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是榜下捉婿,捉的是金榜题名的人,而他们是榜下捉作者,捉的都是些名落孙山的主。
不信你看,古往今来的那些流传已久的话本笔记的作者们,有几个榜上有名,大多数都是些落魄的书生,为生活所迫才不得不去做这些有辱斯文的事。
已经出仕入朝的读书人,肯做这些被主流人士视为耻辱的杂书很少很少,偷偷摸摸的看看则是不伤大雅,自己动笔去写是不可能的。
所以当初魏婉娘之所以不相信,在王朗书房里面找到的那叠之上的故事居然是王朗所做,也有这方面的关系,这时代的文人是最好面子的,哪里会去做这种跌份的事情呢?
只能说是王朗他不走寻常路吧?
从书肆里面搜罗回来的那几本书,似乎是很合王朗的胃口,连续几夜都挑灯夜战,将那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他也有新的灵感,之前那个一直停滞不前的故事,似乎是可以继续下去了,窗口的葡萄藤被微风刮得哗哗作响,似乎也在为这件事而高兴。
但写着写着,王朗又觉得不满意起来,他将之前的写的内容搜刮了出来,细细得看了一遍,一个新的故事的雏形正在他的脑中慢慢地成形,他生怕脑中的灵感稍纵即逝,连忙拿起桌上的笔奋笔疾书起来。
青山在一旁磨墨,初时还懒洋洋的偷着懒,有一下没一下的糊弄着,可是后朗王朗写得速度越来越快,他就有些跟不上,被王朗斜了好几眼,不得不奋力起来,累得气喘吁吁,从来没觉得磨墨是个多么累的事,现在却是领教了。
王朗一开起头来,便觉得一发不可收拾般的忍不住再写下去,洋洋洒洒的写了几十张,才心满意足的坐下了,看着满桌的草稿十分的满意。
自从上次去了三味书屋,夫妻俩便达成了一个小小的默契,书屋里面一到了新书,魏婉娘自己看完了之后,便让人送到王朗这里,她那儿实在是放不下了,不过时间长了也有不方便,就是想找本书来看看,反而要跑到王朗的书房这边来找。
府中的书房一向是分为内外两间,外书房在前院兼着待客的用处,而内书房则在后宅,兼着算是做王朗的卧房用了。
一概布置都与在南方时很是相似,唯一不同的便是门口这一从绿绿葱葱的葡萄架,乃是重新的布置。
魏婉娘现在看到那架葡萄藤的时候,已经开始免疫了,能够面色不改的从旁边走过去了,以前每次看到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嘴角在抽搐个不停。不可控制地去想一些颜色不怎么纯洁的事情。这件事情再次证明了人类是一种适应能力极为强大的生物。
青山正在晾晒王朗之前的稿件,见到魏婉娘进来了,忙不迭的行礼,魏婉娘从旁边走过去,随手捡起一张看了看,内容却是与之前的不同,到还是水浒传的同人。
王朗还真的是爱《水浒传》爱得极为深沉了,就这么锲而不舍地写着《水浒传》 的同人,可惜到了后世,人们记住的却是只有一本《金*梅》。不过这种敢于创作的精神还是值得鼓励的,魏婉娘点了点头,从一旁的书架上找到自己想要的书,跟正在伏案写作的王朗打了一声招呼,便兴致很好的走了,可怜王朗正沉浸在剧情之中,也不知道是谁进来,拿走了什么,只是胡乱的应了一声。
又过了一会儿,他才抬起头来问青山:“刚才是不是有人进来过?”
青山:“......”
——————————大家好,我又出现了!有没有很想我!————————
“啊!”三儿倒吸了一口凉气,刻刀不受控制地在拇指上划出了一个口子,鲜血不住地从伤口之中流出来,刻刀下的字自然也是毁了。还好这本来就是块废板,给他们这些学徒练手用的,刻坏了一个字也不觉得可惜。
不学个两三年,是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的刻字师傅的,这个道理三儿也懂,可是有些事情就害怕对比,明明当初是一起来学徒的,偏偏人家李芝树就做的又快又好,连坊内的老师傅看见了之后都赞叹,说他雕版做得好。
李芝树听见他吸气,回头看见他果然又是割伤了手,从旁边抓了一把草木灰给他盖在伤口,杀得三儿挤眉弄眼的。
“早就跟你说了,让你看着点儿,你要再这样下去,你这手指头就剩不下个好的了。”李芝树也很无奈,三儿这是个手指头是割了好了,好了再割破,那手烂得呦!
“走神了,走神了!”三儿讪讪地解释道。
“动刀子的营生,你也敢走神,下回割了手腕子,我看你怎么办?”李芝树没好气的说了几句,又埋头捣鼓起自己手中的刻板。
“唉!”看他专心致志的样子,三儿叹了一口气,李芝树刻完手中的最后一个字,才抬起头来看着他。知道他是怎么想得,安慰他说。
“没关系,再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师傅不是也说了这雕版的功夫可不是一天两天能练成的。”
“我之前的,不也是手指头天天烂嘛!再多练几天就好了,你看你之前一天至少划伤三回,现在四五天了才划伤了一回,这不是也有长进了吗?”
“你说得也是....”三儿到底还是个孩子,很容易就被说服了,草木灰慢慢地吸收了溢出来的血,原本轻飘飘的灰质现在变成了一块一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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