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二十岁了,才发现自己又多了个九岁的弟弟,第一时间都会觉得有些难以接受的。
王鑫这还算好的呢,至少说反应过来之后立刻就接受了这件事。
“幸好提前问了一下您,不然我回去都不知道得准备多少份礼物!
对了,差点忘了,太姑奶奶您什么时候回港岛那边去接收李家那些家产。
那些个企业总让我掌管着也不是个事,毕竟我也不姓李。
您……”
王鑫总觉得,他太姑奶奶把李家企业包括家产全部都交给他是有些不太恰当的。
毕竟他和他太姑奶奶已经隔了不止一层,而且他也没必要平白欠下这么大的人情,又不是特别缺那些企业和资产的。
“不要说了,当初说那些东西给你,那当然就是给你了,姓不姓李的又有什么所谓呢?
更何况,除了你,我又哪还有什么亲人呀,难不成你还指望,那些家产留给你父亲执掌吗?
你父亲,他就没这个能力!
至于李家那边,早几十年前我就跟李家那边彻底断了,难不成现在还要我舔着脸给李家去送钱吗?
我就是丢水里去,都烧了,也不可能把家产给李家的!”
王眷思脸色严肃了些,态度十分坚决的说着。
说到后面的时候,特别是说到李家的时候,面色竟然隐约有那么一丝狰狞。
由此也可见,当年她和李家恐怕是真的彻彻底底的撕破了脸皮。
不然也不至于这般端庄的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再提到李家,依旧还会有这么大的怨恨。
☆、第一百四十二章:回家
王鑫不敢再刺激她,只能当做先前的事儿都没发生过,继续受着他太姑奶奶的这份好意。
“太姑奶奶您别激动,这件事我以后不说就是了,可是我总觉得受之有愧啊!”
“有什么愧的,如果不是你去接受那些产业,现在那些产业说不定早就已经没了!
如今我能见到那产业好好的在那,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王眷思看的很开。
她很清楚,自己是不可能抛开这边去港岛定居的,那么,如果没有王鑫的话,她在港岛的那些产业被港岛政府收走几年之后,到哪还能要得回来?
所以,能保住就已经殊为不易了。
说到这,王鑫突然想到了那个他去港岛之后还从来没有住过的红豆园:“太姑奶奶,你有没有想过把太姑父的坟迁走,比如说迁到红豆园里面。
有关于红豆园的事,我也知道了些。
到时候您也可以住在红豆园里面守着太姑父,那边环境到底也好些,而且依山伴水的,不比这小清山的风水来的好吗?”
“这怎么行?怎么能迁到院子里面去呢!
而且这路程也太远了。
你不知道,这边就是你太姑父的故乡,葬在故乡,本就是他希望的。
所以……”
王眷思立刻就拒绝了。
这时候,就算思想新潮些,但落叶归根,依旧还是绝大多数人坚持的事。
王眷思也不例外。
“抱歉,太姑奶奶,我没想到这点……”
有时候,王鑫有些思想的确是有那么点格格不入。
在他那个时代,墓葬什么的根本就是无关紧要的事了,有钱的买个公墓埋下去,没钱的摆在家里也是有的。
喜欢浪漫的,说不定还能把骨灰制作成唱片、制作成钻石之类的带在身上,随身思念。
所以,对坟墓并没有太多的畏惧崇敬。
“不用抱歉,我也知道你是为我好。
不过实在是没必要了。
其实,我在这边住了几年,感觉倒还不错,每天都是在鸟儿清脆的鸣声当中清醒,开窗就能呼吸到清新自然的空气。
春夏两季满目绿色,秋冬两季硕果累累,白雪皑皑,这份景象远比在院子里见到的景象要壮观自然的多。
我感觉,还蛮惬意的。
身子骨虽然稍微累了些,但是心是甜的!”
王眷思一边微笑着说着,一边把木榻边上放着的那个花瓶上的花取了一朵下来。
“看,这是我每日清晨自己出门采摘的野花,此时虽已入秋,可是这山上依旧还有零星的花朵。
平白偷了份春意呢!”
王眷思笑的很开心,不是那种假假的笑容,而是真真切切的由心而上涌出的那种欣喜愉悦。
很多时候,生活当中是有许多小细节值得开心的,只是看你见没见到,想没想到。
“很漂亮!”
王鑫接过那朵约莫只有硬币大小,白色花瓣,黄色花蕊的小花。
也不由嘴角微扬,笑了起来。
愉悦是会传染的,开心也是能感染的。
紧接着,王星鑫和他太姑奶奶又聊了许久,聊了许多事情。
聊了他过去那十年在港岛做了什么事?发生了什么情况?聊了他这些年碰到的各种有趣的事,也聊了他未来有什么规划打算?
两个人一个说,一个听。
场面实在是再温馨不过了。
只是王鑫也不好再在这边呆时间太长,更不好在这边留宿。
所以,在天色渐晚的时候,就邀请道:“太姑奶奶,天色都已经昏黑了,要不你跟我下山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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