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当初学厨的时候,就亲眼看见过他那些学习炒菜的同学,在炒真正的菜之前,都是要从练习颠锅开始的,沉重的铸铁大锅,不但要单手拎起来,还要熟练地把里面的砂子抛起来再接住,那砂子从一小把开始,一直慢慢地增加,到满满的一大锅,没有哪个女人能吃得了这个苦。
他都已经自己把整个故事脑补完毕了,阳白云还能说什么呢,当然是选择默认啦!
阳白云开始正式跟着季珩一工作了半天,就发现季大厨身上的大神光环正一点点地从他身上褪去,她发现他这个人,并不是传说中的那么喜欢亲力亲为,事实上他很懒,懒得令人发指。
懒得相同的一句话都不愿意说两遍,他吩咐下来的事情,如果你一次没听懂,不知道该怎么做再想问一问的话,他就会脾气暴躁地发起火来,然后把你给赶出去。
再加上他这个人又变态地追求完美,别人拿一个碗一下不小心没放在他习惯的地方,都会让他不高兴,搞得给他当助手的做事无不战战兢兢,越是害怕就越做不好,越做不好就越不敢做。
久而久之,才造成了这种他不得不事事都亲力亲为的局面。
现在有了阳白云,因为她的菜能切得比他想要的还要好,只要他一说要做什么菜,甚至都不用提用什么原料,也不用吩咐该怎样切,阳白云就已经自动自觉地把一应食材都完美地按照他的要求准备好了,最重要的是,她身上的气息十分干净,两个人呆在同一个厨房里,也完全不会影响他挑剔的嗅觉。
所以季珩一对她其他各方面的容忍度也就更高一些,甚至也乐意跟她多说几句话了,于是在外面的人看来,两人之间配合默契,相处得无比和谐。
一天的工作下来,季珩一对自己这个新任助手十分满意,有她在,他的工作轻松了一半都不止,而且他还发现,这个看起来胖胖的女生其实非常灵活聪明,一点就通,真是奇怪了,以前刚见到她的时候他怎么会觉得她笨笨的呢?
“晚上下班吃点回去,我请你吃饭!”快要下班的时候,季珩一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既然当了季珩一的助手,阳白云的工作时间就要以季珩一为先了,只要他在的时间,她都必须在,不过季珩一也不是一个勤快的人,他一天只做午市和晚市,而且必须要事先预定,如果当天没有人预定,那他就不会出现,这个时候阳白云也自由得多,偶尔迟到早退一下也没关系。
但如果有什么特殊重要的场合,需要季珩一加班的话,那阳白云自然也是要陪着的。
听到季珩一说要请她吃饭,阳白云眼睛一亮,她还从来没有吃过季大厨亲手做的菜呢:“真的?是您做菜吗?”
“当然不是!”季珩一说,“你听说过哪个大厨下了班还自己做菜吃的?”
“不,不是这样的吗?”她当然以为大厨都是只愿意吃自己做的菜的,特别是像季珩一这样的顶级厨师,吃别人做的菜,那能吃的下口吗?
“上了一天班累死了,下了班当然要好好休息一下。”季珩一说。
“哦,那我们去哪里吃啊?”阳白云有点失望,还以为可以免费吃到季珩一做的大餐呢,如果要自己花钱在时翡阁点他做的菜的话,花光她一个月工资还吃不上一道菜呢!真是可惜了。
“你选地方吧!”季珩一甩出一句。
阳白云心中一喜,本市除了时翡阁之外,出名的高档餐馆还是不少的,难得有个吃大户的机会,当然要好好尝一尝鲜啦,她正在心中默数各大餐馆的名字,哎呀,好难取舍啊,哪一家都想吃怎么办?
这时季珩一又加上一句:“别去那些死贵的高档餐馆,都是徒有其名,厨师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一点意思都没有。”
“那您说想去哪里吃?”阳白云是理解不了他的意思了,又说让自己选,自己又一大堆要求。
“我听说只有在小巷子里的大排档才能吃到最正宗的传统美食,你们这些混迹社会底层的人不是最会找这种地方吗?就去吃这些吧!”
阳白云一脸懵然,她这是被鄙视是社会底层了吗?天了啦,这是一个正常人应该有的说话方式吗?难怪他没朋友啊,说话都这么难听,有人愿意跟他做朋友才怪。
而且就算跟他做朋友,也吃不上他做的菜,一点好处也没有。
这人真是,不但毒舌,而且抠门啊,想省钱就直说,扯什么社会底层啊,要不是这是自己的顶头上司,阳白云真想扭头就走,才不要他请吃什么饭呢!
可事实是,她不但要去吃这个饭,还得认认真真地想地方,然后高高兴兴地去!
可阳白云作为一个穷人,在外面吃饭的机会真是屈指可数啊,为了省钱,她能吃食堂就吃食堂,实在没法吃食堂了,也会自己买点面条青菜煮一煮就打发一顿,哪里舍得花钱到外面吃啊,更别提那些隐藏在小巷深处的美食了,那些都是最会吃的老饕才找得到的地方好不好,才不是什么混迹社会底层的人呢!
哪里才有好吃的呢?对了,他不是说要吃传统美食嘛,那就去吃馄饨吧,传说中馄饨是春秋战国时期,绝代美女西施发明的呢,这那可够传统了吧!
阳白云记得她还在时简咖啡厅工作的时候,跟她一起上班的一个女孩子总是跟她念叨一个叫做鸡公巷的小巷子里,有个老阿婆做的馄饨特别特别好吃,那滋味儿鲜得能让人把舌头都吞下去,她只吃过一次就一直念念不忘,要是能天天都吃上这样的馄饨,真是给她个皇后娘娘也不愿意去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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