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凭爱意将月亮私有_番大王【完结】(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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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后来, 陆苗还是跟他分了手。

  分手是李子羡先提的。

  日常生活中, 陆苗是个方方面面挑不出错处的完美女友,除了她不肯跟他同床。

  这个问题在他们交往的第一个星期便有了端倪。

  那时李子羡约陆苗一起看电影,电影院黑灯瞎火的,气氛很好。他牵起陆苗的手,在她看向他时托起她的下巴,准备缓缓地吻上去……陆苗的手掌挡住了他的嘴。

  他只当她是没有经验,不懂个中滋味, 害羞矜持。

  于是李子羡耐心地慢慢引导她——“和自己喜欢的人亲密, 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就好比呼吸是人的本能,欲望和呼吸一样的自然。”

  陆苗告诉他, 自己明白他的意思, 但希望他给她时间适应。

  当李子羡过于急切地表现出跟她亲密的意愿, 她的身体在抵触, 她觉得不舒服。

  耐心总有用完的一天,李子羡不理解为什么陆苗会有这样的反应。

  “你是不是性观念比较保守?”

  他试图说服她, 与此同时触碰她。

  “你要试着放松、享受,这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李子羡想让陆苗感受到他对她的渴望,在他看来,那是他对她爱的证明。

  陆苗不自觉地打断了他。

  “我不想。”她说。

  这件事, 从最初一个小小的问题, 逐渐上升到“你是不是不爱我”的高度。

  陆苗大二时, 李子羡大四。他即将面临要不要回家乡工作的选择,这其中,他和陆苗的恋情发展,会影响到他未来的人生规划。

  如果是为了陆苗留下来,他更想在她这里“获得”点什么,以换取自己心中的踏实。

  而后,又一次在这件事上,陆苗扫了他的兴。

  李子羡不甘心,不依不饶地要过来亲她抱她。

  陆苗冷着脸,直言道:“你真的这么忍不住自己的生理需求的话,我给你钱,你去嫖。”

  他被她气得大哭。

  李子羡没去嫖,那次他们吵架后,他跟一个追他的学妹发生了关系。

  陆苗并没有发觉他的这次肉体出轨,是李子羡主动向她坦白的。

  他的原话是:“出轨后还愿意回到你身边,说明我是真心地爱你。”

  李子羡让陆苗想起她的父亲。

  两人最后算是和平分手,没有纠缠难舍,没有任何的激烈争执,他们甚至诚心地祝福对方能找到更适合的人。

  李子羡的新女友是那个学妹。

  他对待她,仿佛之前对待陆苗,无微不至,百依百顺。

  直到大学毕业,陆苗没再谈过恋爱。

  朋友们和她的家长,只当她是被李子羡伤了心,对男人失望了。

  二十四岁,陆苗正式开始工作。

  她就职于他们市的一家大型宠物医院,这是她梦寐以求的理想职业。

  工作是个薪水可观的好工作,只是林文芳已然为她的婚姻大事感到忧心。

  “整天对着那些猫猫狗狗的,你能找到什么好对象啊?”

  陆苗气定神闲的回答更是令她不满意。

  “妈,人生不止有感情,还有很多值得耗费精力,耗费时间的事。”

  话虽这么说,但身为一个平凡的母亲,林文芳对已经长大成人的女儿尚能插得上手的事,也只有她的感情。

  根据自己的人生经验,她时常提醒陆苗——“天下乌鸦一般黑,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不过讲着讲着,她又会问她:“你到底什么时候打算交男朋友?”

  有一次,林文芳说到激动处,她谈起他们家讳莫如深的那个雷区。

  “其实吧,小江是个好孩子,家庭不好、身体不好,可他的人是正的。”

  她不住地叹气。

  “前些年跟他联系得频繁些,他好像被保研了又去别的地方深造了,做了很多了不起的事,他跟我说过,我听得模模糊糊。现在,他在国家航天研究院上班,开发航天技术那种,能赚好多钱……唉,当初你和他很好的呢,不知道他谈女朋友了没有。”

  陆苗出声掐断关于江皓月的话题。

  “妈,提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有意思吗?我和他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

  林文芳想要驳她,被她一句话堵住:“好了,少胡思乱想,别打人家的主意。”

  陆苗的前半生,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一部《反抗家长纪实》。从前的反抗在明面,轰轰烈烈;现下的反抗,她学会了用巧劲。

  二十五岁起,林文芳开始给陆苗安排相亲,虽然她一次也没答应过。

  “你长得好看,工作也好,趁现在赶紧多挑一挑。我不是要你相完亲就得结婚,双方认识一下,看一看、处一处、约约会,你又不会缺斤少两。”

  陆苗打着哈哈,意思绕来绕去,结论是不去。

  林文芳气她不懂事。

  “过了二十五,你就是奔三啦,你以为自己很年轻吗?现在不急,过几年急死你,晚结婚到时候连孩子都生不出来。”

  陆苗听她说这些话,听得耳朵生茧。

  她嘴上敷衍她妈几句,实际上那些话是左耳进右耳出。

  林文芳再三交代,让她记住约定的时间,调个班去见一见张阿姨家那个有四套房的工程师儿子。陆苗工作一忙,完全忘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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