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他当了大半辈子的土匪,这辈子居然成了当兵的后代,他爹不光是个富家公子,吃穿用度比他当山大王的时候都好,而且还是个不小的军官,手下管着500多人的营长,上的是全国最好的军校,而且在军校连跳了两级。
顾爱华真不知道是应该感慨世事无常,还是应该骂一骂这贼老天,不该让他带着记忆重活一世,毕竟他上辈子的记忆里真没多少让人高兴的事情,平白坏了这一世这么好的运气,富裕甚至显赫的家庭,疼爱他的爹娘爷爷奶奶,真的是上辈子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孩子长大怕是要子承父业,这么小就知道握着勋章不放了。”顾母乐呵呵的打趣道,子承父业好啊,以前盛世太平的时候,文人让人家尊重,如今乱世了,还是手里头有兵有权的好,最起码不怕让人欺负了去,不过比起儿子当年的聪明伶俐来,孙子显然不如他老爹聪明。
小娃娃不会说话,但手却是紧握的勋章不放,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将来的世道,谁手里头有枪,谁才能说了算。
顾川乐呵呵的看着小家伙,“既然爱华喜欢,那这勋章就送给爱华了。”
顾爱华立马就咧嘴笑了,露出又小又白的牙齿,看上去可爱极了,他爹对他可真大方。
顾爱华坦然受之,卢如玉可就不成了,“他还是小娃娃呢,什么都不懂,这么珍贵的东西你还是先收着吧,真要给那也得等到他懂事以后再给。”若是普通的金银珠宝也就算了,反正顾家又不缺这个,她嫁妆里也多的是,但这勋章意义不同,并非金银可以比的,自然不能随意就送给尚未知事的儿子。
“爱华不是有自己的私库吗,就先收到他自己的小私库里,等长大了再拿给他。”顾川很是大方道,虽然儿子是个重生的小鬼,但养儿子顾川还是按照自己一贯的想法,那就是大方,他有的,他儿子都有。
一听到自己的小私库,顾爱华这满心的高兴啊,里面光是赤金的长命锁就有二十几个,全都是别人送的,还有玉佩、小手镯、动物模样的金裸子……反正他现在就是个小财主,别说上辈子的少爷了,就是少爷他爹都没他现在富有,拿出去不知道能换多少军火呢。
这有钱人家的日子就是好过。
顾爱华这一年多来心里都美滋滋的,哪怕婴儿的身体甚是不方便,哪怕还得装哭装闹,但是禁不住有这么多人疼他,有这么多值钱的东西给他。
现在顾家人都还没有发现小家伙的财迷属性,但是等到顾爱华两岁的时候,会说话了,也会走路了,这‘财迷’属性可是遮都遮不住了,每天都得去看自己的小私库,生日礼物不要玩具,也不要好吃的,要金条。
三头身的小娃娃居然就知道要金条了,弄得顾母和卢如玉全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不过孙子/儿子的要求他们是绝对满足的,不就是金条吗,给给给。
顾母拿了八根,卢如玉给了六根,最有生财有道的顾川则是直接给了十根,最富有的顾振泽给了十二根。
三十六根金条,顾爱华都快笑晕过去了,不是他见识少,实在是三周岁的生日太过惊喜了,上辈子他什么时候这么富过,下面养着几百兄弟,又得补充弹药,根本就留不住钱,关键他虽然不是杀富济贫的水浒好汉,但是也绝对不会祸害老百姓,抢的全都是恶人的钱,这也就让他一年到头都做不了多少单生意,勉强能维持山上的生活,钱是存不住的。
“我要跟它们一起睡。”顾爱华抱着装金条的小匣子不放,死活非要抱着它们一起睡,这可是金闪闪、亮晶晶的三十六根金条。
卢如玉哭笑不得,这孩子也不知道像了谁,怎么就这么财迷呢,明明家里头也没短了他什么,因着是唯一的后辈,吃喝用度全都是最好的,连尿布用的都是上好的绸缎,居然这么喜欢黄白之物。
拗不过儿子,卢如玉只能用布将小匣子包起来,就算是抱着睡,也不能凉着肚子不是。
“你说这孩子怎么这么有意思呢。”卢如玉跟丈夫感慨道,她还没见过这么爱财的呢,她自幼都这些东西就不怎么在乎,丈夫也是一派的光风霁月,从不将金银放在眼里,怎么到了儿子这儿,就掉进金条里出不来了。
顾川乐了,眉眼弯弯,虽然穿着军装、别着枪,但此时却温和极了,“喜欢就喜欢吧,小孩子不定性,说不定改天就喜欢别的了。”
大抵是上辈子吃惯了没钱的苦,所以这辈子才会这么爱钱,不过也就现在稀罕稀罕,等到见得多了,拥有的多了,习以为常了,也就不稀罕了。
从军校毕业以后,顾川不光是往上升了一级,从营长变成了团长,而且对自家厂子也是下了功夫的,纺织厂引进了新的设备,规模扩大了两倍,关键是利润,那真的是不可同日而语了,如今这市场大的很,商人们唯一怕的就是被官僚和地痞勒索、捣乱,甚至低价收购,但这些对顾川来说就都不是问题了,如今京城可没人会敲诈勒索他,厂子里的人也没能耐糊弄他,所以光是纺织厂的收益就足够让儿子大开眼界的了。
金子做成的小匣子,用金砖垒起开的床,小叶紫檀木做成的做成的梳妆台,红酸枝做成的座椅,黄花梨做成的柜子,名贵的香料,西洋传过来的香水,甚至还有传说中过的夜明珠、翡翠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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