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芳菲:“呃...你说的也对,那个什么,你怀疑万轩跟你一样也是所谓‘穿越’过来的,所以你想跟他面对面接触?”
童玺:“对,昨天他下山的时候哼的那首歌,你没听过对不对?”
乐芳菲:“不记得了。”
童玺:“那首歌来自我前世,再加上昨晚我监视了他一夜,根据他的表现,我推测他十有八九跟我一样。如果我能跟他搭上线,咱们在车渠子身边就有了眼线,以后我们行事就方便多了,说不定将来他还能救我们一命。”
乐芳菲:“如果是这样,那我更不赞成你跟他见面了。”
童玺:“为什么?我跟他来自同一个地方,我们那里有句话‘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就算无法互相帮助,至少我不会主动害他,我觉得他应该也不会害我。这是一种老乡情结。”
乐芳菲:“也许你说的对,他不会主动害你,但那不代表他不会让你陷入其他危险。你才监视了他一夜,就发现了许多事情,连带对他的身份也有了怀疑,说明万轩这个人非常不谨慎。他这个样子,万一无间暴露了你,也是十分有可能的。另外,你说的这个‘老乡情结’,只是你个人的看法,万轩未必是这样想的。不能这么想当然地把你自己的看法加在他身上。”
童玺:“但是,我觉得至少可以试一下。”
看着童玺动摇的样子,乐芳菲大致明白了一些他的想法。就像乐芳菲在梁国,她始终觉得自己是栾国人,跟闫飞他们更亲近一样。
乐芳菲想了一会儿道:“就算要去也不能就这么去,得想个法子瞒住你的身份,在确定他不会惹事之前,最好不要让他知道你到底是谁。”
童玺皱眉:“那要怎么做,易容?”
乐芳菲:“易容可以有,但我们要做得更彻底,你不要出面,换一个人来做...”
为了南梁王府选址的事情,万轩忙地马不停蹄,离开灵隐寺后立刻赶往川都。车渠子去了另一个城池巡视,万轩每天都会派人送信给车渠子汇报工作进展。
从灵隐寺到川都要三日路程,万轩除了一日三餐会停车休息,一路上连睡觉都在马车上。车夫累了换车夫,马匹累了换马匹,真正地一路不停。
第二日中午,万轩一行在一处路边的茶寮吃午饭。万轩穷苦出身,跟了车渠子也算是飞上枝头了,但他没有因此就嚣张和奢侈浪费,所以他的午饭仅是四个素包子和一碗粥。
因着是冬天,即使南方不冷,官路上的行人也不多,茶寮里总共就两桌客人。除了万轩这一桌,另一桌是一位虬髯大汉。
那汉子喝着酒吃包子,嘴里嘟嘟囔囔好像是唱歌“咱老百姓呀~今儿个~真高兴~”,他唱的正是万轩在灵隐寺后山上唱的那首歌。
万轩望着对面的男子,面上不动声色,叫了下属过来耳语了几句。
过了一会儿,万轩吃完了饭上了马车,一行人继续上路。那位虬髯大汉也很快吃喝完毕,背着个包袱也继续赶路。
距离茶寮不远有一片小树林,虬髯大汉走到林边忽然感觉一阵尿急,连忙冲进树林里解开裤腰带...这时候,有两个拿着刀剑的蒙面人走到他的身后。
虬髯大汉解决完私人问题,舒爽地系上裤带,转身就看到两把刀一左一右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当即吓得差点又尿出来。
“英雄,好汉,我包里有点碎银子,全给你们,你们随便拿,包袱都给你们,只要放我一条生路...”
“爷要问你话,你乖乖回答,爷才看不上你的银子。”
“大爷要问什么,你们尽管问。”
“不是我们问,是我们爷要问,你老实点。”
万轩蒙着脸从不远处走了过来,盯着跪在地上的虬髯大汉打量了一番,这才问道:“刚才在茶寮,爷听你唱了首歌,现在给爷在唱一遍。”
“啊?”虬髯大汉一脸懵,不太确定地问,“唱歌?唱什么歌?”
拿刀的人往前挪了小半步:“就唱你在茶寮里唱的那首,”刀向上挪了半寸,“需要给你提个醒吗?”
“别别别,”虬髯大汉连忙摆手,“我知道了,爷要听曲儿,那我唱...我唱...咱们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咱们...”
“好了,别唱了,”万轩打断虬髯大汉,“这歌叫什么名字,你从哪学的这首歌?”
“名字...这我也不知道啊,”虬髯大汉一脸惊恐,“爷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就刚才有一个人给了我五两银子,让我在茶寮里唱这首歌,我...我鬼迷心窍贪那五两银子,才会听了他的话...爷是不是要找那个人?”
万轩眼中精光一闪:“有人给你钱让你这样做的?”
虬髯大汉:“是啊,就刚才啊,就在我快到茶寮的之前,有个骑马的家伙路过,丢给我五两银子,我以为不就唱首歌嘛,没想那么多啊...爷饶了我吧,我跟那人没关系的。”
万轩眯眼,心里想着眼前大汉说的话有几分可信度。
“你真的不认识那人?”
“是啊,我真的不认识他,我就在路上走着,从天上掉下来五两银子,爷要不信可以看我的包袱,那五两银子还在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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