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他再想起自己的妻:也许她正酣眠在他的臂弯,像一只顽皮够了的崽猫一样柔软而温暖——因为肉体的碰触的魔力,又一点点唤出他的记忆,好的那一部分,他栖在睁眼的黑暗里,念起她的好来:她穿着蕾丝睡衣在厨房“簇簇”地动,一面看着他的烹饪书一面照葫芦画瓢,年轻女子的傻气是笨拙的可爱,一回想起来就更加触动了他的心肠,他觉得自己僵硬的身体渐渐缓过来;她小心翼翼将婚戒褪下来拿手帕子裹了陈在茶几上,定定地看两眼,又往里推了一推,仿佛怕掉下似的,可是这完全是多此一举,她是个老派的姑娘;她十数年如一日的伏案,没有灵感的时候,将钢笔的尖儿点在纸上,机械地顿一下,拿起来,再点下去,又拿起来,往往是稿纸右边沿一片的深蓝色的麻点,却不自知。她的可爱不是全留在了婚前,他反而觉得婚前的记忆于他而言,情愿模糊。可是他清楚她的可爱,她的老派,她的沉静的魅力,他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却是她的执拗,她的表里不一,她压制再三的原始的疯狂。他太过于清楚她的过去了,虽然她没有什么对不起他的地方,可是只要一想起曾经她把悉数的可爱,把一颗真心都付与另一个人,他就不能不在意,甚至在婚后多年,更加不能释怀。
以前他没有那么敏感多疑,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可是自从有了把她拉进怀里的欲念以后,他就不再自由,他时常站在阳台上,看着上面下面的万家灯火,他想着别人家的情形,总是不免拿去做比对——他们俩是太好了,没有争吵,没有短缺,可是天哪,居然不缺什么,居然一句吵闹都没有?!
他拿着茶杯托的手这时候往往会微微地但是极有力量地一抖,他觉得自己活在一个狭小的假象里,没有什么人气,或者说,所有的人气好像都是他一厢情愿造出来的,都是他的错,他好像是在自己骗自己。
阳台上的夜色受了外部世界的点染,是家里面最绚丽的,他吸收外面的活力,朦朦胧胧、翻来覆去只想着一句,一句在哪里见过的话:“囚在耀金色的‘福’字流云的缸里,我是一朵不敢自怜的落寞的花”。
“来,喝一口。”禹霖把一杯泡好的放得温温热的蜂蜜水搁在茶几上,“你是怎么养成坐在客厅地板上写文章这样的习惯的?”
“你还能不知道吗?”郑燮轻轻晃了晃玻璃杯里几片柠檬,拿起来对着光看杯子透出来的黄绿的晕色,“我以前没有专门的书桌,都把床后面的平头柜子当桌子,只能坐在床上。”
“别总是呆在电脑前面,对眼睛皮肤都不好……”
“嗯嗯,”她啜了一小口,酸酸甜甜的,然后把杯子放到一边,偏过头问:“大人,中午吃什么呀?”
“你昨晚上不是说想吃鱼吗?我一早就去买了,正做着呢。”
“哦。鱼。”
郑燮把目光重新定格在电脑屏幕上。
写些什么好呢?
就写我的爱人、我的朋友、我的故事,慢慢写,慢慢想。
时间不允许我改变什么,我还能记下时间。
伸出手,郑燮轻轻敲出几个字。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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