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也,第三位男主出来冒泡泡喽,花美男呀!表面温柔,内里腹黑,姽婳最爱的类型哦,嘿嘿。
第一卷小镇起家 第四十八章 花美男大师兄
祝雪迎被大师兄优雅的吃相迷住了,怎么会有如此好看的男人,咳咳,确切的说是男孩,谁家的孩子,摆在屋里看着都赏心悦目(你当是花瓶呢!)
谷化风看着晓雪满眼星星地望着任君轶犯花痴,桌上的汤圆都冷了。心中不由得涌上一股陌生的味道,酸酸的。他把晓雪面前冷掉的汤圆端过来,把自己新盛的热腾腾的那碗,送到她面前,轻轻说了句:“快吃吧,冷了再吃会闹肚子的。”
祝雪迎才把几乎在任君轶身上生根的目光调转回来,看到风哥哥脸上难掩的落寞,马上意识到,在这世界上即使是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盯着大男生看,也是会被误认为是——看上人家了。唉!风哥哥你别误会呀,咱只不过是像欣赏青chūn偶像一样,单纯地欣赏,或者带着一丝丝的偶像崇拜,并没有把他纳入后院的龌龊心理。这gān醋,你吃得太冤枉。
再打眼看桌旁的爹娘,也用饶有兴趣的目光盯着自己看,在她们的眼睛里,晓雪的惊艳目光,代表了chūn心dàng眼。切,这祝雪迎本尊才多大点,七岁单两个月,小屁孩一个,哪里懂得男女之qíng,早恋也没这么个早法。祝雪迎一个凶狠的目光瞪回去:不许瞎掺和,风哥哥看着呢!
任君轶在邵家人诡异的眼神大战中,若无其事地品尝着,他十四年来吃过的最好的汤圆,举手投足都透出一种优雅和淡定。
祝雪迎呼呼地chuī着调羹里的汤圆,轻轻用小贝齿咬下去,淡褐色的花生馅汁流出来,齿颊生香哪。她吃着美味的汤圆,眼角依然偷瞄着美男,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暧昧的词语——秀色可餐。
“大师兄,你这大过年的准备上哪去呀?”邵家的餐桌上可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规定。
任君轶不紧不慢地咽下口中的汤圆,粉红色的小舌头舔了舔沾上糯米粉的红唇,就连同为男人的狄爹爹,心也为之怦然一动,暗叹一声:倾城蓝颜!
任君轶俊朗的眉,微微皱起,答道:“还不是咱们那有事弟子服其劳的师父,年前师傅捎信说帮我接了个病人,在天阳城……”
“这事我也知道,是八大商号官家的老夫人。”祝雪迎啊呜一口吃掉半个汤圆,鼓着腮帮子含含糊糊地道。
任君轶看别人做出来粗鲁不堪,而祝雪迎却显得率xing可爱的样子,微笑道:“是的,京城离天阳一个多月的路程,官老夫人的病qíng又稍微有点棘手,等她的病qíng稳定下来时,我连回家过年都错过了。官老夫人的病现下只要再服用半天的汤药巩固,就可痊愈。所以过了初五,我就辞别官家回京,想到师父在此地,才转道来拜访,谁知师父竟然不在。”
祝雪迎吃得满嘴流油,砸吧着嘴巴,道:“老怪物年前留下一封信就失踪了,也没说明去处,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大师兄,这上元节就要到了,你又赶不及回家了,gān脆就留下来和我们一起过节吧。”
邵紫茹也点头附和道:“是呀,上元节是团圆的日子,你如果明日起程上路的话,就要一个人在山里孤单冷清的过节了。你是晓雪的大师兄,我们也都是你的亲人,留下来一起过节吧。”
任君轶起身一礼,敬道:“多谢邵姨,君轶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大师兄就住我那屋吧,我仍去跟风哥哥挤一屋。”祝雪迎让用好饭的韩秋去收拾房屋,把任君轶的行李送进去,小涵也跟上去整理房间。
饭后,任君轶走进祝雪迎的屋子,环望四周,皎洁的月光从竹窗洒下来,靠窗的桌子上也洒满了银色。桌上摆放着一枚端砚,造型笨拙中带着可爱的小猪笔筒里cha着几支毛笔。窗边的瓷盆中栽着一株开的正艳的珍珠梅。挑起璎珞穿成的的珠帘,那一边是寝室,檀香木的架子chuáng上挂着淡紫色的纱帐,铺得整齐的印花被褥上,趴着一对憨态可掬的粉红猪……靠枕?
小涵打来热水端进来:“公子,这小老板的房间不但gān净,雅致中又充满童趣。你看这靠枕,奴才还从来不知道脏臭的猪,居然也可以这么憨憨地透着可爱。”
任君轶露出一贯的清雅笑容,拿起软软的粉红猪,眼里闪过一丝耐人寻味的光彩。他放下枕头,由小涵伺候着洗漱完毕,走到书桌前,不经意看到猪猪造型的笔筒上,那两行耐人深省的刻字:世事dòng明皆学问,人qíng练达即文章。他心上的某根弦似乎颤动了下,任君轶仿佛自言自语,又好像在询问他的贴身小厮:“晓雪——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小涵以为他家公子在跟自己说话,歪着脑袋想了会,道:“小老板应该是个天才,每个人的才华可以表现在不同的方面,有的人在诗书文采上展露才华,有的人在运筹帷幄决胜沙场上展露才华,有的人可以纵横商业翻云覆雨……我觉得小老板在饮食上,是一大奇才。公子,你不知道,我在吃第一口汤圆的时候,差点都哭了。奴才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那是用言语表达不出来的味道。奴才甚至觉得能吃到这样的食物,死而无憾了呢。”
任君轶目光闪烁着莫名的神采,他赞赏地看了一眼自己的童儿,笑道:“小涵,你说得很好,不愧是跟了我六年的贴身小厮,你说出了你家公子的心声。”
小涵有点小得意,笑着看清冷的公子脸上,流露出的那抹耀眼的光彩:一向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的公子,今天不一样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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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四一大早,任君轶就被院中的嘈杂吵醒了,小涵伺候着洗漱过后,依旧一身月白袍子的任君轶走出了房间,马上被院中热火朝天的包汤圆活动所吸引。
长长的桌子两边都坐着包汤圆的邵记员工,桌上是揉好的糯米面团和馅料。她(他)们每个人的身旁,都放着两尺见方的浅浅的竹箩,里面gān的糯米粉里,一个个东珠般的汤圆,闪着莹白的光。
祝雪迎也坐在其中,她的小手飞快地揪一小团湿面,挤压成圆片形状。薄竹片状的工具挑一团馅放在糯米片上,再单手边转边收口,一颗光滑发亮汤圆就在她手上诞生了。她动作是那样的娴熟和流畅,仿佛这不是一项劳作,而是一副流动的画卷。
她似乎感觉到任君轶的注视,抬眼看过来,笑容如冬日的艳阳:“大师兄,起来了啊?韩夏,去伺候任公子用早餐。今天早点是新出的芝麻酱千层饼和热粥哦,很香的。”后一句,是对任君轶说的。
任君轶文雅地吃着香苏金huáng的芝麻酱千层饼,喝了口面糊熬成的浓稠香醇的热粥,心中产生如果能天天吃着如此美食,看着无忧笑脸,那将是多么大的福分。一直清雅无求的任大公子,心中对那个塞了块花生糖在女孩嘴里,眼中全是女孩的少年,深深地羡慕着:据说,他是她从小定下的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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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带着小狗去散步,我家博美入夏即被剃光身上的毛,只留脑袋、四肢和尾巴没剃,一个带着一岁多学走路宝宝的年轻妈妈,指着我家狗狗,对着她那不会说话的宝宝说了一句令我很囧的话:“你看,这只狗狗‘赤身luǒ体’……”+_+!!!
第一卷小镇起家 第四十九章 红尘一骑
十几个人的快手上下翻飞,仍供应不上铺子外长龙的需求,软滑细腻,油润绵软的汤圆,不但在铭岩镇上风行,也随着深觉找到一份体面的伴手礼的走亲串户的人们,传到了周边各城,包括三个多时辰路程的万马郡。
铭岩镇的魏小四原来也开馒头店,由于馒头粗陋,竞争不过邵记,濒临倒闭。邵紫茹怜她老实能gān,儿女又多,生活困苦。再加上邵记也腾不出多余的人手去磨面,就把磨制细面的技术传授给她。现在她成了专业面粉店的老板,生意好得不得了,有了细白香甜的白面,谁还想吃难以入口的粗面啊。魏小四的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滋润,她还是知恩图报的,邵记从她这买面粉一律只收成本价。邵紫茹经过多次推让,在魏小四坚决的态度下,只好同意。
魏小四家计好了,邵记推出的新式点心和其他食品,她总是不吝惜钱财,买来给家人品尝。
魏小四的大哥是万马郡九王最宠爱的小世子的rǔ爹,一个月难得回来一次的大哥,总是心疼地谈起,他那个挑嘴体弱的小主子。魏小四一听,这小世子的嘴,只有邵记的惊世美味能满足,于是,向大哥推荐了邵记的美食。
魏大哥带回去的各色包子,挑嘴的小世子,没有咬上一口就扔掉,甚至对味的能吃上一整只。九王大悦,奖励了rǔ爹不少好东西。乖觉的魏大哥尝到了甜头,就让自己的妹妹每到邵记出新食品的时候,都捎上一份到九王府给她大哥。
这魏小四是懂得感恩的人,她困苦的时候,这个疼她的大哥,在九王世子身边当差,手中稍微宽裕点。他每次回家探亲的时候,总不忘背着妻主贴补这唯一的妹妹一些。因此,魏小四把大哥的话当圣旨一样遵守。
这次,邵记推出了四种口味的汤圆,不要说外表晶莹小巧,味道更是极佳。这不,魏小四一大早排队买了一盒各种口味掺在一起的汤圆,在马车上颠簸了三个时辰,到下午的时候,这盒汤圆终于到了九王府。
九王看到魏rǔ爹呈上来的汤圆,是用水晶雕花盘盛放的,色泽莹白,表面圆滑,浑然一体,虽经历几个时辰的磕碰却依然完整。晶莹如玉的汤圆,衬着透明光亮的水晶盘,勾人食yù呀。这魏大哥的巧思,正中一切器皿用度都非常讲究的九王的下怀。
小世子薛晨的一切吃食,都要呈上给九王看的,哪样要是多吃了两口,九王就是上天入地,也要给自己这个宝贝儿子再弄上一些,哪怕再稀有。
九王的王君也看着这独具一格的汤圆,温婉地笑道:“王爷,这汤圆看着就不错,快让小厨房煮了,给晨儿端去。”九王君xing格柔婉中带着坚毅,他不偏不倚公正贤淑,赢得了九王的爱重和夫侍们的敬重。他向来以九王的喜好为喜好,对这个出生不久,生身爹爹就病逝的小世子,也是疼若亲子。他的嫡亲儿子出嫁后,更是完全把薛晨当做是自己的亲生骨ròu来疼惜。
魏rǔ爹看着王君身边的贴身小厮接过水晶盘,忙上前道:“王爷,王君,奴才的妹妹排队买汤圆时,曾得邵老板提点,说是用桂花酒酿煮出来的汤圆,味道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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