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剧情,童若云才发现她竟然猜错了。
男主并不是金爱国,而是金爱国的儿子,金坤铭。
金坤铭是金爱国二十七岁才有的儿子。
出生在1985年。
也就是八年后!
那时候,金爱国已经是大学教授了。
金爱国本身就被金母教育的很好,恢复了高考之后,他就考上了最著名的明华大学。
在大学毕业后,才跟李家的姑娘结婚,李家的姑娘也上了大学,学的是新闻系,毕业后进了电视台工作。
而金爱国读了研,之后留在大学中任教。
在小夫妻俩的前途都定下了之后,才要了这个孩子。
那时已经有了计划生育政策,一家只能生一个孩子。
金母无比的庆幸,儿媳妇给她生了孙子。
要是女孩,可就绝户了。
没人能想起曾经还有一个女孩住在金家,哪怕是金爱国自己,也不记得自己的初恋其实就是跟自己一起长大的童养媳。
他有选择的忘记了她,只记得眼前的人,过着眼前的生活。
原主本来是死了的,孩子被村里一家农户给收养了,那家生了三个女儿,就是没儿子。
见这孩子也没亲人了,又是那小,能养得熟,便养来做老时的依靠。
农村就是这样,女儿生多少都没有,嫁出去就是人家的,还是儿子才能养老。
当这孩子长大了之后,也是一次偶然,他听到了村里人的闲谈,才知道自己并不是父母亲生的。
他记在了心里,一直等到成年考上大学之后,才向父母问起了这件事。
可他的父母知道的也不多,只知道原主来自京城,叫林兰,生他的时候,应该是十七岁。
其他的就不清楚了。
就是这点信息,却让他找到了金家一家人。
那时,他已经快大学毕业了。
而金坤铭还是个初中生。
他偷偷接近了金坤铭,带着他玩,从他嘴里套消息。
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拼凑的,坚决的认为是金家对不起原主。
好吧,确实也是,但原主却从来都没有怪过金家人。
人家把她养这么大,也不容易,哪怕她吃点亏,也无所谓了。
他把金坤铭带坏了,吃喝玩乐,还哄着他沾了毒。
他想毁掉男主。
可男主就是男主,男主有光环。
在金爱国发现这一切的时候,就将男主送去了国外。
等金坤铭再回来的时候,已经大学毕业了,还带了一个女朋友。
那就是女主,林馨。
金坤铭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带坏自己的人,就也是原主的儿子。
而当他知道金坤铭竟然成才了之后,心里的不甘也暴发出来。
两个人对上了,可想而知,赢的必须是男主。
在原主的儿子被金坤铭坑得染上了毒品之后,他找到了金爱国,将所有的一切都摊了开来。
可是金爱国却不相信,口口声声说他绝对不可能是他的儿子。
然后,一把火,将这对从没相认的父子一起烧死了。
男主在知道真相后,还唏嘘了一番,道:“如果他早点说清楚就好了!可是他害了父亲,我是绝对不会原谅他的,想来林姨也不会原谅他的。”
屁!谁要你原谅!
还有你凭什么确定原主不会原谅他?那可是她的儿子。
第2564章 养个反派大BOSS(6)
“衣衣,你说应该起个什么名字呢?”童若云烦恼的道。
这一世,她竟然成了反派大boss那个悲惨的妈,真是让人挺无语的。
而且这个年代啊,七几年啊!好想将时间拨得快一点,她的土坯房可是连个灯都没有。
想念不透风的房子,想念她前几个世界的大别墅。
可是现在,她什么都没有。
赚钱?没门!买房?做梦!
她能做的,要么就是想办法混出国,要么就是乖乖的在这里劳动赚工分。
话说回来,男主的女朋友是叫林馨吧?
那会不会是原主的亲戚?原主的父母和其他的长辈可是都去了国外啊。
目的地是哪里来着?原主没记住,童若云自然也不知道。
可依照剧情的尿性,还真是有极大的可能。
男主后来是去了m国的,那么反推回来,他们应该就是在m国才对。
可以去看看,至少在这个年代,国外比较好生活一些。
只是一扭头,看到小肉团一个,童若云摇了摇头,看来想要启程,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啊。
“叫林乐乐吧。”衣衣的尾巴一甩一甩的逗着小肉团玩。
童若云:……
算了,她就不该问衣衣。
仰头想了一会儿,童若云道:“叫林宽,心宽则体胖,他在原主的肚子过那么艰难的日子,竟然还长得这么胖,这个名字太适合他了。”
衣衣:……
还嫌我不会起名?你会?!←_←
再说,才四斤多一点而已,这叫胖?
直说你希望他能心宽一点不就得了。
童若云泡了牛奶,用手试了一下温度,嗯,温温的,可以喝。
把奶嘴塞到小肉团的嘴里,童若云认命的给小家伙换尿布。
“你是这个世界中,第一个用上纸尿裤的孩子,开心吗?”童若云在小屁股上轻拍了两下,自己都感觉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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