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她这次可是不止给女配取了个‘何澜’的名字,连现实中自己的生活经历都当作小说故事情节写了进去。
现在看来,这种做法太脑残了。
由于小说中女配的感情她太过感同身受,这让她每次写文的时候,都能模糊小说世界和现实世界的界限。
仿佛觉得……与司宸翰、陆轩铭、沈柔溪她们的那些经历都是真的一般……
以至于发展到现在,她这个小说作者,竟然在故事主角马上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写不下去了。
而小说中,作为女配的‘何澜’,原本就该在司宸翰和沈柔溪结婚的时候彻底死心,转而与陆轩铭开始一场以相互疗伤之名的恋爱,然后在恋爱中慢慢发现彼此长久以来,掩藏在打闹之下的感情,开始一场狗血的欢喜冤家的戏码。
司宸翰先前或许对女配有某种感情错觉,可是在沈柔溪的温柔攻势下渐渐沦落,少年时还未萌芽的感情就此夭折,最终与沈柔溪度过了幸福的一生。
本来只是一篇剧情简单的狗血言情,现在却被她这样坑掉了。
有哪个网文作者会对自己笔下的主角有这种诡异的占有欲?
何澜烦躁地抓抓脑袋,把一头乱发抓得如蓬松欲飞的蒲公英,几欲头秃。
是因为单身久了,内分泌失调了?
还是常年宅在家里,见识短了?
何澜刷地坐起,检查身体——
摸摸胸口,该挺的都还挺着,于是瞬间就放下一半的心;再摸摸腰和屁股,该细的细,该圆润的圆润,于是另一半心也放下了。
硬件条件质量够好!
天亮就出门钓凯子!
行动起来,告别单身!
只有拉不下的脸皮,没有找不到的男人!
就用现实中狂风暴雨般甜蜜的爱恋,无情地冲去何澜对司宸翰的感情吧!
何澜对着镜子握拳,拿起眉笔散粉往脸上糊。
从现在开始,做一个精致的、优雅的、爱打扮的、迷人的小仙女吧!
“牛不耕田没草吃哇,你不更文没饭吃哇,没饭吃,怎么办,拿个破碗要饭去哇~”
荒腔走板的歌声乍然响起,何澜一抖,粉饼拍在了脖子上。
她无语地扔下粉饼,顶着张白脸摸过手机一看,是林悦打过来的电话。
林悦是个999真金一样真的吃货,平时打电话十次里有九次是要喊她出去吃饭,另外一次是吐槽刚吃过的饭味道差到狗都不吃。
何澜不把话筒放在耳朵边都知道她在说什么。
“亲爱的,走,吃烧烤去。”
林悦的大嗓门穿透话筒传了过来。
“去哪里?”
何澜精神一震,拿起湿纸巾胡乱地擦了把脸,迅速地把散落在肩上的头发随便地挽起来,再从柜子里翻出一件长款卫衣,直接套在睡衣外边,拿起钥匙就往外走。
精致优雅的小仙女现在要先吃个宵夜,免得饿的面黄肌瘦,影响找男朋友的质量。
做完心理建设,吃货二号爽快地关上门,向着林悦说的地方走去。
……
到的时候,林悦正龇着牙啃一串鸡脚,手里还拿两根羊肉串,那阵仗不知道的还以为她饿了大半辈子。
何澜扯过小板凳坐到她身边,一低头就看到了她穿的高跟鞋和淡黄色的收腰连衣裙,再瞧瞧她的脸,笑了,“哎,你这大张大合的吃饭招式,可有点对不起你化的这么好看的妆哈。”
林悦白了她一眼,先拿下鸡脚,撸了一嘴的羊肉串,才接话,“你是不是又在家里学化妆了?”
何澜捂脸做惊吓状,“你怎么知道?”
“脸上跟刮大白没刮匀似的,只要没瞎都看得出来好吧。”林悦回怼,眼睛从头到脚扫了她一眼,“卫衣配拖鞋,你倒是省劲。”
“那必须得省劲,”何澜挺起腰背,拿起一串羊肉串慢条斯理地嚼着,“可咱就算穿拖鞋,吃相也比你优雅。”
“那优雅的人都像你一样出门不穿胸衣嘎?”林悦贼笑着问。
“啊!”何澜用胳膊挡住胸,惊悚地看她,“臭流氓你往哪里看!好变态!”
“变态?”林悦眯起眼,放下烤串,伸出油腻腻的手指头去挑何澜的下巴,“那你喜欢吗?”
“喜欢。”何澜笑嘻嘻地嘟起油嘴,在林悦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大爷怎样我都喜欢。”
“乖。”林悦摸摸她的头。
“……”何澜也一巴掌按在她头发上,顺带揉了揉。
“我刚洗的头。”林悦鄙视地看她。
何澜指指自己的脑袋,“我不是啊。你知道你刚刚摸头打破了我三天一洗的洗头定律了吗?”
林悦看了看她的头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何澜没理她,自己拿起一根鸡翅吃了起来,等骨头都啃干净了,她还在笑。
“傻吧?”何澜无奈地看她,“你笑穴失控了?”
林悦笑着说,“你还记得咱们班以前有个叫洪金波的吗?”
一提起她,何澜也想笑,她拿了根羊肉串放到林悦手里,“你可别又说头发那件事啊。”
“不提,我就学一句。”林悦低着头,挤出了双下巴,声音粗哑低沉,“老师,我、我给您点个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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