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男人也是有尊严的,更何况是优秀的男人。
“对不起,这里不欢迎你们,请你们出去!”贝雅庭这次是真的发火了,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哎呀,怎么办,喝了你这杯水感觉越来越饿了呢,好想吃东西啊,白云,你跟季大厨那么熟,你就跟他说一声吧,随便做点什么给我吃吃就成。”林思欣看都不看贝雅庭一眼,只对阳白云说。
“对不起,规矩不能废,而且,她也不是这里的员工,没有资格站在这里说话,两位,还是请尽快离开吧!”贝雅庭说。
林思欣从小也是被人捧着的千金小姐,哪里受得了这种气,当即一拍桌子:“你又算老几,有本事叫季珩一出来赶我走啊!”
阳白云过来拉住林思欣:“算了,跟这种人争执有什么意思,季大厨现在确实正在忙,他工作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打扰的,而且也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不如咱们换个地方,我做给你吃吧,我手艺也很不错的。”她的蛋炒饭,可是连季珩一都赞不绝口的,虽然其他的还没做给别人吃过,但她对系统有百分百的自信。
贝雅庭嗤笑一声:“大言不惭!”
林思欣却直接挽起了阳白云的手臂:“好呀,名师出高徒,我相信你。”两人一扭头,再也不理睬气得跳脚的贝雅庭,高高兴兴地走了出去。
没过多久,季珩一就脚步匆匆地走了出来,见不到阳白云的身影,有些愕然地问:“人呢?”
“你是说刚才那个长得有点胖的女人吗?她走了啊,刚出来没多久就走了。”
季珩一皱眉:“不是说好了等我出来的。”在他的印象里,阳白云还是那个他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胆怯小姑娘,实在想不到还有视他如无物的一天。
贝雅庭走过去,挽着他的手臂,整个人几乎都无力地贴在了他的身上:“阿珩,你不是都不喜欢别人进你的厨房吗?”
“她很干净。”季珩一回答。
因为这句回答,差点没让贝雅庭把自己的指甲戳入了掌心,干净?换句话说,就是觉得其他人,包括她自己,都不干净咯?
季珩一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说的这句话有什么不对,他一直就是一个凭气味来分辨别人的人,当初他会喜欢贝雅庭,是因为她身上的气息很对他的胃口,他会觉得其他人的体味难闻,但是小时候的贝雅庭,身上有一种甜甜软软的香气,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
后来他之所以会接受阳白云当他的助手,也是因为她身上干净的气息,从而才在平时的接触中,慢慢地接受了她这个人。
所以,干净,就是能进入他厨房的标准,贝雅庭身上的气味他不讨厌,但是同样会对食物造成影响,所以他不喜欢她进厨房,就是这么简单。
“阿珩,我不喜欢这个人,你不要再让她来了好不好?”贝雅庭用撒娇的语气说。
如果是以前季珩一一定会无条件地答应她所有不管是有理还是无理的要求,但是现在,季珩一却只是轻轻地把手抽了出来:“再说吧,她答不答应都还是未知数呢!”
所以说,她会不会来这里工作,看的不是季珩一的意思,而是她愿不愿意过来?
贝雅庭看着季珩一离开的背影,咬牙切齿,她一定不会让那个女人来的,一定不会!
林思欣的车就停在外面,她不喜欢司机帮她开车,还是自己开自在一点,但是因为她患了厌食症以来身体虚弱,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会晕倒,所以家里勒令她出门必须要带司机,她也是没办法。
看见林思欣出来,司机赶紧下车拉开了车门,两人一同坐在后座上。
司机问:“小姐,请问去哪里?”
林思欣也看着阳白云:“对呀,你去哪里做饭给我吃?别太远了啊,我饿了。”
司机有点奇怪地抬头从后视镜里看了阳白云一眼,小姐饿了?还要这个女人做饭给她吃?这可是他给林思欣当司机那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听到这种话。
阳白云两手一摊:“我住公司宿舍。”意思就是说她也没办法找到可以做法的地方啦!
林思欣一拍大腿:“那就去我家!”
别人都以为林家在G市算是新贵,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林家祖上在当地也算是老牌世家了,只不过林思欣的父亲林正则年轻的时候选择了在邻市发展,并且事业越做越大,变成了当地的地头蛇,以至于别人都不知道他们其实是G市人了。
大概是年纪大了想要落叶归根,所以才慢慢地把事业的重心转移到G市,林思欣也跟着父母搬了回来,并且还听从父母的安排,准备跟时谦订婚。
其实她有厌食症这事并没有瞒着时谦的,只不过当时时谦看重的并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她身后的林家,而且林思欣的厌食症也不至于严重到要致命的地步,所以时谦也没有太在意。
那时候两人尝试着见过几次面,首先作为一个颜控,林思欣对时谦的外表还是很满意的,再加上他也一直表现出温文有礼的样子,既然自己的婚姻始终都不能把握在自己手里,那干脆就找一个看得顺眼条件又好的就行了,所以林思欣也爽快地答应了这件婚事。
后来在订婚之前,她偶尔会听说一些风言风语,说是时谦的性格比较暴戾,在公司的管理上也有点独断专裁,总之不是一个那么好相处的人,那时候她就有一点想要打退堂鼓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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