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司岚笙提起白氏,方孰玉也颇觉头痛。揉了揉眉心,道:“那就是个无知妇人,你不用跟她计较,拉低了自己身份。”
将司岚笙抱在怀中,方孰玉语气歉疚:“都是我不好,连累得你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若早知白氏如此,怎么着也不能让她进了方家的门。怪只怪,她在闺阁之中时,掩藏的实在是太好。
“书丫头经此一劫,大有长进。她来书房找我,说想去净衣庵住上一段时日。”方孰玉抚着她的背,知道她心疼女儿,用尽量缓和的语气道。
“什么?”司岚笙倏然一惊,想也不想的拒绝:“不行!”不管是什么庵,她都不想幼女去受那等苦楚。谢大夫下午才诊过脉,方锦书的身子得好好调养。
“你听我说。”方孰玉将其中的利害关系慢慢跟她分析透彻了,道:“书丫头眼下年纪还小,但京城就这么点大。等她到了说亲的年纪,难免会有人翻出往事传出流言。”
“不如,趁现在把此事彻底解决了,永绝后患。”
方孰玉叹了一口气,道:“她身子娇弱,你以为我想让她去受苦?不是顾忌整个方家姑娘的名声,还不是为了将来她能说上一门好亲事吗?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
“书丫头懂事。我估着她听到白氏的闲话,心头也不舒服。才主动提出来,要去净衣庵祈福。你舍不得,难道我又舍得?左不过是忍下心肠,为了她今后的人生顺遂。”
方孰玉所说,句句在理。
司岚笙再怎么心疼女儿,也知道姑娘家的名声有多重要。左思右想之下,好像除了这个法子,再没有别的路可走。
这么想着,她鼻头一酸,晶莹的眼泪挂上了睫毛,哽咽道:“我宁愿她一直不懂事。”
成长的代价是痛苦的。
安慰了她几句,方孰玉道:“时辰不早了,快些睡吧。明日,我会找时间和父亲说方孰才这件事,还要着人去一趟府衙,把云杏、云桃两个丫鬟要回来。”
既然是家丑,为了方家的名声计,这两个丫鬟就不能留在京兆府里。幸好她们两人嘴巴紧,没有供出方孰才。
“还有书丫头带回来的那个孩子,也要去府衙过了身契。”拐子被抓,但芳菲的身契却没有下落。他得托关系将这事给办好。
司岚笙心中装着事,哪里还睡得着。
她睁大了眼睛,反反复复想着自己以往的处事,会不会太过宽仁,以至于亲手挑出的两个一等丫鬟,都敢这样明目张胆的背叛她。
要知道,云桃、云杏两人,可是她从陪房里面精挑细选出来的家生子。
如果这样都不可靠,她也真不知道,什么样的人才靠得住了。
☆、第三十一章 妖孽
这些事情,方锦书不得而知。她毕竟才八岁,还没有到父母会和她商量事情的年纪。
一觉醒来,她神气充足。
这是她重生以来,睡得最好的一个觉了。没有提心吊胆,没有噩梦,若是不想前世的那些过往,她好像已经真正变成了方家的嫡出幼女。
说起来,方锦书是个再幸福不过的孩子。
家庭和睦双亲俱在,祖父祖母身体安好,且都对她颇为宠爱。还有一个对她百般呵护的大姐,一个天资聪颖的大哥。
她又是得天独厚的嫡出幼女,家族责任落不到她的肩头,可谓是四角俱全的家中宠儿。
只不过,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当曹太后重生到了方锦书身上的那一刻起,就注定背负着拯救家族的使命,孤独向前。
“四姑娘醒了?”
昨晚是烟霞值夜,听见响动,从脚踏上爬起来,用鎏金如意帐钩勾起帐子。晨光从窗外洒进来,为房中蒙上一层浅浅的蓝色。
扶着方锦书坐起身子,烟霞给她披上外衣,先端来温着的茶水给她漱了口,才伺候着她穿衣。
红霞端了热水进来,笑盈盈道:“姑娘起得这样早?大太太吩咐了,姑娘脚上有伤,这几日都不必去请安。老夫人那里,也有大太太去说。”
为了便于方锦书养伤,她的一日三餐都是由烟霞、红霞两人轮换着去大厨房提食盒来,就在房中用饭。
方锦晖在去学堂前,特意来瞧了妹妹,不放心的叮嘱了许多话,才离开了。方梓泉也捎了口信进内院,让她安心养伤,他下了学堂会给她带一些好玩意回来。
方家人人都有事要忙,只有方锦书清闲了下来。
让红霞将她以往的功课找出来,她靠在窗边软榻上翻看起来。只是崴了脚并没有伤着骨头,养几日应该就能好。
她总是要去学堂的,到了那里,都是跟她相熟的同龄人。须得万分小心,不能露出什么端倪。
方家是文官,对子女的教育更加重视,启蒙得也早。方锦书年纪虽小,但一手簪花小楷已经写得有模有样。
只是这和她前世的字迹,实在是太不同了些。
合上她日常习字的本子,方锦书闭目想了想,看来这字迹就是最大的破绽了。书法不同于其他,需要苦练才能有一手好字。
而她在前世,更喜欢骑射,在书法上只是略作练习。后来做了皇后,才认真临了帖子。却不是闺阁女儿常用的簪花体,或读书人喜欢的馆阁体,而是临了前朝书画大家司阳羽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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