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忆长卿_七弦lyre【完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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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情感] 《明君忆长卿》作者:七弦lyre【完结】

  文案:

  这是一个白到不能再白的题目。

  这是一个俗到不能再俗的故事。

  然而这个故事中,有很多人的梦想在,有很多人的欢笑在,有很多人的眼泪在。

  青春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缀满芬芳的花朵,那样璀璨而流丽的颜色,生生惊破心扉,却也只开过一回罢了。

  这无非是一个灰姑娘遇上王子的故事,应该有一个好的结局吧。

  最后的最后,郑重声明一句——我不是标题党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前言

  硬塞进来的,以此解释为什么改写故事的开头。

  写完悲剧,流了一箩筐的眼泪。

  本来想发誓再也不写悲剧了,想了一想,又把誓言改成,在我幼小心灵能够承受的时间范围之内,再也不写悲剧了。

  这人生多么荒凉啊,要是在故事之中都不能找到一点温暖的话,我写来干嘛?

  下一个长篇,一定是个喜剧,所以把大纲又改了,因为我本来准备是写个虐死人的,虐到哭不出来,只能叹息。

  放我的孩儿们一马,也放我自己一马。

  那一场华丽丽滴始乱终弃,终于免除被我始乱终弃的命运了,要多多感谢纳兰大人哟。

  哎,这人哪,一想到是喜剧,想到接下来的故事情节,已经忍不住的眉花眼笑了。

  王子开着宝马来,灰姑娘的水晶鞋加了十二层的保险,谁都喜欢这个结局吧。

  我自己也喜欢。

  我要轻松的写一个轻松的故事,也就是说,写的过程中,我不要为情节,文笔等等问题困扰,只是单纯的一个表达,我希望我的人物是有性格的男人和女人,容许他们的性格上出现缺陷,而不仅仅是我笔下用来表演的工具。

  这个世上什么都昂贵,只有YY最便宜,躺在床上喝西北风了,还可以幻想,一匹神骏白马得得跑来,马上骑士一身素白披风,潇洒地向身后一甩,一双修长稳定有力坚强的手伸了过来。

  我的王子啊,要财有财要貌有貌要温柔有温柔要体贴有体贴要酷有酷要帅有帅要胸肌有胸肌要腹肌有腹肌能爬山会游泳长跑练过专业三千米开车能在高速路上狂飙双臂发达举起一个一百八十斤的胖妹不费吹灰之力记得相逢纪念日生日喜欢吃什么喜欢喝什么喜欢戴什么送钻石就送鸽子蛋送玫瑰只有蓝色妖姬走到哪里不花钱只刷卡还会酸溜溜的吟几句如何在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或者文绉绉的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持续补充中。

  这样的故事,写下来会多么开心啊,所以说,要做亲妈,不要做后妈,本来没有那么狠,非得玩沉默的羔羊那一套,睡到床上也会做噩梦的。

  以此纪念我的第一部喜剧开工。

  关于文字风格的变更,因为我写过一万字出去,忽然发现我不适合恶搞,文字越写越烂了,所以改弦更张,大家包涵。

  最后要跟亲们说,更新时间不定,只能保证每周必然会在一万字以上,如果状态好,一万五千字也并非不可能啊。

  恩,这一篇文章有两个名字,一个就是华丽丽,另一个是明君忆长卿,亲们要是走过路过,帮我选择一下。谢谢啊。

  第二章

  那只是非常平常的一天。晚上下班是在五点半钟,徐长卿正在关电脑收拾东西。艾莎莎走过来对她说:“长卿,晚上陪我去吃饭,我一个人吃不下。”

  长卿问:“又怎么了?”

  莎莎“嗨”了一声,道:“还不是又失恋了,想把痛苦溺死在食物之中。”

  徐长卿微笑起来,上上下下瞧了她一眼:“哪里有那么高的段位?肯定是相亲又失败了,郁闷一下也正常。”

  莎莎气得大叫:“徐长卿你嘴巴真冷,就不能给我留一点面子,每一次都要说得这么明白。”

  长卿一笑,不置可否。

  正是吃饭的时候,一推开门就是蒸气腾腾,偏偏吹在身上还是冷气,大堂里人满为患,穿着笔挺中式黑制服的服务生走过来,彬彬有礼:“散座没有了,二位请到楼上包房里去。”

  美少年在前头引路,艾莎莎一双眼睛却只顾盯着热腾腾的水煮鱼,一面对徐长卿嗤之以鼻:“光看帅哥有什么用?喂喂眼睛就能吃饱么?”

  一直到坐下,徐长卿才笑起来:“哎呀,莎莎你终于想明白了。”

  艾莎莎诉苦:“你说我命苦不苦,相亲这么多回,次次都是极品,不是连菜单都拿不稳的就是一低头就看见地中海的,好不容易碰上个长得跟小顾惜朝似的又帅气又从容的帅哥,偏偏人家管我叫姐姐——他海归的,少说都有二十八九,我有那么老吗?”

  长卿一双筷子拨开红鲜鲜的一层花椒辣椒麻椒,一面吃一面抽气:“这个世上极品只有两种,一种是让人YY的,一种是让人唾弃的,你碰上的这个少见,属于第三种,既让人YY,又让人唾弃。”

  莎莎听得热泪盈眶:“真经典啊徐长卿,为你的这一句话,干一杯。”

  徐长卿优雅的举起可乐瓶子,好像是举起一杯加了冰块的红酒,还微微的晃了一晃:“CH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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