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打你了?”曲明月蹙眉。
“是我自己不小心……磕的……”林小娇尴尬地笑笑。
她看出小娇不想被人知道,轻轻叹了口气:“那你自己抹点药,让它散得快点。”
“嗯……”林小娇萎靡地点点头。
江南也说过自己被老公家暴,可是实际上她每天油光水滑、花枝招展,一点伤痕都看不到。但这样的淤青或者小伤,几乎每个月都会出现在林小娇身上。
可是这毕竟是她的私事,她没有求助,曲明月也不好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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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象说这个月所有星座都水逆,孟春雨觉得挺准。
她此时正坐在床上低低咒骂着,完全没看到一旁温柔小意的宁致远眼中满是厌恶——孟春雨鼻子还没好全,正是青紫中散出黄来的时候,因为睡不好,两个硕大的黑眼圈荡在脸上,就快要蔓延去了腮帮子,如今可好,那不知从哪窜出来的狂徒又给她额角添了一块破烂的红,这下脸上热闹得跟开了个颜料铺子似的,五彩缤纷,半夜宁致远起床上厕所不小心看到吓得够呛。
他想到了自己那些风姿各异的情人们,试图缓解心中的不适。
一般的男人出去偷吃,心里愧疚使然,都避免提及自己的妻子,提到了,也是飞快带过去。但是宁致远不一样,他不但要主动提,还对妻子大加夸赞,说她贤良淑德,为他撑起了一个家,生了一个好儿子。那些听着的女人们,也不知是真傻还是假傻,都感动莫名,觉得他很是有情有义。
可是,他自己心里清楚,这样说,不过是为了让那些萌生了不安分念头的情人们知道他的立场罢了——他是不可能抛弃岳丈家的助力和那些女人在一起的。
“我们还是得挑个时候去看看叔叔……小初的事,给他和婶婶的打击很大。”孟春雨哼唧一般从嗓子里挤出话来。
“好,等你好些了,我们就去。”宁致远温柔地说着,“有问过警察么?这都好几天了,抓到人了么?”
“一定和崔家有关啊……已经当做嫌疑人带走了……”孟春雨含混道,“两个老混蛋,自己姑娘想不开,怪在小初头上,当初婶婶赔了多少钱啊,小初也为这事儿坐了几年牢,他们还这样不知足……我昨天问了叔叔,案发那天下了大雨,外面的痕迹都冲没了,之后两天又热得要死人,那个教室的窗户开着,又是乌鸦又是苍蝇的,尸体也烂得……哎,我可怜的弟弟……”
宁致远心不在焉地看着手机,一点也不想听孟家的烂账。在他看来孟子初纯属罪有应得,在牢里也没学会反省,反而变得更坏了——他刚放出来就不老实,强j了一个复兴集团的女实习生,这个事儿还是他和曲明月去处理的。要是没有曲明月的好言安抚,那个女孩未必会同意收钱。
孟春雨兀自喋喋不休,“那两个老东西还不认账,坚持说只是给小初扔到荒郊野外让他害怕而已。他们有不在场的证据。诶,要我说,有什么可查的,肯定是雇凶杀人,没跑了。”
“好了,自己还伤着,伤你的人还没找到,就别操心别人了,叔叔那边有警察,有专案组,你就别在这瞎推测了。”
“伤我的那个就是个抢劫的,他想扯我的包,我没给他……诶,他捂那么严实,去哪抓啊……但是我估计叔叔那边快了,网上有个人承认是他做的了……说什么替天行道……”孟春丽说着,脑袋晕了起来,“哎哎,我不行了,得靠会儿。”
“我就说你不要说这么多话,好好休息……”宁致远急忙扶着她靠在软枕上。
宛如一个好好先生。
自然,心里对孟春雨是厌恶至极的,尤其现如今她像个彩色的猪头被供在枕头上,那厌恶感就更强烈了。火上浇油似的,他继续刷手机时,看到了曲明月新发的一条朋友圈。
她穿着一条镂空的白色蕾丝裙,眼睛像是汪着水,看一眼就会溺死在里面。宁致远记得她说过,她不戴美瞳,因为黑眼仁虽然看着是大了,但是眼睛却会像死鱼眼一样一点光泽也没有。所以她不管什么时候合照,眼睛总是跟装满了星星的湖水一样,耀眼又夺目。
他情不自禁地抚上那张照片。
他仍记得曲明月第一天来报道的时候。
她穿了一袭宽松又飘逸的湖绿色半长裙子,宽宽的袖子和裙摆随着她的走动飘浮摇曳,活脱是个仙女。他整个人都惊呆了,一股电流从脚后跟蔓延到了整个后背,他甚至不敢看她!
曲明月本来不是自己的手下,天知道他用了多少办法,才如此不露痕迹地把她留在了身边。
只是好容易留到了身边,曲明月却无意透露,集团的高层是她的亲姑姑。
这下可好,就像在乞丐面前放了一碗红烧肉,只能闻,不能吃。
宁致远能混到今天这个位置,也是有两把刷子的,尤其看人识人这种事,是他的强项。像曲明月这种什么都不缺的女生,又长的这副精雕细琢的天仙模样,家里还有着厚实的背景,他这样的已婚男人穷其一生也别想上手。
她什么也不缺,她是金字塔顶端的狩猎者,大把大把的男人前赴后继甘愿做她的猎物,比他帅的、比他有钱的、比他年轻的、比他既帅又有钱又年轻的……她根本没有选择已婚男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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