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刚下过一场秋雨,空气里浸润着无数水汽,潮潮的。似乎用力拧一把,水就能渗下来。
雨后空气格外清晰。清爽的秋风透过纱窗吹进室内,沁人心脾。
晏竟宁深吸了一口,五脏六腑都舒服了。
广玉兰迎着风口,枝干健硕,枝叶摇摆。
这几株广玉兰种了很多年了,是小区最早开发的时候被种下的。他平时都没怎么注意到它。
自从司濛住进来以后,她时常会站在窗户边看这些树,静静的看着它们,眼神迷惘,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手里端着一杯咖啡,慢慢地喝,慢慢地看,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
司濛没在卧室,家里转了一圈都没见到他人。
奇了怪了,平时死宅的一个人,这会儿跑到哪里去了?
桂姨在厨房洗菜,水声澜澜。
他踩着拖鞋走到厨房,半倚着门框,问:“桂姨,少夫人呢,哪去了?”
听到说话声,桂姨回头,手里拿着一把小白菜,“少夫人一大早就出门了,拿了个行李箱,说是去写生去了。”
晏竟宁:“…………”
呵,这个女人真是长本事了啊!睡了他直接就跑路了。很好,很厉害了!
桂姨眼看着自家少爷脸拉了下来,她疑惑道:“少夫人没跟你说啊?”
“说了。”晏竟宁往卧室走去,哪里敢在桂姨面前承认司濛一言不合就把他晾在家里,人走了连声招呼都没有。
气死了都!
他拔了放在床头柜上充电的手机,屏幕转亮,推送拦有好几条微信通知。
他点开,司濛在微信里给他留了言。
司濛:「我和编辑去水源市写生去了。」
水源市在哪里?西北荒漠,无数戈壁滩,鸟不拉屎的一个地方。只有市区有少量人口聚居,其余地方荒无人烟,寸草不生,是整个西北地区被荒芜的地方,人称“鬼城”。
两个年轻女人跑去那么一个鬼地方写生去了,找死啊!
晏竟宁胸口郁结,气得想把手机给砸了。
他给司濛拨过去,清冷的女声提醒他她手机已经关机了。
这条消息是司濛三个小时前给他发的。横桑去水源市要在云陌转机,这个点她应该在横桑飞往云陌的飞机上。
他倒也还算冷静,定了最近一趟飞云陌的航班。
他要亲自去把那个不听话的女人给抓回来!
☆、第27章 第27阵风
第27阵风
飞机渐渐驶离地面,窗外的云越来越多,近在咫尺。手伸到窗户边,手心摊开,那些云朵似乎都会落在人们的手心里。
几千米的高空,是人最接近天堂的地方,如果有天堂的话。
不过司濛觉得,她应该是要下地狱的吧。
汪雪涵拿出手机狂拍了几张照片。窗外的景致太美,完全不需要P图。
拍完外头的天空,她又举起自拍杆,摆各种姿势,美美地自拍。
拍完还不算,脑袋凑过来,“大大,我们合张照吧,等会儿我发条微博。”
编辑发微博是炒热度,也是一种营销。带上画家本人效果自然更好。可惜司濛惧怕镜头,从来不敢自拍。
她冷声拒绝了:“我不喜欢拍照。”
汪雪涵前置摄像头早就调好了,自拍软件的贴纸和滤镜也调试好了,她对着镜头甜甜的笑,就等着和司濛拍照。眼下听司濛这么一说,她脸上的笑容一僵。不过倒也没表现出不高兴,依旧笑呵呵的,“那我自己拍。”
咔嚓咔嚓,声响不断。
她把玩着手机,满意地说:“美颜真好。”
司濛趴在窗边看了会儿云。然后架上一副魔镜,闭目养神。
过了一会儿自拍的声响终于没了,耳朵都清净了。
她的音色依旧寡淡,“飞机上还是少玩手机,安全第一。”
汪雪涵立马听话的关了机,笑嘻嘻地说:“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我这就接受文学的熏陶。”她随手拿了一本小言开始打发时间。
司濛不再说话,陷入黑暗。
周围很安静,大家都在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互不打扰。
去水源市写生一直是司濛想做的事情。她去过两次。一次是七.八年前,那个人只身奔赴这座死亡之城,她得到消息跑去追她,最后还是慢了一步,只等到一具冷冰冰的尸首。最近一次是五年前,那个人的忌日,她复出前夕。
水源市的风光无限好,广袤无垠的荒漠,蔚蓝纯净的天空,覆盖冰雪的山川,自由盘旋的秃鹫。一切的景观都令人叹为观止。她的成名作《鲜花盛开的季节》就诞生于那里,水源市于她而言意义非凡。
不仅如此,那个人死在那里。那座西北小城,荒芜之地,有个年轻鲜活的生命在那里陨落,毫无预兆。
从此以后,她的世界轰然崩塌,不复从前。
而这些年,那个人的诅咒也应验了,她活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一塌糊涂。
这座小城不论是于她还是于百晓生,都不一般。
后面这几年,她一直都想再去一次,可总是没找到合适的机会。有一两次票都买好了,临时又有别的事情冒出来,只能退票。
一大早接到汪雪涵的电话,听到她说自己要去水源市,她毫不犹豫就决定和她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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