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亲闺女[穿书]_南烛夜半【完结+番外】(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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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僵直地坐在那里,贺琰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怎么自己还没开口,他就知道要吃饭的事情了?

  拍了拍贺琰的肩膀,黎梓琛的嘴角快要延伸到耳后根了,“你爸啊,还是再等等吧!哈哈,等我爸和约翰森吃完饭,再轮到你们!”

  “我爸……就是约翰森。”

  黎梓琛:“什什什么?!”

  ——

  私人飞机降落在米国的首都机场,长达十个小时的航班丝毫没有影响到迟骋彦和言振国的激动。

  为了这次见面,迟骋彦可谓是做了充分的准备,手里的那一只优盘就是他全部的诚意。

  迟氏名下的地产、公司、股票,还有银行里的存款,所有的资料全都记录在这个优盘里。

  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只要预算在十个亿以下,任凭他开出什么样的条件都可以答应下来。

  十个亿换女儿的前三甲还有对贺琰的不喜欢,仔细想想,还是很划算的买卖。

  从飞机上下来,大卫已经早早地带着人在机场里等待,七八个保镖站成一排,几乎是同时鞠了一个九十度的躬。

  商界和艺术界两大巨头的会晤,头一次没有记者和外人的干涉,就像约翰森在电话里说的一样,只是一次普通的家常便饭而已。

  “迟先生您好,先生已经在家里等您很久了,他托我问您有什么想吃的菜吗?”大卫恭敬地点头问道。

  家?按理说,这样的一顿饭不应该是在最豪华的酒店吗?或者承包下一家米其林餐厅吃一顿丰盛的菜肴吗?

  约翰森再怎么说也是有名的钢琴家,收入虽然比不上经商的人这么多,但起码也有几亿的资产吧。

  在家里吃?怎么想都觉得有些寒酸。

  “吃什么都行。”

  “想点什么都可以是吗?”

  言振国和迟骋彦几乎是同时开口,两人相视一眼,对彼此都是嫌弃。

  迟骋彦嫌弃他太随便,连点菜都懒得点。

  言振国嫌他嘴太挑,别人请吃饭都还要点个菜。

  眼光在他们之间打转,大卫点了点头,“是的,点什么都可以。”

  揉了揉腰,哪怕是在人生地不熟的米国,迟骋彦还是摆出了那一副在国内的阔气,“吃华餐,来几个地道的南方菜,最好再来点腰花,米国的菜我吃不惯。”

  “没问题,今天贺先生准备的都是华国的菜,保证都是您最爱吃的。”

  迟骋彦怔了一下,“他怎么会知道我喜欢吃什么?”

  迟微微对迟骋彦的口味了如指掌,偶尔和贺琰聊天的时候会提到,约翰森再找他询问,自然知道迟骋彦对什么食材最有兴趣。

  坐在车后排,迟骋彦竟然一点都不觉得紧张,轻松的氛围仿佛是来找一个多年不见的老友,而不是刻意地为女儿走后门。

  不止是他,就连言振国也是同样的感觉。

  分明是迟骋彦主动联系约翰森要吃饭,但是约翰森似乎要比迟骋彦还要主动。

  等等,这不会是鸿门宴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约翰森:为什么不让我儿子和微微谈恋爱?

  迟骋彦:因为我不允许我女儿和猪蹄子在一起。

  约翰森:那你的意思,我是养猪的呗?

  迟骋彦:不不不,你是

  第96章

  约翰森的家在靠近米国首都的一处庄园。

  占地十几亩的面积是米国皇家特别赐予他的,这处庄园有上百年的历史,历代的主人都是有名的艺术家。

  灰色的砖石配上现代化的窗框和精美绝伦的水晶窗,古典的建筑特色宛如一座历史博物馆。庄园门口的这条路铺设着一排精心挑选过的石子,踩在上面并没有柏油路那样平坦,却也是别样的风味。

  庄园不能用奢华来形容,上上世纪的风格延续至今,站在门口时,只让人肃然起敬。

  少了油漆、人工香料的刺鼻,庄园周围种的那一圈玫瑰,花香正好。一阵微风吹过,哪怕是冬季,这香味都没有丝毫的减退。

  相比自家的别墅,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真想买个一模一样的庄园啊。”仰望着房屋正上方的那一处许久未用的手摇式铜钟,迟骋彦小声地嘀咕道。

  几年前,他就有过搬家的念头了。

  在寸土寸金的S市,大大小小的商业大厦、小区矗立在城市的各个角落。面积大一点土地几乎都不能收购,况且要建一处带有花园的庄园耗时更久,远没有在米国这么划算。

  真可惜,要是自己在米国的话,建一栋城堡出来都是绰绰有余。

  朝他翻了个白眼,旁边的言振国拉扯着自己西服外套的一角,在车里坐得时间久了,都有了一些褶皱。

  “不是什么都是能用钱买到的,除了钱,你的眼里还有什么?”

  “等公司的规模再大一点,你看我能不能买一座庄园。”

  凭现在公司发展速度,等着吧,迟骋彦绝对有信心买下S市正中央的那一块土地。

  “您好。”

  庄园的管家主动为两人引路,房间里的十几名女仆穿着同样的蓝白制服,亚洲人的面孔上,就连笑容都是同样的弧度。

  小心翼翼地用手里的丝巾擦拭着房间里的上上下下,哪怕是玄关的木质地板她们都是蹲在地上一点点处理上面的污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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