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她的针线确实工整,针脚细密,比用缝纫机踩出来的还要规矩。可就是太板正,太僵硬,看起来不大灵活。
用乔老娘的话来说,那就是“匠气有余,灵气不足”。
啥意思呢?
也就是说,陆悠要是专门去干这一行,那她肯定是赚不到什么钱的。毕竟,再工整的针线,跟缝纫机比起来,也好不到哪里去。
更何况,现在那些制衣厂,人家都用机器做衣服,效率非常高。
想要靠手工活儿赚钱,手艺就必须出众。
学得快不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方面得有天赋,有灵气。
乔老娘觉得遗憾,她是真心想把自己的手艺传下去。她会的手艺不少,陆悠只学会了做酱肉,其他的,连皮毛都没摸到。
她遗憾,陆悠不遗憾啊!
陆悠本来也没打算当个绣娘,或者服装设计师傅,她只是想多掌握一门手艺而已。
趁有时间,陆悠又去了一趟城里,她找到周晓冬,从她那买到一些平时很难买到的布料。
有了布料和手艺,陆悠也开始自力更生,着手做起了衣服。
她在末世时,执行过多次收集物资的任务,见过太多服装款式。
虽然末世的人类更倾向于轻便结实的面料和款式,可千篇一律的款式并不能抹灭末世前的人类对于穿着的追求和爱好。
陆悠对自己的审美极有自信,她凭借着多年的收集经验,再结合现在的流行趋势,很快就设计了好几个款式,并做出了成品。
她舍己为人,先给乔老娘这个师父,以及秦建国这个丈夫做了一身衣服。
至于她自己,陆悠压根就没有想过。
她已经计划好了,这件穿上肯定会帅破天际的衣服,只等秦建国这个主人一回家,就会被当成惊喜送给他。
陆悠完全可以预见,当秦建国看到这件衣服时,将会多么激动,多么感动……
好不容易吃完饭,陆悠扶着醉醺醺的秦建国离开唐家。
就在路上,陆悠迫不及待地分享了自己的秘密:“建国,你走后的一个月,我学会了做衣裳。”
“是,是吗?我媳妇儿真能干!”秦建国靠在陆悠身上,呵呵傻笑。
陆悠摸了摸他的脸,眼里带着一抹怜惜之色:“建国,你都瘦了!明天我去海里弄点吃的回来,给你好好补补。”
“好,好,补一补,呵呵呵。”秦建国整个人都晕乎乎地,他压根就不知道陆悠在说啥,只一个劲儿地附和她。
“对了建国,”陆悠咬了咬唇,她偷偷看了秦建国一样,随即快言快语地说道,“我给你做了身衣裳,你穿上肯定特别好看!”
“好看,媳妇儿真好看!”
“不是我好看,是你好看,建国好看!”
“好好,是你好看,媳妇儿好看!”
“……”
陆悠无语地瞪了秦建国一眼,她很怀疑,秦建国真的醉了吗?
可她真不知道秦建国的酒量如何,毕竟在这之前,秦建国从没喝过这么多!
也是唐苗子被第一个月的收益刺激到了,他高兴啊!正因为高兴,他才没能管住自己的手和嘴。
最后,他不仅把秦建国灌醉了,自己也醉得不省人事,让梁秋月好一顿抱怨。
陆悠半扶半抱着秦建国沉重的身躯,将他顺利拖回了家。
也许是家里的环境和气味让秦建国感到轻松,一进家门,他的精神就好了很多,至少不用陆悠搀扶也能走路。
“建国,你先坐着休息下,我去给你拿衣服。”陆悠本想着,秦建国现在脑子都是迷糊的,不适合试新衣服。
可事到临头了,她又开始自我怀疑。
她想,她和秦建国的审美毕竟相差了一百年。虽说这种差异并未在两人平时的生活中体现出来,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她做的衣服并不适合秦建国呢?
尽管她对自己的审美极为自信,可也不是没有衣服和人都好看,可衣服和人不搭配的情况发生。
趁秦建国不清醒,陆悠准备先给他换上新衣服试试看。
要是搭配呢,她明天再把这衣裳当成惊喜送给秦建国;要是不搭配,她就……拆肯定是舍不得拆的,好歹算是她的处女作啊!
算了,先给秦建国换上再说!
等秦建国睁开眼时,就见陆悠手里拿着一件比铺盖还大的衣裳,军绿色,上面密密麻麻地缝了不下二十个口袋。
这是……
“建国,这是我给你做的衣裳,快穿上试试,肯定好看!”
这件衣裳一打开,完全可以当铺盖用!真的是又大又长!
不,等秦建国看清这件衣服的款式后,他推翻了之前的想法。
这件衣服不仅可以当铺盖用,还能当帐篷使!
它竟然是双层的!
是的,他没看错,这件长及脚踝的军绿色大衣,它是双层的!
大衣里面还有一层内胆,内胆的一边跟外面那层缝在一起,另一边却用暗扣锁住。只消打开暗扣,一件大衣瞬间变成两件!
这衣服大也就罢了,衣服只怕小,大了也无所谓。有内胆也没事,一件当成两件穿!
可那浑身上下密密麻麻的口袋是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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