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还好,她已经醒来了。
“呵呵!”王诺弦发出一声轻笑。
那边的刘云听到这个声音,下意识就觉得这是在嘲讽自己,情绪一下子很激动,开口道,“你笑什么笑?!别以为有两个孩子,阿恒就会舍不得你!他已经不爱你了,他现在爱的人是我,你要是识相的话,就乖乖跟他离婚,好聚好散,还能拿点抚养费,别闹到最后,什么都没有!”
王诺弦觉得,这是她听过最可笑的话。
“离婚拿抚养费?你以为我是靠周先恒养着的吗?”她问。
“难道不是吗?”刘云反问。
……
刘云跟前夫离婚快一年了。初遇周先恒的那一天,她带孩子出来玩,没想到半途会碰见前夫。那时刘云本来想带着孩子直接离开的,但是前夫似乎喝点酒,酒劲上来,就开始撒泼胡来,就当以前一样,拿她当出气筒,直接动起手来。
旁边有人围观,却没有人阻止。
唯有孩子心疼她,想要阻止,可惜没什么用,被前夫一巴掌扇开了。
刘云哭喊着,把孩子抱在怀里,紧紧护住。
怀中的孩子也在哭。
那时候刘云一度觉得自己可能会被前夫打死,又或者半死不活。
她几乎都要认命了。
周先恒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于她而言,就像是黑暗之中的一道光,是她的救世主。
比起她矮胖且面目可憎的前夫来,周先恒完全可称得上是高大英俊,西装革领的打扮,一看就是坐办公室的成功人士……所有的一切,都符合她幻想之中的良人。
爱情突然而至。
然而下一刻,就见她幻想中的良人,接起了电话,用温柔的语调对着听筒说,“诺诺,我已经下班了,路上遇到点事,不过已经解决了……宝宝们还好吧?……嗯,我很快就回了……”
显然,良人已有家室,且恩爱和睦。
爱情突然消逝。
看着男人远去的背影,刘云不知怎么的,就生出一丝不甘来。
为什么,我就遇不到这样的好男人?我拼命工作补贴家用,我这么的勤劳和辛苦,为什么最后却比不上那种成天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只会伸手问男人要钱的女人?
恍惚中,有一个不辨男女、没有情绪起伏的声音问她,“你想要什么?”
“我想要这个男人,死心塌地的爱上我!”
……
刘云眼中的周先恒,是高大英俊,家世不凡,事业有成的上层人士,而王诺弦,则是空有美貌,靠着一张脸上位嫁入豪门的女人,靠老公养着,成天无所事事,只知道浪费钱。
她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哪怕现在也还是这样的想法。
“所以你真正看上的,并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手里的钱?”王诺弦问道,但不用刘云回答,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一时之间,王诺弦只觉得好笑,又有些讽刺,“你跟周先恒,还真是同一类人啊。当初,他也是看上我们家的钱,才动了肮脏的手段。”
刘云一愣,“你们家的……钱?”
王诺弦淡淡扫她一眼,“我大概能猜到你是怎么想的,可惜你错了,你所以为的、看到的、得到的一切,都与周先恒无关,而是我们王家的东西。”
“如你所愿,很快我们就会离婚。不过跟你期望的不同,被扫地出门、一无所有的人不是我,而是他,此外他就连工作,也会一并丢掉。”
“不得不说,无论从哪方面来看,你们都非常的般配,所以我成全你们的爱情,希望你们能永远在一起。”
……
玉衡很有礼貌的等王诺弦和刘云交谈完了,才开口问,“你把那两截指骨放在哪里了?”
跟周先恒一样,她同样没有在刘云身上感觉到指骨的气息,证明她并没有随身携带。
因为王诺弦的一番话,大受打击的刘云,听到玉衡的话,瞬间变了颜色,眼底的恐惧藏都藏不住。
“什么指骨?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试图装傻蒙混过关。
“指骨在哪里?”玉衡看着她,“不要让我说第三遍。”
平淡的语气,平静的眼神,但是不知为何,话音落下一瞬间,刘云抑制不住的觉得恐惧,就仿佛被什么可怕的东西盯着一般,一股寒意从脚底蹿起,直冲天灵盖。
在极端的恐惧面前,所有的伪装都是徒劳。
“我……我说……”
刘云艰难的,把藏指骨的地方说了出来,就在她现在住的地方,阳台上那盆吊兰里面。
而那个地方,是王诺弦随手买了扔在那里,连租都懒得租出去的房子,然后就被周先恒拿来金屋藏‘娇’。
……
指骨虽然算半个活物,但是放在那里,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跑。
所以玉衡并不急着去找,而是将注意力,重新放到了蛊虫身上。
这会儿的时间,那只蛊虫已经被朝夕完完整整的切开,仿佛上课时用来展示的标本一样,每一处都细致入微。
玉衡扫了一眼,还是觉得恶心,再次迅速移开视线,一边问朝夕,“你研究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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