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简锦说不出话来,泪眼朦胧地望着他,看到他脸上充满期待与渴望,心里更是一疼,再也说不出决绝的话来。
其实都到这会儿了,她心里早有答案,慢慢,慢慢的,简锦伸手握住他的手掌,竟是发觉他手心里满是汗,微微一笑道:“现在我想回来了,就应该不走了……”
话音未落,便已经被对方一把抱在怀里。男人抵着她的额头,捧住她的脸颊,双目喜悦而郑重地注视着她。
这一切动作都神圣得不能再神圣,他嘴角早已展开喜悦癫狂的笑靥,然而说出来的话却又那么小心翼翼,怕惊碎了眼前一场幻梦般,“你能不能……能不能再说一次。”
他几乎哽咽住。
简锦也咧开嘴角笑着看他,泪珠从眼睛里砸出来,几乎蒙住整片视线,定定道:“我答应你,答应你留下来……”
楚辜很快伸手擦了把她的眼眶,好像不容许眼泪阻挡她的视线,他也要看清楚她眼中的真心实意。
简锦好笑极了,又心酸极了。
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辈子会有一个人待她如珠如玉,舍不得她离开,偏偏她是个无情没心肝的家伙,没有说一句话离别的话,无声无息离开他三年,害他三年来眼角都长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细纹。
简锦握住他抚在她脸颊上的手掌,万分郑重道:“我不离开了,再也不会离开了。”
就算先帝逼她发下毒誓。
就算他恢复记忆又苦心孤诣瞒住她。
就算长公主会对她的离开而大发雷霆。
她只在乎这一刻,面前这个人。
哪怕别了三年,就算别了一辈子,两人再不想见,她照样割舍不得。
这是她这辈子最爱的男人。
楚辜怕她又反悔似的,突然紧张起来:“就算先帝逼你发下毒誓,你也不离开?”
“我不能忘记。但是当日给他发毒誓的是甄侯府的简锦,而现在站在你面前,答应你留下来的人是古兰二公主。”
简锦也回拥住他的腰,脸颊侧着枕在他宽厚温暖的肩头,嘴角轻翘,感动落泪,“往后和你过一辈子的人也是她。”
这一刻终于能盼来等来,甚至登上皇位的那一刻也不比不了此时的激动兴奋。
楚辜无法用言语表达,捧住她的脸以吻封唇,涌动在他心尖上的炽火热烈而凶猛,火烧燎原,一辈子都烧不完。
街道上人烟浩荡,仰视着美丽漂亮的蚕花娘娘从面前经过,是人间欢喜。
茶楼上,一对男女紧紧相拥,也是人间的一场欢喜事。
有道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他们能冲破一切阻碍,重新拥抱对方,此生注定幸福美满。
(全文完)
正文 后记
这篇小说从三月份中旬写到八月初,大概用了五个月不到的时间,写下了七十多万字,这是一个令自己无比惊讶的庞大数字,很开心,很诧异,也很感慨。
我非常热爱小说,不管看还是写,都热爱其中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我始终相信文字是有很坚定的力量,它已经成为我日常的一部分,能够刻画出我心中所想的事情,简直热血沸腾。
我一直都是个爱做梦的人,小时候睡觉成天瞎做梦,后来小说看多了把胃口养叼了,尝试自己写作,这么些年来也一直混迹于各大网站,勤勤恳恳,吸收经验,觉得自己能交代出去了,就来墨墨签约。这五个月里换了三个编辑,都很负责,也是使自己在这里扎根下来的一个理由。
除此之外,也要谢谢各位读者,虽然这本书基本上可以划到扑街的范畴里,但还是有几位很好读者一直在追,香团儿、雪麒麟、书友704e9a5ffad、书友2c1aeb26acd等等给出的意见非常中肯周到,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
动笔之前,我写了一份详细的大纲,以为一切面面俱到,但是忽略掉了一个致命的问题,情节慢热,文过半也不见男女主在爱情上的火花碰撞。
其实现在想想,主要还是自己想的太多,第一次写文总想把有趣的因素、最好的情节都写进去,又想要巨细无靡,因而导致情节的拖沓。
想起高中那会儿,我的语文老师说过作文取题目切勿假空大,内容更要快狠准,当时我常犯这个毛病,也常被他拎出来批评劝诫,现在还是没能改过来,很汗颜。
不过想想,七十多万字是我真真切切写出来的,绝没有抄袭或者借鉴其他作者的作品,又觉得很自豪。
下本书一定要更细心,更努力,大纲已经进行到一半,有重生的元素。我心中对重生的定义是涅槃、重生、放怀,这次要写的也是这样一个故事,女主角叫宝瑜,重生以后遇到一个凶恶的彪悍汉子,职业比较特殊,是清泉寨上的一个悍匪,他热情、爽朗、仗义、热血,同时他也有着与外表不相符合的温柔细腻,有过去糊涂的萌动,一旦真正爱上了一个人,就像一匹狼只要一日她不答应,他就是时时刻刻把她叼在嘴里。
宝瑜就是他口中的猎物,这样的人物设定,我自己很喜欢,温柔与野蛮相撞,有点傲慢与偏见式的反差。如果你们喜欢,就请继续追下去。我也会好好地加把劲,也要时刻提醒自己,不会再写这么长,字数与收藏对比明显,心里在血淋淋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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