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大婶无言以对,因此打算算了,可是有人却不肯放过唐晓芙,出了这么一件大事,总得弄些后续吧,不然就这么结束了,好像很遗憾。
一个烫着卷发,穿着一件大红棉袄,自我充满优越感的二十几岁的已婚妇女指着唐晓芙道:“人家围观纯粹是看热闹,你就不同了,我看见你一直在这些摊子前晃悠,你八成是小偷的同伙!”
唐晓芙虽然穿着一身方文静给她做的新衣服,可样式土气,再加上一对放在胸前的大麻花辩,即便长得好看,也难掩她是个乡下女孩的本质,所以辩识度高,经那个已婚妇女一提醒,许多人都对她有印象,这丫头确实从早上到现在就一直在这里晃来晃去,还真像是在给行窃之人把风,因此都用质疑的眼神看着她。
唐晓芙的脸刹时就沉了下来,两手插在上衣口袋里,样子很随意,眼神很犀利地看向已婚女:“我在这些摊子跟前转悠我就是小偷的同伙,你还不是在这里转了半天,还东摸摸、西摸摸,挤在人堆里,那你也是小偷?”
那个已婚妇女气得脸通红,怒吼道:“我虽然在这里逛了很久,可我是买东西!”说着把手里买的一件衣服和满手的红绿宝石假戒指展示给身边的人看,然后趾高气扬地盯着唐晓芙。
唐晓芙挑眉,声音平淡道:“我乡下人,穷,买不起,挂眼科,还怕你们城里人嫌弃,所以站在外围踮着脚往里看,这样都躺枪,我心里的委屈向谁说。”
第234章 离开
唐晓芙没有半点因为贫穷而自卑,大大方方地承认,她就是买不起来干逛的,反而让人没办法嘲笑她,更没办法轻视她,至于把她当小偷的同伙看,没有之前那么肯定了。
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谁没穷过,很多人也因为穷被人嘲笑过,唐晓芙的话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很多人都替她说话。
“这姑娘一看就是从乡下来城里玩的,不会是小偷的同伙,咱们别因为她是乡下孩子就戴着有色眼光看她。”一个知识分子模样的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道。
“就是!再说了,小偷都跑了,她要是小偷的同伙,不跑站在这里等人抓呀。”有个十七八岁的学生模样的女孩也帮腔道。
唐晓芙不想再在这点鸡毛蒜皮的事浪费时间,便向码头走去,乘轮渡回家。
下了轮渡就是月亮湾码头,同样都是码头,集家嘴那里就繁荣昌盛,而月亮湾这一头则冷冷清清,就连卖小吃的摊位都不多,一江之隔,一个汉口一个武昌差别就这么大。
月亮湾这头有很多铁路系统、电力系统和国棉系统等大型国营单位,按说购买力要比汉口那边强得多,只是这些大型国营单位一般会发工作服,并且要求穿工作服上班,买一堆好看的衣服只为为数不多的节假日穿,对这些天天跟机器和设备打交道的人来说,不可能做这么不理智的事情,因此购买力大打折扣。
而汉口那边自古以商为主,生活态度有点像以前的上海人,关起门来哪怕吃泡饭和腌菜,出门也要打扮得光鲜照人,所以那边的人舍得消费,买卖就好做。
唐晓芙心想,反正有轮渡,反正也就是一江之隔,自己可以也在集家嘴码头摆个摊,服装自己肯定本钱不够,因为那个年代的服装都很贵,那就只能做饰品生意。
唐晓芙前世摆过几天地摊,知道饰品生意本小利大,很适合她这种没有什么积蓄的人做。
回到唐振中的住所,已是下午五点半了,唐晓芙掏出钥匙打门,门竟然被人从里面反锁了,打不开了。
唐晓芙捶门大叫:“为什么把门反锁?为什么不让我进去?”
门开了,出来的是吴春燕,她的嘴巴一动一动的在嚼着一块五花肉,嘴角全是油,唐晓芙嫌恶地把视线从她的嘴角移开。
吴春燕一见唐晓芙劈头盖脸就痛骂:“你这个不要脸的下作东西,下那么大力气捶门,你是要把老娘的门捶烂你才开心呀!你这个烂了下水的贱货,你咋不出门被车撞死哩!”
在走廊做饭的那些邻居们虽然都没有开口说话,但全都竖着耳朵在听吴春燕骂些什么,见她居然咒自己的孙女死,她们看向吴春燕的眼神就变得很古怪。
唐晓芙微微垫了垫脚,往屋里看了一眼,客厅的饭桌上一片狼藉,几个盘子里的菜都吃得差不多了,一眼望过去有卤猪头肉、红烧五花肉还有红烧排骨和韭菜炒鸡蛋以及一条吃得只剩鱼刺的红烧鱼,建武坐在饭桌边面目狰狞的啃着一大块红烧排骨,那吃相非常贪婪,唐振中悠闲的坐在旁边讥讽地看着唐晓芙。
唐晓芙冷笑几声:“奶奶,你们做了好吃的不想给我吃,所以故意把我关在外面,但也不至于这样腊月间的咒我死吧!一把年纪了,做人要积点德!”
“你说谁没积德!”吴春燕气得举起巴掌就想打唐晓芙。
唐晓芙窜到门里,径直往房间走去,吴春燕一掌落空打在墙上,手都差点打断了,痛死她了。
她见许多邻居都探头探脑的往她这里看,把大门砰的一声关上,扭身就追唐晓芙,还在怒气冲冲的质问:“你这个贱人,在说谁没积德!”说着,抄起扫帚就想打唐晓芙,但是被唐振中给拦了下来,他压低声音道:“妈!别动手!免得晓芙大喊大叫叫邻居听到了,对我影响不好。”
52书库推荐浏览: 墨染清安 种田文 甜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