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材纤长、肤白貌美、该凸凸该翘翘、身高一米七五,那双大长腿更是笔直纤长!
即使见多了混血美女,初见这副身体,这副长相,苏锦还是被惊到了!
“没有没有,只是一想到马上要回国了,马上要见到文樊,有些激动而已。”苏锦忙摇头。
“你这孩子……”苏母无奈摇头,自己女儿对文樊那小子的感情,她从来都是看到眼里的,这会哪还有什么不知道的?!
唉……自己女儿有了喜欢的人固然是好,只是文樊那小子的心思,她也不是不清楚,当年那小子看小锦的眼里断然是没有半点情意的……
不过当年还小,那小子哪里会懂什么情啊爱啊的,也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心里可还有小锦?
“我跟你说,你跟文家那小子的事情,全靠你自己,可别想着我们俩给你帮忙啊……”
“哎!说什么呢……吃饭!”苏母用胳膊肘子倒了倒苏父,将他接下来的话全部堵在了嘴里。
“我知道了。”苏锦点头,乖乖的拿起碗吃饭。
谁稀罕他们帮忙,他们最好不管不睬,省得给她帮倒忙。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唉……”苏锦呈大字状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苦苦哀鸣……
次日一大清早,苏锦就被管家平静的声音叫醒,然后起床洗漱吃饭。
“快点吃,吃完赶紧走。”
席间苏锦那个西方美妇人的老妈,只说了这么一句话。
不论是西方人,儿女一旦过了十八岁,他们都不愿意再管教,反而更想让孩子自己飞,然后追求独立的二人世界。
“嗯。”苏锦无语扶额,她有那么招人嫌弃嘛?!她不就在家里多呆了七年而已嘛!
拉着行李箱来到机场,从管家那解脱的小眼神也可以看出,苏锦的确是挺遭人嫌弃的……
好吧,这不是她的问题,这都是前身的问题……
前身那个女孩……怎么说呢……
性格任性、古怪、大胆、不计后果又胸大无脑!
没错,这么多还不止,那个孩子因为外婆舅舅在美国生活,所以从小最关键的启蒙时期也是在美国。
从小跟着那个不干好事的大男孩舅舅屁股后面转,可谓是干了不少的荒唐事!
整天闯祸不说,脑袋也不知道什么长得,一点畏惧都不知道。
七岁那年回家,还是外婆实在忍无可忍,并且一把老骨头也经不起折腾,被气到医院甚至以死威胁才把前身送回去。
分别时,别提舅舅哭的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可怜模样,还有前身那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的可怜模样……
苏锦有时候难免感慨,前身小时候那几年能正常成长,能活下来,也绝壁是上帝保佑了!
回来后前身也没收手。
第一次见到文樊这个小祖宗的坏心眼就冒泡了……
第七十四章 霸道总裁之女配光环
第一次见到文樊就因为喜欢他那粉雕玉琢的瓷娃娃模样又讨厌他小小年纪就一本正经的故意装大人的模样。
于是这位小祖宗就如同找到了新玩意一样,第一次见面就将文樊骗到花园树底下,然后把人家最喜欢的项链骗去不说,还在大人面前倒打一耙。
害的文樊被父母责罚去面壁。
从此文樊就记住了这个小丫头,然后再也没在她身上吃过亏。
不过……至今这个项链,还挂在苏锦的脖子上,一直被前身珍藏着。
或许前身喜欢上这么一个聪明,又不好琢磨的小男孩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因为她居然找到了对手,而且对方还比自己聪明。
也就是在一次次的不服输和捉弄中,前身才情陷其中。
外界只知苏锦既漂亮又懂事,名媛淑女,又岂知她如此的一面?!
…………
“Excuseme,请问小姐喝点什么?Tea,?Coffee,?coca-co?”空姐优雅又微笑的问。
“威士忌。”漫长的国际航班,不用来睡觉岂不是太无聊了,昨晚没睡好,正好借着酒精睡个回笼觉。
“好的,请稍等。”优雅的空姐转身就走,妙曼的身材行走间婀娜多姿,不知道勾了多少男人的魂……
大概男人都是喜欢这种温柔又有味道的女人,像前身这样的混血魔王,活该文樊不喜欢她。
这样的女人娶回家,那可是娶了个祖宗,娶了个Troublemaker!
那个男人不喜欢娇小玲珑的小白花?一来能拥她入怀,二来又能彰显自己男人的地位,霸王花可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
“小姐,你的威士忌。”空姐俯身将酒杯递给苏锦,随着她的靠近,属于她身上的香水味也散发开来,很香,诱惑的味道。
“谢谢。”
如果剧情按照原定的发展的话,这会大概应该是女主沈歆宁跟文樊第一次见面的时刻。
时差原因,此时的中国还是夜晚,勤工俭学的沈歆宁正巧在文樊公司旗下的酒店上班。
酒店今刚好晚有个庆功宴,作为公司的老班,文樊当然要参加了,而沈歆宁自然是负责酒店会场的布置,以及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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