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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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落落的名字
沈煜和夏优都没有跟出来,我的脑海里无法抹去她那个眼神,就好像是我背叛了她一样,是抢走了她的孩子爸爸……
我垂下了头,驼下了背,我感到自己是真的累了,无论我怎么做,在两面夹击下,都成了一个万古罪人。 总之现在的我在沈煜面前,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是错的,再加上夏优,我连表达自己情感的权利都不会再有了。
沈煜不会帮霍启盛,落落还没有下落,我更不能贸然去求助霍二爷,他们那样的人知道霍启盛因为我被抓,搞不好就先把我给弄死。如今的我形单影只,一切只能靠自己,无论成功或者失败,顺利或磨难,我都不能让霍启盛一人去受苦了。
做人可以不善良,但不能忘恩负义,他用自己的伤口去为我的伤口报仇,他对我的感情带着血液般的浓厚与热烈,我的一生中从来没有想过还会遇到一个如此真诚的人。
这样一个狂放不羁,内心柔软的大男孩,是他教会了我勇敢。
就像文叔说的那样,是时候该给一切做个了解了。
那么落落明知那个盒子是个定时炸弹,为什么还要交到我手里,会不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其实故意的,会不会……落落也有自己的打算?
小马见我拿走枪后,大惊失色的喊了一句“少奶奶,你这是要干嘛,别乱来啊!”说着就扔下了烟头直冲冲的向我走来。
我拿枪指着他,丝毫不留情面的对他说:“你给我闭嘴!”
小马额头上冒着冷汗,站在原地一脸不知所措的看着我。
见他没有跟上来,我把枪装到了身上,然后打了一辆出租车,疾驰而去,一路上我的心脏都在慌慌的跳,当司机对我说去哪的时候,我一阵恍惚,因为我发现我甚至说不出一个地名。
天涯之大,却无我容身之处,那种望天天不是你,望地地不是你的悲凉,我真的不想再经历第二次,如果我记得没有错,这话或许在很久之前我就说过了,还真是讽刺啊……
我当然不能回和刘姿琳住的那个出租屋,久千代的人一定看守在那里,等我落网,用四面楚歌来形容我现在的处境丝毫不过分,所以当下之急我还是得找个落脚处。
我找了个宾馆,把枪放到了桌子抽屉里,用布子擦了好几下,一下一下的,让我心里的仇恨被不断的加深,也越发的明亮了起来。
久千代,我们新仇旧账,一起算!
第二天,天蒙蒙亮了起来,阴森森的像是有阴兵过境一般,偶尔的电闪雷鸣夹杂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中,看起来像是要有恶龙出世,一切仿佛是一场大戏的前缀。
这是一个多事的天,谁都无法预测的到,下一秒,鹿死谁手。
我去批发市场买了一个小桃木盒子,颜色与我埋在地下的那个相差不多,我不知道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所以扔了几颗石头进去,保证了份量。为了真实一些,还特地找卖古玩的地方买了一个圆柱形的小东西放了进去,然后给自己买了一件牛仔外套,袖口又大又宽,足以藏住一把枪。
久千代一定在试图联络我,所以,我根本不害怕找不到他,我的思路突然变得清晰无比,事已至此,后悔已经没用了。
我在酒店把自己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我贪婪的吃着,看着早餐店外人流交织,叹一声人生如梦,我们皆是梦中的一粒尘埃。
我喝下了最后一口稀饭,用力的抹抹嘴,放下了一张十元票。
你看,在这个社会上你可以孤立无援,但你,不可以身无分文。否则像现在这种情况,饿都饿死了。
我拨通了刘姿琳的电话,她接通之后,不等我说话,便脾气不好的说道:“谁啊?哦,不好意思,我不办贷款!不要发票!”
“姿琳姐,把电话给久千代的人。”我言简意赅。
她微微愣了一下,然后我再次重复了一下,她这才有些犹豫的把电话交给了旁边的人。
“莫西莫西。”那是一句熟悉的日语腔调,我听出来那是井本,果然他们的人一直就软禁着刘姿琳,看来姿琳姐刚刚在第一时间就猜到是我了,而那句话是装给其他人听的。我没有和井本多加寒暄,直接开门见山的报了地址:“请你转告久千代先生,让他务必亲自赶来,不要耍什么花招,否则他永远都要不到他想要的东西。还有,我会在暗处看着,如果霍启盛不在场,你们放心,我是绝对不会出现的,我想你们知道该怎么做。”
说完之后,我便挂了电话,拔掉了酒店里的电话线。
我埋伏在约定的地点,直到实打实的看到了霍启盛之后,才出现在他们的面前。在这之前,我为霍启盛租了一辆逃跑时用的摩托车,就停在江边,这是一个废弃的码头,三不管地带,经常有偷渡客从这里偷渡到香港澳门,打架斗殴之类的事情也常有。之所以选择在这里,是为了表明我的诚意,说明我根本没有报警,否则我想他们也不会轻易过来吧。
我趴在江边,手里抱着那个木头盒子,霍启盛坐在一次性的椅子上,脸上鼻青脸肿的,在看到我的那一刻,连高兴的力气都没有了,谁看到这一幕心里能好受,我恨不得现在就揪住久千代的头发,将他踩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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