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那里居住过?”南荣邺忍不住问。
程杉迟疑地摇头。
“只能算是旅行,最长也不过半个多月,游客式的走马观花罢了。”
“我倒有个朋友,曾经定居在意大利很多年。”
南荣邺再次顺利地接上她的话头。
“他在佛罗伦萨开了公司,也常住在南部的一个小镇上——那里人少,整个镇子的居民都很友爱。”
程杉点头表示理解。
她也曾途径这样邻里关系融洽的小镇,作为一个旁观者,她都会因为那里的风土人情而深受感动,连带着拍出来的照片也充满生气。
看见程杉表情柔和下来,南荣邺知道这个话题可以继续,便兴致勃勃道——
“甚至时间长了,邻居都会给他送花。”
程杉诧异道:“你那位朋友这么受欢迎吗?”
“不是你理解的‘送’。是嫌他不懂浪漫,工作又忙,让他送给女朋友。”
南荣邺说:“那是个开花店的老奶奶,每天都拣最新鲜的花束,放在他们家阳台上。有时候还放一张小卡片。假装这是我朋友委托她送的花。”
程杉脑补了相关场景,忍不住微笑,说:“听上去真不错,那他们现在呢?”
“现在啊……”
南荣邺没有直说,转而道:“我那位朋友你也认识的,他现在回国了。”
程杉诧异地扬眉:“你说的是——”
“我这个朋友,就是叶臻。”
南荣邺说:“一直到大学前,我们都是同学。我和他还有叶慕关系很好,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程杉没想到南荣邺和叶家兄妹还有这一层关系,不过讶异之余也觉得合情合理。
如果不是交情至深,叶慕怎么能轻易撬动在业内做得风生水起的南荣邺呢。
程杉八卦心渐起,其实还想问叶臻女朋友的事,可话没到嘴边就被她吞了回去——关系这么生疏,打听别人家私事总归不好。
有这么一个愉快的插曲,南荣邺和程杉交流起来尴尬感减轻很多。
他渐渐发现,尽管程杉不擅长主动找话题聊天,但她愿意倾听,给出的反馈也得当不逾矩,有时候甚至叫人眼前一亮。
这是个聪明人,南荣邺在心里说。
他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点到即止,彼此都心领神会。
******
毛里求斯之行非常顺利。
他们去的时节,正赶上毛里求斯连天的阳光普照。除却水下摄影的照片,金色的沙滩、湛蓝的海面、碧绿的蔗田都被程杉一一纳入相机。
那几天程杉心情一直不错。
南荣邺是一个优秀的同伴,既不对她的分内工作指手画脚,也会在程杉需要的时候给一点合理的建议,甚至在不可避免的场合下共进晚餐时,能让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宜人舒适。
他很健谈,也非常坦诚。
程杉从他的话里捕捉到一些信息。
比如叶家的家世。
那曾是一个根系庞大的世家大族,有着严苛的祖训与众多的规矩。
可岁月变迁,世事难料,叶家自叶臻太爷爷叶乾那一辈就分了家,族里四个兄弟各自带着妻子儿女谋出路去了。
叶氏集团是叶乾一手创立,经历几番波折、积淀,最终在叶臻父亲叶晋手中发展壮大,正式成为上市集团公司。
成功之后,来寻亲套关系的叶家人也多起来。
叶臻爷爷倒是念旧,平日里帮衬不说,置宅时给每个人都留了一间房。
一来到底是血脉相连,看着自家人落魄,老人心里不是滋味;二来叶乾那一脉人丁不算兴旺,几代单传到了叶臻这一辈,家里着实冷清。
手握经济大权,叶臻与其父俨然成为了整个叶家的主心骨。
程杉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南荣邺会和自己聊到叶家——他看上去并不是八卦聒噪的那类人。
后来慢慢明白过来,南荣邺其实是喜欢谈论与叶慕相关的一切。
比如那天路过酒店陈列工艺品的橱窗,看见里面渡渡鸟的仿真模型时,南荣邺都会停下来对程杉说:
“叶慕很喜欢这只笨鸟。别人家的笨鸟会先飞,这只却不会飞。”
程杉回应道:“模样是很憨傻可爱,可惜已经灭绝了。”
在人类登陆这个印度洋西南部海岛之后,短短两百年内,渡渡鸟就已经全部灭绝。
“叶慕相信在毛里求斯的丛林深处,渡渡鸟躲避人类,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南荣邺说,“她管这叫,笨蛋的哲学。”
程杉觉得挺新鲜,望向南荣邺示意他说下去。
后者也没打算停下——对于和叶慕相关的话题,他总是滔滔不绝。
“笨蛋嘛,不会纠结自己生存的环境是否被别人占据,也不会思考要不要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他们被侵犯,就后退,躲起来又是一片欢喜天地。”
南荣邺这番话完全是模仿叶慕的语气。大抵是因为了解,所以学得活灵活现。
程杉被逗笑,随口附和说:“听起来有一点懦弱,不过能活下去就够了。只是,叶慕看起来和渡渡鸟的气质完全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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