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拿掉山楂的顶,将其轻轻向下拉,把它固定在上面。再将另一半的山楂也同样穿在筷子上。将其两边切口对齐,合拢即可。
按照同样的方法穿上另外五个山楂,放到一旁。
而一旁的大叔却时刻关注着这糖霜的火候。
当锅面全部沸腾,大泡铺满,他将下面的柴火取出几块,丢在了旁边的火盆里。
于是,这大火变成了小火。密集的小泡泡显得平静了不少,颜色也愈加黄透,变得粘稠,还起了丝。
遂撒上一把芝麻,将一旁刚刚串好的冰糖葫芦放在里面裹上一层,再轻拍放到事先铺好的防粘油纸上晾一会。
最后递给一旁等待的人。
沈晚拿到这冰糖葫芦忍不了了,赶紧往嘴边送。这样子活脱脱就跟几天没吃饭的流浪汉一样,两眼见到吃的就泛着饥渴的光芒。
“你等等再吃!”季风一手抽走了沈晚手上还热乎着的冰糖葫芦,高高举起,“要糖霜凝固了再吃,味道更好。”
“你就是想吃一口嘛,明明早就凝固了!那你先咬一口吧,我不介意的。”沈晚直勾勾地看着季风手中的冰糖葫芦,还时不时地舔舔嘴唇。
谁知这季风听完丝毫也没有客气,直接咬上一口,然后接着又一口。
眼见着手中的冰糖葫芦越来越少,沈晚耐不住性子了,直接跳了起来抢走了季风手里的葫芦串。
但是好不容易拿到这糖葫芦了,却又舍不得吃了。
她用舌头舔着上面的糖稀,直到舔得差不多了才开始吃山楂。
这大冬天的,冷的很,这糖稀冻得脆,一咬便嘎嘣响;而山楂却不同,咬到嘴里,酸酸甜甜的,激牙得很。
虽说沈晚捂着腮帮子,直跺脚,但手里还是不肯放下这糖葫芦,直到一口一口吃到肚子里,才心满意足。
季风看着她这馋样,不禁觉得有些好笑,轻轻用手帮她顺着背,:“你慢慢吃,又没有人跟你抢。这么着急做什么?吃完了去买就是了。”
沈晚翻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赶紧把最后一个糖葫芦吞进去,道:“不知道刚才谁吃了我三个冰糖葫芦呢!你还好意思说没人跟我抢?有的人真的是厚脸皮!”
季风倒也不生气,“不过这么甜得东西可不能多吃了,对牙不好。”
沈晚根本懒得理他,只送了他一个傲娇的背影,整个人拽得很。
季风抽了一口气,这姑娘还真是有气死人的本领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冰糖葫芦,安排一下!
☆、年夜饭
季风隐隐约约听到背后有人叫他,只道是自己听错了也没管。
沈晚戳了戳他:“夫君,那边有个卖栗子的大娘好像在叫你?你怎么也不搭理一下?”
季风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农妇模样的大娘正向他摆着手,十分激动的样子。他也是好奇,这么多年没回来了,居然还有人记得他?遂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快步走去。
只听那人道:“小表弟?你怎么都不认识我了?这才多久没见,就忘了我们这些穷亲戚?”那人从头到脚都看起来脏兮兮的,也不知是不是炒栗子的碳太容易染色,竟然整个脸都是黑的,更不用说手了,粗糙无比还有着无数裂痕。风霜刻在了脸上,也在眼睛里,挡也挡不住。
“大表姐?”季风诧异道,“你何时在这里卖起了栗子?”
那女人笑嘻嘻,道:“都卖了好几年了,你这么久未回来,当然不知道了。”
季风打了个哈哈,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心里的疑惑更深了一层。
谁不知道这大表姐可是季老大家的的掌上明珠,骄纵蛮横,不可一世。季大娘老来得女,稀罕得很,更是把她宠上了天,季风小的时候可没少被她欺负。
她比他大个十来岁。他尤记得这大表姐在他还未离开季家时就订了亲,对方还是个好人家,难道对方破产了?还是失势了?怎么现在却沦落到了街边卖栗子?
季风脚跟半旋,正准备走,背后却平白多出了一道人影。
只见这人也是普通农夫的样子,憨厚老实得很,衣着朴素,可是不知怎的却给人一种不凡的气质。季风对他有印象,可是不知怎么却始终想不起来。
“小兄弟,请留步。”那人咧嘴笑着,露出一颗虎牙,“我是季烟的丈夫,刘力,初次见面,怎么能不尝下我家的栗子?”
季风回头:“原来是表姐夫?”这名字当真是陌生,一丁点也没有听过,可能真的是认错了吧。
,遂道“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沈晚倒是一点也没有注意到季风的起伏异常的情感变化,一门心思放在了这个糖炒栗子上。
不知为何,自从变了身子,她的鼻子就比以往灵敏了不少,能清晰地分辨每种食物的味道。刚刚大老远地就闻到这糖炒栗子的香味了,是一种给人温暖的味道。
刘力面前支起一口大锅,里面盛满了大如玉米豆的粗砂和还未炒熟的生栗子。他熟练地操着铲,一边往锅里倒着糖水,一边翻滚着。不一会,“砰”地一声,蹦出一颗张了口的栗子,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直到这全部栗子都熟了透,刘力才舀起一勺放在纸袋子里,递给沈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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