肴一道道端上桌,笑着招呼客厅的男人,“可以吃饭了。”
听到她的叫声,闫豫抬手把电视关掉,迈步来到餐厅。长方形的餐桌上,摆着三菜一汤,热气腾腾。
西红柿炒蛋,醋溜土豆丝,还有红烧排骨,虽然色泽看上去并不算好,但闻着还挺香的。闫豫拉开椅子坐下,季笙歌恰好把碗筷拿出来,摆在他们两人面前。
“这就是你说的大菜?”闫豫指了指桌上那几道菜,微微一笑。
季笙歌皱眉,反驳道:“红烧排骨也算大菜了吧,至少是我能烧的所有菜里最大的!”
汗!
这理由,闫豫也是无可奈何。
“尝尝看。”季笙歌笑眯眯夹起一块排骨,放在闫豫碗里。
男人拿起筷子,低头尝了口排骨后,微蹙的眉头顿时松开,“不错,很好吃。”
“我也觉得。”季笙歌自顾自的点头,那张明艳的脸颊笑容得意。这道排骨确实烧的很好吃,她的厨艺又有进步了。
三菜一汤,算不上丰盛,比起闫豫常吃的山珍海味来说,简直同丰盛毫不沾边。可因为他对面的女人是季笙歌,他却觉得这顿饭吃的异常有滋有味。
“对了,我们喝点东西。”季笙歌起身拿来两杯果汁,转而放在闫豫面前一杯,道:“等下你还要开车,我们就喝这个吧。”
“好。”
厨房落下的吊灯,光线晕黄。季笙歌抬起脸,黑亮的眼眸缓缓落向对面的男人,心底某处蓦然动了动。
“你还记得小时候的我吗?”她轻声问了句。
闫豫弯起唇,眼底的神情温柔,“当然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就站在你家门前的台阶上哭,结果硬是哭花了我的白衬衫。”
“咳咳。”季笙歌尴尬的咳嗽几声,脸颊微红。是啊,她第一次见到闫豫的时候才十岁,那时候她常常被季美音欺负,经常被方云佩罚站。那天她哭的很委屈,却在抬眸时,看到朝她伸出手,笑容温暖的闫豫。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闫豫便成为她心中最温暖的所在。这么多年过去,每当她回忆起曾经的这一幕,还是会觉得心存感激。
感激在她最不开心的,最惨淡的日子里,有他的温暖陪伴。
“闫豫。”
说话间,季笙歌端起手中的果汁,主动举起杯子朝对面的男人抬手,“希望我们都没有变,也希望……你永远都是我心里那个闫豫。”
听到她的话,闫豫内敛的眸子沉了下。随后他端起杯子,同对面的人碰了下,道:“我也希望。”
新榨的西瓜汁味道甘甜爽口,闫豫把杯子放下后,继续低头吃饭。季笙歌拿着筷子,眼见闫豫把手机放在桌上后,黑眸瞬间动了动。
“你多吃菜。”季笙歌伸手把面前的排骨推过去,盘子边沿不小心撞到果汁杯。杯子倒下后,里面的西瓜汁迅速翻到。
“哎呀!”季笙歌瞬间站起身,急忙抽出几张纸巾跑到闫豫身边,“对不起啊,我不小心打翻了杯子,弄湿了你的衬衫。”
手肘的衬衫部位,很快被西瓜汁浸湿。红色的西瓜汁渗透白色衬衫,格外刺目。季笙歌秀气的眉头紧蹙,语气歉意道:“怎么办,西瓜汁弄到衣服上很难清洗。不然你先去卫生间处理一下,要不然这件衣服就报废了。”
闫豫看眼衬衫上面的红痕,只好拉开椅子,转身走进前方的浴室。
“需要我帮忙吗?”季笙歌站在原地,朝着卫生间方向问了句。
“不用。”
浴室中很快有水声传来,季笙歌确定闫豫正在清理衬衫的痕迹后,这才一把将他放在桌上的手机拿起来。
解锁后,她动作飞快的编辑好一条信息,按照事先背下来的手机号发送出去。她的记忆力不差,那天看到闫豫手机收到的匿名信息后,就把号码背诵下来。
须臾,发出的信息有了恢复,季笙歌安耐住心中的欢喜,又迅速发了第二条短息出去。随后,她立刻将短信删除,然后把闫豫的手机放回原处。
不多时候,闫豫清理好衬衫的污渍出来,他走到桌前时,恰好看到季笙歌端着一盘刚刚切好的水果出来。
“衣服清理干净了吗?”季笙歌把切好的水果放在桌上,语气温和的问道。
闫豫抬起胳膊给她看了下,道:“差不多了。”
他低头看眼自己留在桌上的手机,顺势伸手拿起来,转而放回到口袋里。
翌日,上午十点多钟。季笙歌独自驾车,来到一处地域偏僻的茶楼。她把车子停好以后,直接走进大堂。
茶楼服务生主动迎上来,季笙歌选了二楼比较隐秘的座位。她点了杯绿茶,便坐在椅子里等待。
大概过了二十多分钟,有个带着棒球帽,墨镜的男人朝她走来。季笙歌抬起脸,见到走来的男人,垂在身侧双手轻轻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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