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0年代小村嫂_离钥【完结】(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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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小姑娘喜欢的都是一些热血小青年儿,你的儿子比起他们来说算得上是有一些沉闷了。”陆双双一边收拾一边道。

  可是郑英并没有在意,道:“儿子这样挺好的,比那些有嘴无心的小年轻好多了。这是沉稳,我就觉得非常不错,值得依靠。那些整天只知道动嘴皮子的就是小流氓,根本就没有人喜欢。”在他想来赵小兰的女儿应该像她不会那么浮夸,肯定会知道谁值得依靠谁不值得依靠。

  比如说以前的叶国豪也没有见他比谁能说,可确实很有男人的担心,这点就得到了赵小兰的青睐,他不相信她的女儿会喜欢只出一张脸的男人。

  再说自己儿子那张脸也当真不错,是个姑娘都会喜欢几分吧。

  郑英觉得自己当初输给叶国豪大部份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晚一些见到了赵小兰,如果早一点儿,他们志趣相投应该很容易就能在一起的,所以他希望自己的儿子最好早点抓住叶娇娇的心,毕竟再过一两年她就和她妈妈嫁人的年纪差不多大了,对自己的感情已经可以负责了。想当初,赵小兰十八的时候已经怀了孩子了,那个时候的叶国豪简直就是禽兽啊,多嫩的小姑娘他怎么下得去手?

  跑题了,总归这就是郑英支持儿子早恋并对叶娇娇早点下手的原因。免得突然间那小姑娘有了对象,到时候就得和赵小兰一样,根本就撬不走,差不多就一颗树上吊死了。

  第七百八十章送信

  可惜他千算万算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早就有对象了,不然他肯定会提醒自己的儿子不要再做这种无用的事情了,赵小兰的女儿大概和她一样的,属于那种撞上南墙都不带回头的女人。到时候苦的是儿子,也不知道这小子能不能想的开。

  可惜有钱难买早知道,第二天郑宵就背着书包和那封信轻快的去学校了。

  到了学校他早课完全是听的有一搭无一搭的,一心想着怎么把情书送出去。

  郑宵好不容易从早上等到中午,拿了信就去就年级找到了叶娇娇,她正在擦黑板,那个总跟着她的沈傲似乎还没有过来。

  他轻轻敲了下门,叶娇娇转过头看了他一眼就笑了,道:“有事吗?”

  郑宵有些不好意思的道:“有点小事,学姐你出来一下呗。”

  叶娇娇点了下头就走出了教室,然后刚要问他是什么事一封信就递在了她面前。

  这种事叶娇娇这些年也没少遇到,自己倒没有接到人几回,真正接到的是沈傲,平均每月都有那么几次接到情书。

  所以她对这个状态真的是太熟悉不过了,只不过对象换成了郑宵而接收情书的变成了自己,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这事儿有些别扭,似乎本不应该发生一样。她整个人都愣在那里,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脑子里还在想着当时沈傲是怎么做来着?

  哦,对了,他直接说:“对不起!我现在正是学习的时候不想处什么对象?请你原谅。”一个字不差,每次沈傲都是这么说的自己全都记住了。

  可是她说的没啥艺术感,根本语气里不含一点感情就好像是背书一样。郑宵怀疑她根本就是在梦游状态,心里不是滋味,想过千百个被拒绝的场景完全没有想到会这样速度的解决了。

  他辛苦写的信还没有看,他有点不甘心的道:“学姐,你至少看完信再说呀。”

  “对哦。”叶娇娇心里想,万一人家不是情书是别的什么呢,自己这样说是不是有些自作多情?

  叶娇娇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将信拿过来就要当众打开,一边炯炯有神的郑宵忙伸手将她的手指按住道:“学姐等我下去你再看,不过啊,你刚才说的话我都记住了,我可以等你上大学。”说完微微一笑转身就跑下了楼。

  这意思还是清楚了吧,叶娇娇有一点郁闷,她将他当弟弟可是对方却将她当成女人,这样真的很不好!

  不过她的手已经下意识的动作将情书拆开,之后看到里面写的内容叶娇娇整个人就更加不好了。

  她觉得这个郑宵是在难为她吧,为什么把一篇好好的情书写成了半文言文,她要看半天才能看得明白。

  没想到一个男生文学功底还是挺深的嘛,她倚在墙上,又看了一会儿才算是大致是明白了人家什么意思,郑宵此时陷入了感情的漩涡之中,理由就是她自己。

  这要怎么办呢?

  给他回信还是直接将信先扔了?

  正想着的时候有一个声音在她耳边道:“扔了吧,这东西咱们又看不懂,他是写来故意难为你的吧?”

  听声音是沈傲,这样被他抓到背地里看情书叶娇娇还是吓了一跳,手一抖差点将信扔了,但又怕别人看到忙收在手里,几下给揉成一团。

  可没想到沈傲的动作就比她快多了,单手一抽就将它给抽到手里,然后撕吧撕吧团一团就扔在走廊不远的垃圾桶里面了。

  他的动作很快,快的连叶娇娇想抢回来的都没来得及,她抽了下嘴角看着沈傲道:“你扔那么快做什么?我还在想着要怎么给他回信呢。”

  “还要回什么信?你的文言文写的很好?你没告诉他自己正在努力学习准备考大学吗?”沈傲的态度难得的十分强硬,叶娇娇下意识的就弱了起来,谁让这件事算是她做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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