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秀看一眼曾鸣夏,只见她低头站在外面,依然一副粗笨的模样。
要不是亲眼见她今日所为,也会认为就是普通丫头。
“你也过来侍侯吧。”音儿对曾鸣夏招招手。
己经让王总管带过来了,以后肯定要在屋里侍侯。
近身侍侯,端茶倒水更衣梳妆,都是基本的。
“是。”曾鸣夏应着,低头走近。
人虽然走近,却在旁边站着,看丫头们的动作,并没有上手。
一时间饭毕,音儿带着小丫头收拾桌子。
沈秀看向曾鸣夏,道:“我听王总管说了你家的事情,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曾鸣夏神色一变,语气中含恨,道:“我的母亲没有对不起曾家,是曾泽秋,是他,嫌弃我母亲出身贫家,无法成为他平步青云的垫脚石,这才想出毒计,把我们母子
四人赶走。”
“曾老爷出身名门,又是进士出身,他己在青云之上。”沈秀说着。 曾鸣夏道:“是啊,出身名门又是进士,确实是人上之人,但人心岂是如此满足的。尤其是一向看不起的嫡出弟弟曾五爷,考上了同进士,却能依靠着母亲与妻子的娘家势力进了翰林院。连家中一向支持自己的父亲,也开始动摇坚持嫡子为重。天之骄子,却被才能不如弟弟压了下去,只因为弟弟有好舅舅、好岳父。尤其是这个好岳父原
本是他的,只因为他拒绝了,才轮到曾五爷的。”
她是长女,被赶走时她己经六岁。虽然有几分懵懂无知,但这些年过去了,什么都想明白了。
在最初她是幸福的,在父母最恩爱时降世,既使是个女儿,也受尽父母宠爱。
但随时曾五爷的仕途坦荡,父亲开始酗酒,醉了甚至会打骂母亲。
还不止一次说,他要是没有因为贪图美色娶了母亲,而是听从父母之命,娶了高门贵女,他早就可以入京为官,而不是外放小官,不得重用。
“嫌弃妻室,可以和离,可以休弃,没必要给自己戴顶绿帽子。”沈秀说着。
曾鸣夏冷笑,道:“和离也好,休弃也好,子嗣都是无法抛弃的。带着三个拖油瓶,哪有名门贵女愿意嫁他。”
这就是人心狠之处,没了拖油瓶,曾泽秋容貌出众,想娶个名门贵女就容易多了。
带着三个拖油瓶,尤其是两个儿子,嫡子不嫡子,庶子不庶子的,嫁进来当后妈,多恶心啊。
而想彻底抛弃妻女,又不想受众人指责,那只能是女方不忠。不忠女子所生的孩子,被质疑血脉,一并赶走。
“后来呢?”沈秀问。
曾鸣夏道:“他如愿娶到吏部尚书的庶女……”
“吏部尚书?”沈秀突然打断,“是不是姓年?”
曾鸣夏微微一怔,道:“是,正是姓年。侧妃认识?”
沈秀脸色微沉,却没有回答,道:“那你现在,怨吗?”
她当然知道年尚书,算是朝中的长青树。
当年参沈家的奏本就是他写的,印象深刻。
“怨,又有何用。”曾鸣夏低下头,“我的母亲怨,怨到死,结果呢,儿子亡故,女儿只得卖身为奴。”
沈秀道:“所以,你要活着。”
“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曾鸣夏说着。
沈秀听得点点头,她认同这种说法。
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活着,才拥有无限可能。
不自觉得打量曾鸣夏,十八无丑女,年轻就是资本,但是年轻的曾鸣夏,五官平常,就是打扮好了,也只能说清秀。
按理说,父母皆是美人,女儿也该是美人。
“唉……”沈秀轻声一叹。
美貌是一种武器,有时候比智慧的用处还大。
曾鸣夏道:“侧妃相信我说的话吗?”
“相信,为何不信呢。”沈秀说着,突然问:“我听你说话,条理清晰,你应该是读过书的。”
“我跟着母亲,读过诗书。”曾鸣夏说着。
沈秀细细观其神色,回答之间,自称我,并不称奴婢。
落难的千金,心中无限恨怨。
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安心当个奴婢的。
“她的卖身契应该在永寿郡主王府吧。”沈秀突然问王总管。
王总管惊讶,道:“应该在郡王府。”
“那就劳烦你走一趟,拿我的银子去,把她赎身出来。”沈秀吩咐道。
王总管想了想,道:“侧妃的意思,是要把她的身契拿到平湖秋月吗?”
韩骁虽然还是永寿郡王,但是永寿郡王府的主母却是吴氏。真想把曾鸣夏收做丫头,身契一定要握在手上。
沈秀看他一眼,语中很是无奈,道:“拿进王府做什么,我又不是王府主母。拿到身契后,就去官府一趟,给她自由身。”
此言一出,屋里众人都是一怔。
曾鸣夏更是惊讶的看着沈秀。
“我身边并不缺丫头,倒是少个义妹。”沈秀说着,“把东厢房收拾出来,以后她就是我的妹妹了。”
王总管惊的说不出话来,连答应都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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