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有信息后,宋轻歌得出结论,那个女人对外说自杀的原因,就是自己勾引了她的男人,让男人把自家养了两年多的老母鸡送到山上,还拿了家里攒了一辈子的银子,送去给了宋轻歌。
若说单是勾引男人这一项,不足以让人自杀。
但要是自己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银子被拿走,还真有可能先不开上吊。
牛头村这种穷困的地方,银子就是所有人的命。
宋轻歌想不通,通过柳小米的描述看,招娣娘是真的想死,那个男人也是想要她死。
但那个女人绝对不会因为自己拿了她一只老母鸡就自杀的人,其中肯定有什么其他的事情。
眼下她想不透那些,便也不再去想,和大宝上了山后,她凭借自己模糊的记忆做出了一些套子下在树林中,萧锦裔则漫山遍野的去追赶野鸡。
野鸡这种动物,被追得急了,跑不动的时候,就会将头埋在草丛或者沙丘中,很好抓。
宋轻歌觉得萧锦裔应该能够跑得过野鸡……
萧锦裔觉得很有趣,撒欢了一样满山遍野的跑,宋轻歌在林子中做好陷阱后,走出树林到山脚下的小溪旁休息,等了一会没见到萧锦裔下山,见到溪水中有鱼,想着抓几条晚上多少也能多点荤腥。
宋轻歌是抓鱼好手,小时候最喜欢到河里摸鱼。
东北的溪水中不似南方那种淤泥,水很清澈,里面都是细沙和石头,水里的鱼也不同。
没有南方那种像蛇一样的泥鳅,却有另外一种鱼,也叫泥鳅,身上带有花纹,体型小很多,但炖豆腐吃味道极其鲜美。
这里的河水中也是沙石偏多,想来也是一些小鱼。
现在手里有了银子,若真抓到花泥鳅,晚上就买一块豆腐回去炖着吃。
溪水并没有很大,水流很缓,有些地方平静的看不出水的流动。
挽起裤腿衣袖,这天虽然有些凉,心里的兴奋却大过了寒冷,先观察了一下小溪,然后盯上一块大石头,双眸瞬间亮了起来。
用沙土将石头四周围起来,然后将石头揭开,里面肯定有鱼,在围困的小坑之中很好抓。
她小的时候常常这么抓鱼,后来长大后,因为环境或者一些问题,很多小溪都干了,就算没干的那些里面也找不到几条小鱼,到是很怀念抓鱼的感觉。
围好沙坑后,宋轻歌轻轻将石头揭开,期待的看着被挪开的石头下面,很想知道会不会有收获。
“这——”
石头挪开的那一瞬间,宋轻歌眼中满是惊喜,扔开石头朝着水坑扑了过去,连衣服被河水沾湿都没注意。
林蛙!
她居然在石头下面发现一只比巴掌略微小一点的林蛙,这可是意外惊喜。
石头挪走后,藏在里面的林蛙受了惊,拼命的想要逃跑,最终还是被宋轻歌抓在手中,看来晚上能美餐一顿了……
正文 第68章 亲了她……
宋轻歌本来只想捉几条泥鳅解解馋,没想到有了意外收获。
林蛙和青蛙不同,这可是好东西,不但肉质鲜美,更具有很强的药用价值,最重要的是,能够美容。
珍贵的雪蛤油就是采至于林蛙肚子里面的油,是绝佳的美容圣品。
她记得小时候一毛钱还能买两个小淘气的年代,一只三年以上的大林蛙就能卖到十块钱左右,可见其珍贵。
宋轻歌很喜欢吃,尤其是喜欢肚子里面带油和籽的,红烧后肚子里面的油可不比大闸蟹的膏逊色。
只是林蛙很值钱,好不容易抓到几只,全都是换了钱买其他好吃的,至于没有油的公林蛙,到是经常吃到,她却更怀念那些油脂。
宋轻歌盯着手中拼命挣扎的林蛙,嘴角的笑容十分瘆人。
她喜欢吃这个,坚定的认为,真的比牛蛙一类都要好吃。
虽然……有些残忍,可她现在连大米饭都吃不上的年代,还是让自己活下去更重要。
“娘子,你在抓鱼吗?大宝帮你抓。”
萧锦裔两手空空从山上跑了下来,虽然他的速度很快,但野鸡没那么好抓。
宋轻歌并不觉得失落,欢喜的叫萧锦裔过来,“大宝,快看,姐姐抓到了什么好东西,这可比鱼好吃多了。”
“啊!它很好吃?”萧锦裔觉得这明明很吓人,哪里有鱼好吃。
宋轻歌没解释,让他把身上的袋子解下来,将林蛙扔进去,连坑里安静下来的泥鳅都没抓,继续翻石头。
林蛙每年春天产卵,进入夏季后会上山,待到秋冬天气变冷了后,下山回到河中,在石头或者细沙之中藏起来过冬,想要抓它并不难。
虽然这个社会很罪恶,环境却极好,溪水清澈干净,里面的鱼很多,林蛙也不少。
宋轻歌想要靠松子卖银子,可惜找了很久也就找到了二十几斤,如今却找到了另外一条赚钱的路子。
林蛙!不但可以卖给饭馆,还可以将其晒干剥除雪蛤油,卖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夫人们,为了美,花多少银子都愿意。
萧锦裔不知道这丑东西能卖银子,但娘子说好吃,他便相信,卖力的和宋轻歌一起捉林蛙。
太阳高高升起,又向西边落下去,宋轻歌和萧锦裔一直到傍晚才停下来。
两个人身上的衣服早就湿了,抓林蛙的时候因为兴奋没察觉到什么,此刻停下来才感觉到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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