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湘高兴的回牵他的手,跟个风车似的拖着他往前跑。
跑到楼梯边,他扯了一下,免得齐湘激动过头,从这个没扶手的楼梯上滚下去,那就悲剧了。
他觉着,应该给齐叔叔一个建议,把扶手安上,毕竟一家人都住楼上。
且不说齐家夫妇年纪越来越大,这卫生间在楼下,晚上睡得迷糊时,下楼也容易出意外。
下好楼梯,齐湘又扯着他跑得风快。
到了客厅,邓秀正在跟电话里的江翠柳寒暄,看见钟策下来,忙说:“小策来了,你跟他讲。”说着将电话递给他。
电话里,江翠柳很激动,说他们班主任打电话来讲,这个分数随便上哪个学校都没问题,清华北大都没问题。
只可惜,钟策报的军校,是提前批次录取,浪费了。
钟策微笑着在电话里安慰江翠柳,看起来十分的淡定从容,有一种成人都不一定具备的气度,直把齐湘崇拜得两眼冒红心:钟家哥哥真是从小帅到大啊!
中午,齐安贤回来,知道了这个好消息,连连点头说好。
他现在看这个小子,简直顺眼到天上去了。
他既为老钟家有这么一个优秀上进的儿子感到高兴,又不免想到邓秀某天跟他的私房话。
有天中午在客房午休时,两人说起钟策,邓秀说这孩子这么好,整个云山镇街上看不到第二个。
还把以前在部队时江翠柳跟她商量,让两个孩子结娃娃亲的事拿出来说。
当时他还批评邓秀满脑子封建思想,又说齐湘还小,她这个当妈的一天尽想些不靠谱的事,别把孩子带坏了。
邓秀当时撇着嘴,好半天才忍不住呛他:我小你5岁,你没满18岁就去当兵,几年没见我,第一次回来探亲就托人来说亲,想跟我订婚,你怎么不说我那时候小啊?
齐安贤心虚,没吭声。
他想起小时候,自己跟邓秀家就隔了一条河,两家人就住在对面的山脚。
他跟邓秀的五哥玩得好,心里喜欢邓家这个最小的姑娘。
刚去部队的那几年,他特别能吃苦,机灵勤奋,还一直很努力很上进,希望自己能提干,一辈子离开农村那个艰难的环境。
当时他想的是,自己努力奋斗,能拼出一个未来。
这样等邓秀长大点,他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去提亲了。
提亲的时候,邓秀已经17、8岁了,可是他喜欢上邓秀的时候,邓秀才12、3岁,这样一想,确实没脸回嘴。
现在,经过这么多天的接触,他已经把钟策当成半个儿子来疼,加上齐湘那次差点出事,多亏得钟策机敏勇敢、身手不凡,才让齐湘逃过了一劫。
这孩子,品行好、上进优秀,现在报了军校,以后就是一名军人了。
在他心目中,好男儿就应该从军一次,报效国家。
只是自己没有儿子缘,不能再培养一个军人出来。
齐湘是他最疼爱的小女儿,从小就老实绵软,不吭不哈。
他虽然不管她的教育,但是总担心这孩子长大了会被人欺负。
这些天,钟策对齐湘的好,齐家人有目共睹,比起齐宁这个亲姐姐对妹妹的爱护,那是天差地别的。
钟策这孩子,身上充满了积极向上的能量,齐湘非常的巴着他,一天到晚都是他的小尾巴。
在他的带动下,短短的二十来天,往天过得稀里糊涂的齐湘,突然知道努力向上,知道为未来奋斗了,简直是脱胎换骨啊。
如果,他是说如果,等齐湘长大成人、要成家立业时,他希望,她未来的人生伴侣,是钟策这样的孩子。
午饭非常的丰盛,为了给钟策庆祝,邓秀使出浑身解数,要大展身手,让大家好好的吃上一顿。
对于齐家来说,有个什么值得庆祝的事儿,一般来说,就是大吃一顿。
可能小时候缺吃少穿,又是从灾荒年月过来的,邓秀虽然节俭,但是对于吃,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
对于她来说,有得卖,买得起,那就够了。
小时候想吃还没得吃,吃不饱,连甜点的草根都能扒出来啃半天的日子,她实在是过够了。
齐安贤虽然威严,但是骨子里还是很疼老婆的。既然家里的内务交给了邓秀管理,日常生活开销,他就不会去插手。
每个月他近200元的工资,除了留下20元应急,其他的全数上缴给邓秀安排。
齐家的厨房客厅里,各种上市的新鲜水果、干果不断,而且一买就是一大堆,简直能媲美北方人家冬日买菜的豪气。
遇上喜欢的零嘴,那也是能整上一大堆。
比如说前几年兴起的自带材料去制作的无水蜂蜜蛋糕,邓秀一筐子鸡蛋、一袋子面粉拿过去,拖着两个闺女,就端回了几百个,也不怕它坏掉。
钟策这段时间的日子是非常幸福的,除了各种吃的,每次做饭的时候,齐湘都喜欢在炭渣灶灰里埋点红薯啊、土豆啊、玉米棒子之类的。
等闻到香气,从柴灰堆里拔拉出来时,她每次都先拿给自己。
从柴火灰堆里烤出来的这些东西,特别的好吃。
尤其是云山镇的特产红心红薯,一掰开呀,那冒着香甜热气的松软橙黄心子,简直是令人垂涎欲滴。
不过,他更喜欢的,是这种氛围和感觉。
52书库推荐浏览: 关大刀 穿越重生言情 甜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