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见难忘,情愫暗涌。
吴浩是吴家独子,自小受宠,对于他要娶一个乡下姑娘,家里虽然反对,但吴浩以绝食相逼,吴家两老只能退后让步。
蒋晓燕如愿在两年后嫁到了镇上。
袁振轩是吴浩的表弟,家在圳安县城,那日跟着吴浩一同去迎亲,一眼瞧见人群中亭亭玉立的珍珠。
他当时就双眸泛光,没想到乡下地方,居然有这般美貌的少女。
与送亲的一方一打听,知道她是新娘的表妹,家住在临镇的望林村,是村里的富户,他当即觉得两人有缘,想方设法的接近她,却被她身旁的王氏挡了回去。
袁振轩不甘心却又不好任着性子胡来,于是,找了胡秋香打探消息。
胡秋香闻言,心中大喜,这个袁家可比她女婿富贵多了,县城里的宅子都三进的大院落,有钱有地,她要是促成了两家的婚事,那还能少了她的好处么。
于是,她拍着胸脯让他放心,定会用心促成两人的好事。
袁振轩大喜,随即塞了两锭十两的银子给她,说是给她的跑腿费。
胡秋香见状,心中打起了小九九。
忙完了蒋晓燕的婚事,她没着急回娘家,而是等了一个多月后,袁振轩忍不住来催促了,她才慢悠悠地回了望林村。
在她的认知里,这件事情能有七八成的定数。
袁家在县城是数得上数的大户,家里有田产有商铺,袁振轩长相也不差,看上了珍珠,简直是二弟家天大的福分。
虽然二弟在望林村算是富户,可与县城的袁家相比,那肯定是差远了。
可让胡秋香没想到的是,她才向她娘开口,就立马被否定了。
她的心像烧开的滚水般沸腾不已,怎么和她想的不一样呢,袁家这么好的条件,她们居然还不心动。
说什么珍珠不喜欢,婚姻大事一向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只要长辈同意,哪有孩子讲话的余地。
胡秋香无法,借口去看秀珠,拎着一盒点心,去了村口。
每次看到满山火红的枫树林,胡秋香都觉得气闷得慌。
二弟一家日子越过越好,派头也开始学着大户人家,种了满山的枫叶为背景,衬托着山底的屋舍,远远地看着,真如那有钱人家的别院似的。
李氏抱着秀珠在厅堂招呼着胡秋香。
“秀珠,叫大姑。”
“大姑~”
“哎,秀珠真乖,来,大姑给你糖吃。”胡秋香有备而来,从怀里的掏出小包的饴糖,从里面挑了一颗递给了秀珠。
李氏眉头微不可见的皱了皱,珍珠一向严禁秀珠吃糖。
秀珠眼睛一亮,立马接过放进嘴里,“咂咂”的吃得香甜。
李氏无奈,把桌上的茶杯朝胡秋香推了推,“大姐,喝茶。”
不知道她这位大姐找她有什么事情。
胡秋香笑着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随后开口问道:“二弟呢?”
“他去把家里的田翻一翻。”李氏用手帕擦着秀珠流下的口水。
胡家这几年断断续续又买了几亩地,连着从前的,共有十二亩良田,望林村田地少,十二亩田地,已经是把能买的都买了,还分了老宅那边几亩,两家的田地算起来一共是二十五亩了。
水稻收获后需要进行秋翻地,为来年的种植做准备。
胡家两兄弟都一同去了,虽然有条件请得起长工帮干活,但两人加上胡老爷子都是干惯活计的,让他们整天啥也不干,光看着别人干活,他们浑身难受得慌。
所以,除非农忙抢收时,会请长工帮忙,别的时候,还是自己亲自动手干活的。
胡秋香暗暗撇嘴,一家的男人都是劳碌命,明明有钱请长工,还非得自己亲自下田耕种。
“咳咳~”胡秋香左右瞧了几眼,“珍珠呢?”
李氏奇怪的瞧了她一眼,这大姐把家里的人都问了个遍,到底想说些什么?
“在屋里练字。”
练字?胡秋香脸色一顿,她想起了,如今整个胡家,除了梁氏那蠢妇,别的人都在跟着先生习字念书。
她听到这件事的时候,还嗤笑了娘家人,年纪这般大了,还学习认字有什么用处。
现在想起来,发现他们还当真跟着先生学了三年了。
多少都带上文人的气息了。
胡秋香有些嫉妒。
“二弟妹,珍珠过了年十五了吧,准备给她说哪里的亲事呀?”胡秋香支起笑脸问道。
李氏心中一突,开始警惕起来,“大姐,珍珠还小,亲事还不着急。”
“怎么还小呀,村里的女孩子哪个不是十四五岁开始议亲呀,我知道,你是心疼珍珠,可是呀,男大当娶女大当嫁,不能因为心疼孩子,而耽误了她的将来,你说,是不是这个理?”胡秋香劝着她。
李氏闻言,猜出了胡秋香的来意,“大姐,珍珠才十四,亲事等过了年再寻也不迟,还有,珍珠从小就有主见,她的事情还得问过她才行。”
问珍珠?胡秋香想起王氏说过,珍珠不喜欢。
胡秋香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的,小丫头片子知道什么,袁家有钱有田,嫁过去就是贵夫人的命,偏着一个两个的不打紧的样子,要是晓燕还没成亲,她都想让晓燕嫁给袁振轩了,袁家比吴家富贵可不止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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