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如果不再给自己增添污点,就可以将自己的过往洗白么?
我依旧笑着着他,说的坦诚:“我也不想这样,只不过,是我妈逼我的。或许,从很早开始,这就注定成为了我的使命,无论多久,最终我都要承受起这个担子的重量。”
“你是被控制了。”沈煜手上的动作稍稍有些停顿,我能够看到他眼神中露出的白色的光。
“可以这么说。”
我若无其事的答着,然后继续说道:“一开始我非常想要脱离这种控制,甚至想要求助你,让你去帮我摆脱,因为这种失去自由的感觉太痛苦。但后来,我在这种控制中找到了平衡点,既然被控制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自由不自由又有什么必要呢?”
“遇事不怕事,这才是勇气,反正早晚,都得面对不是吗。”
我脸上的笑容即便在手上鲜血淋漓的时候都没有改变过,沈煜听完我说的话之后,抬头看着我的眼睛。他的眼神之中带着探究,以及对我的陌生感,而我则再次回复他一个万年不变的笑容。
他将我的手掌摊在他的手掌里,细心的给我挑出玻璃渣,虽然动作有些笨拙,最后还是给我包扎好了。他问我疼不疼,我摇摇头,说不疼。然后他便像以前一样,在我摔倒之后,宠溺的鼓励我,我们桑桑真勇敢。
活着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他一直低着头,认真的给我处理伤口,却不知道,就在他那句恍如隔世的话后,我早就已经偷偷的红了眼眶。
其实沈煜这种大老粗哪里会处理什么伤口,他把我的手直接给包扎的像一只粽子一般,随后将东西都收拾好了以后,他伸手,揉了揉我的头顶,嘴角轻轻的勾起。
他忽然对我轻声的说:“合作愉快。”
我愣愣的,突然缩了缩脖子,不知道回复他一句什么,他借着月光,像是说着一句醉话:“陈桑,你说你,当初为什么,为什么要叫我沈煜哥,为什么要叫我哥呢……”
他说完这一句话之后,完全没有给我思考的时间,忽的转过了身子,从我身边离开了。我看见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背,他的背影看起来是虚晃着的,他往前走,踢开了挡着他路的石子,他明明没有喝醉,然而他的背影,看起来却像是醉的那样,随时都有可能倒向一边。
在沈煜离开之后,我妈也不知道刚刚躲到哪里去了,反而是那个女歌手背着一把木吉他,换上了一件格子衬衫,从酒吧里跑了出来。
等到她跑出来的时候,沈煜已经消失在拐角的地方,她看到了他的背影,还想要继续追上去,然而却在看到坐在椅子上的我的那一刻,停下了身子。
那女歌手小心翼翼的问我:“你的手还好吗?”
“还好。”
“你可真勇敢。”
“谢谢。”
我对她说着,然后抿着嘴巴对她笑了一下,随后上下打量了一下她。
她见我打量她,对我耸了一下肩膀,仿佛很开朗的那样说道:“我已经把工作辞掉了,在刚刚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过来,我不能再在这样肮脏的环境里呆下去了,否则,不管我的梦想有没有实现,我自己也会变得肮脏。哪怕是有天梦想真的已经实现了,自己却不是原来的那个自己了,那么到时候即便梦想实现,又有什么用呢?”
她看着沈煜离去的方向,脸上是像刚吃了一勺蜜一般的幸福感,然后对我说道:“所以我想谢谢他,谢谢他能够在那种时刻出手救我,否则我根本不知道我该如何应对这种局面。只是很可惜,已经来不及了,所以希望你帮我转达一下我的谢意,然后把这把吉他帮我转交给他好么。”
“我?”本来我被她梦想来梦想去的,说的已经晕头转向了,因为我这辈子都没说过几次这样一个矫情的词。结果到最后还要我帮她递一把吉他给沈煜,更是让我一头雾水。
“嗯。”她看着我,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把吉他递给我,还对我眨了眨眼:“一定要把吉他交给他哦,哪怕是为了一个女歌手,差点枯萎的梦想。”
我仍然是一副状况外的模样看着她,心里还想着,你既然到这种地方来,就应该想到刚刚那种局面肯定会发生。
然而她感受不到我对她的不屑,步履轻快的离开了。只是在半路中,她忽然扭头,回看着我,说道:“你很勇敢,所以,为什么要放走一个在你受伤的时候,为你流泪的男人呢。”
“在你受伤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的眼泪,一颗一颗的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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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终于可以看望落落
那个民谣女歌手离开了,不知道是否带着她的歌和远方,只留我一个人在这嘈杂的音乐声中独自凌乱。外面的夜晚其实很宁静,可是我的心却没有办法在这浮躁的迪斯科中宁静下来。
我看着那把被磨花的吉他,上面刻着初心两个字。
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是这样说的么?
在女歌手才走不久后,我妈就从人群中朝我走了过来。她看着我抱着那把吉他冗自发呆,不由分说的一把抢过我手里的吉他。因为这个场子装修的很是新潮,到处都有台阶式的装饰,她抓着吉他的木柄,朝凸起的条形石上砸去,吉他咔嚓的碎成了两半,而我妈则露出了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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