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墨冼从怀中摸出一柄牛角尖刀,手法娴熟的从兔子最嫩的腿上,割了两条肉下来,递给芳菲。
“我一个人也吃不完,见者有份。”他笑道,心中却想着:你们吃了我烤的兔子肉,总不会再将我的糗事说出去吧。
这叫吃人嘴软,用兔子肉封口。他得意极了,道:“四姑娘,你算不得修士,不用守戒律。”
确实,因为吴尚书说了句话,方锦书算不得佛门弟子。她只是暂时寄居在净衣庵,为英烈皇太后祈福。着僧衣僧帽,取法号,都是为了她在庵中行走方便,不显得那么突兀。
芳菲看了一眼方锦书,见她没有反对,便将兔腿肉拿了一条给她。见她接了,自己也高兴的捧着撕咬起来。
相比之下,方锦书就要斯文许多。
直接用手拿着吃烤兔,这也对她来说,也绝对是种新奇的体验。
刚刚拿到手中时,她甚至有种不知该如何下口的感觉。要像芳菲那样直接咬?她犹豫了片刻觉得自己做不到,那吃相未免太过不雅。
前世今生受到的礼仪规范,已经刻入了她的灵魂,她实在是做不到。
略想了想,才用水葱一样的手指,撕下一缕兔子肉,放入口中细细咀嚼。
条件有限,这只烤野兔连盐都没有放,更别提其他的香料。但胜在食材新鲜,权墨冼的手艺又很好,将火候掌握得极好。哪怕是受过一场大雨而中断过,也将野兔烤得外酥里嫩,吃起来香喷喷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 小豹子(八更求月票)
权墨冼也割了一块肉下来,放在手里慢慢吃着。看着对面两个女孩区别明显的吃相,不由心中发笑。
芳菲一看就是一只小馋猫,吃得嘴角流油也顾不上。将全幅心神,都投入到这条兔子肉中去,眼看着就要吃完了。
看着她的吃相,就会觉得眼前的食物格外香,权墨冼忙又割了一条给她。
而方锦书,哪怕用手拿着兔子肉,坐在一块不起眼的石头上,身后是支棱着的山壁,长发还披散着。她的仪态,也完美得无可挑剔。
她的上半身坐得很直,膝盖紧紧并着。一手拿着那一长条的兔子肉,另一手,一次只撕一小缕肉下来,放入口中慢慢咀嚼。
这个过程,她甚至都没有发出声音。
权墨冼不知道,这是她在宫廷里几十年而形成的优雅仪态。只觉得眼前这个小姑娘,跟他见过的所有小姑娘都不一样。
在幼时,他觉得自己的大姐权璐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子。可跟方锦书一比,哪怕权璐是他的亲大姐,他也不得不说句公道话,实在是差得太远。
虽然权璐已经是谈婚论嫁的花季少女,而方锦书只是年方八岁的女童。
他也说不上来究竟是哪里不同,但他心底就莫名的这样觉得。
三人坐在火堆旁吃着烤兔,气氛有些温馨。
就在此时,从他们的头顶上,突然传来了一阵轰隆隆的声音。紧接着,是一阵摧枯拉朽的响声,有碎石头从山壁处掉落下来。听上去,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上面垮了下来。
芳菲吓了一跳,连兔肉都忘记吃,连忙起身护在方锦书的面前。
权墨冼也站了起来,将手中拿着的烤兔放在一旁洗净的石头上,拿起那柄牛角尖刀,对她们道:“不用紧张。”
背对着她们站着,他摆了一个防御的姿势。这还是在松溪书院里,专门教习武艺的拳脚师傅所教。
方锦书看着他有些瘦削的背影,心里五味陈杂。
她无法忘记,在前世他带来的那些不可磨灭的伤害。是他,导致了方家走向末路。
而今生,自己从拐子手里逃出来时,他就伸出了援手来帮助自己逃走。眼下有了可能的危险时,他又挡在自己的面前。
他此时,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少年郎罢了。就算是能对付一只野兔,也是连骑射也才刚刚入门的读书人。他能挺身而出,这样不假思索的举动,这份人情难道自己能视而不见吗?
山壁下安静了半晌,上面不再有动静。雨也越发小了,连绵的雨丝变成了在空中随风飞舞的雨点。
“我出去看看。”权墨冼道:“你们就在这里别出声。”
他在心中打定了主意,如果真的遇到什么危险,他就将其引走。这里离净衣庵已经不远,他可以逃到那里去求助。
他一个大男人,总比两个小姑娘跑得快。
“你小心些。”从他身后,传来方锦书清脆的叮嘱声,让他心头一暖。他侧过头,在唇边绽放出一个让她们安心的笑意,冲着两人点点头便走了出去。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视线中,方锦书将两手合十,贴在心口无声的祈祷着。
但愿,没有什么事才好!
他可是未来的刑部尚书,就算没有遇见自己,他也会来到这里避雨,听见这样的响声。既然在前世他也好端端的,那说明此刻并不危险。
虽然在心头有了这样的推测,方锦书仍然不能安下心来。
他出去这都半晌了,没有传来什么声音,反倒安静的很。山壁之下的空气中,充满着紧张的味道。
芳菲将一根桃木簪子紧紧握住,挡在方锦书的身前。睁大了眼睛,只觉得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跳得厉害。
在净衣庵里的衣着简单,用来固定发髻的也只有这种最简单的木头簪子,这是两人手头唯一可以称得上是武器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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